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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两淮盐商参与修葺扬州寺观的活动颇多。一方面,盐商为祈求家财平安,以寺观作为社交空间,逐步融入扬州,实现“在地化”。另一方面,一些佛寺为驻跸之处,是特殊背景下两淮盐商“奉宸”的产物,体现清代帝王和盐商之间的特殊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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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盐税是清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两淮盐税更是一度占清代税收的1/4,清史中有"盐道一官,尤关国课"、"两淮行盐,国课攸关"的说法,因此对两淮盐官的选拔任命,清朝历代统治者均十分重视。两淮盐官任在扬州,这个肥缺自康熙朝起,向来是内务府的家奴如曹寅、李煦等任职,几乎是无官不贪,鲜有廉洁者。据《清宫扬州御档》记载,康熙朝末年在扬州的盐官任上有这样一个人,他以操守闻名而获举荐,经过晚年康熙的几番秘密调查,不见容于贪官而遭诬陷,最终又获昭雪,在告老还乡之时还留下一段佳话。他就是张应诏。清人吴振棫在《养吉斋丛录》中写道:"雍正间鸿少张应诏字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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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城”名居——扬州的盐商旧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每个城市都有它特定的风貌,扬州城的神韵似乎就在于“烟雨朦胧,小巷人家”,所以有人把扬州称为“巷城”。而最能代表扬州小巷及小巷建筑的自然是扬城东南部沿古运河一线的盐商旧宅。《芜城怀旧录》中说,有一次乾隆帝南巡到扬州,问扬州进士秦簧,新旧二城有何区别。秦簧回答,新城盐商居住,旧城读书人居住。盐商居住在新城是为了行盐的方便。当时盐运只有运河这一条水路,商人在盐场提盐运到扬州,待官府稽合后再由水路出江,运到额定销地。盐船在扬州等待稽合时,船主“以盐主不能照管,视为己物,恣为侵盗”。于是,盐商们便在运河岸边的“官民空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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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局标点本《清史稿·艺文志》"子部·谱录类·植物动物之属"载列《花部农谈》一种,作者焦循。本人对此存有异议。焦循《花部农谈》是一部戏曲论著,全书一卷,内容探讨清中叶流行于扬州的若干地方戏剧目,与动植物谱录全不相干。乾隆以来,花花杂杂的地方戏勃然兴起,与传统的昆曲争奇斗妍。士大夫囿于偏见,强分难俗,称昆腔为"雅部",而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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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贪污案件。两淮盐政官员与盐商相互勾结,鲸吞预提纲引余息银两,数额高达1000多万两。由于这一案件涉及钱数之多、时间之长、涉案人员之多,故两淮盐引案被称为"乾隆朝三大贪污案"之一。该案发生在"康乾盛世"的乾隆朝中期,正是清代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乾隆帝对此案极其重视,从案情的发生、审理到定案,连下多道谕旨,亲自参与和直接掌控。笔者借助《清宫扬州御档》(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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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晋芳(1718-1784年),原名志钥, 又名廷鐄,字鱼门,有蕺园、桂宦、勉行堂、三长物斋、勉行斋,歙县岑山渡人,居江都(今扬州市)。身材魁梧,人称美髯公,“蕺园”是少年时读明末蕺山刘念台先生列宗周《人谱》,仰慕其道德文章而自号;“桂宦”是藏书处,翁方纲在《程先生墓志铭》中说: “君有《桂宦书目》若干卷。桂宦者,君读书室名。”先世业盐,是两淮盐商世家,本人也从事盐业而成巨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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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状元研究中,114名文状元的籍贯、地域分布等问题已基本明晰,但109名武状元的籍贯和地域分布问题仍未完全清楚。以往学者对武状元籍贯和地域分布问题的研究,多根据清人朱彭寿《旧典备征》中的"武鼎甲考",但该书对清代武状元的记载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缺载14名武状元籍贯;二是对一些武状元籍贯的记载不准确。本文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武会试录、武登科录和小金榜等档案,对《旧典备征》"武鼎甲考"中缺载和记载不准确的武状元籍贯进行考订,并在此基础上对清代状元的地域分布问题试做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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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杨凯、杨谦弟兄(生卒年不详),系清乾隆时仪征缙绅,各历官至湖广提督、天津镇总兵,俱以事免官。从《清宫扬州御档》和相关志书、传记等,可稽考其生平业绩,以及革职家居期间之二三事。革职妄戴红顶花翎被参奏《清宫扬州御档》有两件关于杨凯、杨谦因革职回籍妄戴帽顶花翎"违制",遭盐政参劾获罪的档案。其一,乾隆五年(1740)六月十九日,两淮盐政武备院卿三保"为奏闻事"上折《奏为杨凯杨谦在籍任意妄戴帽顶花翎请降旨治罪事》。奏云:"窃照官员帽顶花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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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图书馆藏清抄本《同光年间扬州名人文稿》辑纂人未署姓名,据书中三则批语,可知为甘泉胡文渊抄存。该书收录求声社20位学人,于戊寅正月至己卯正月逐月会文所作。总计存录20家文42篇,诗54首,以及拟题二百余条。因诸家著述罕有传本,《文稿》所录为硕果仅存。诸家所作及拟题,以“通经考古”为重心,表明扬州学派学术传统在同光之际的延续。拟题多而成文少,折射出治学环境恶化对学术的冲击,从中可见扬州学派在晚清已呈颓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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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皇木",《汉语大词典》解释为:"皇家的木材",并引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一·司徒公<历仕录>》为证:"[梁汝元]以侵欺皇木银两,犯罪拒捕,杀伤吴善五等六人。"《大词典》对"皇木"的释义是正确的,但引《池北偶谈》作为最早出处,却值得商榷。《池北偶谈》成书于清康熙三十年(1691),所引梁汝元即明泰州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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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痴"关于"痴"字,在最初造字的时候,它的意思应该近于一种生理现象。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说它是"不慧也",《说文解字系传》中说是"神思不足"之病,而关于"痴"字的意义演变,周汝昌先生在《点评红楼·说痴》一文中,开篇就进行了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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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壮鹰先生不久前出版的新著《逸园续录》是《逸园丛录》(齐鲁书社2005年9月版)的续编,收录了李先生近年来所写的七十四则札记.与《逸园丛录》一样,《逸园续录》的研讨范围亦极为广泛,小到关于古人形容小便的"旋"字当为"施"字之形讹,大到古人所谓"得道"并非认识活动而是实践活动等等,均有切实、深刻和详尽的考辨.书中对古代文论、古代美学、古代文化中的一系列核心范畴、命题的论述,更是新见迭出,且令人首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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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桢先生所编的《增订晚明史籍考》著录了清武进钱人麟借翁氏编次的《东林别乘》(不分卷)。谢先生按:“人麟,清康熙时人,事迹不详。是编汇辑东林朋党录、东林同志录、东林籍贯、东林点将录、盗柄东林夥、东林党人榜、夥壤封疆录、天鉴录等书,考其各本所列人物异同,每书之前,均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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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录遗",《汉语大辞典》的解释是:清代科举制度,凡生员参加科考,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录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辞海》的解释与此相同,《辞源》、台湾版《中文大辞典》的解释也相近,特别是都众口一辞说"录遗"是"清代科举制度"。但是,这种解释却有不够严密、不够准确之处。说不够严密,就是虽把"录遗"的过程说清了,但对什么是"录遗",却并未确切说明。其实,在《辞源》注明"录遗"解释材料所出的《清会典事例》三三七《礼部·贡举》中,本有简明扼要的解释:"录送遗才科举。"这才是"录遗"一词的意思,辞书上的解释是"录遗"的具体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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