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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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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刑法中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能够使罪与刑在法律上明确化、法定化.在刑法中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应明确以下几点:真正落实“有法可依”的法制指导方针;废止现行刑法中的类推制度;罪与刑规定应明确化,取消刑法溯及力的从新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2.
彭风莲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百年变迁研究》,今年3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320千字。罪刑法定原则源于西方,其核心价值是保障自由、限制权力。该原则于清朝末年登陆中国。民国时期,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虽有明文,但在特别刑法与司法上却屡遭破坏。新中国成立后,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上经历了形意迷失、形意飘忽、形意俱备的过程;在司法上,法律意义上的罪与刑,经历了由领导入定、由执政党定、由法定的历程。[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当今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日趋激烈,不同刑法解释立场对严重的教师虐童行为应否入刑以及入刑应如何定罪的问题形成不同的观点:形式解释论认为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石下,现行刑法中无对其规制的合适罪名,只能以无罪处理;实质解释论则认为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量刑。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在罪刑法定视域下其实是高度统一的,只是面对不同案件应选择不同的解释限度。当前我国已进入法治轨道的初始期,入罪时应坚持形式解释优先的原则,不宜轻易突破法条原义;出罪时应坚持实质解释的优先性,对虽有明文规定但不具有严重法益侵害性的行为只能以无罪处理。这方为严密刑事法网、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是人权保障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4.
罪刑关系一直以来便是刑法学研究的重点。罪与刑之间应当是互相关联,互相制约的。面对一些复杂个案,当传统因罪生刑理论无法解决时,合理地引入以刑制罪的反向思维模式,不仅不会破坏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反而对于案件结果的公正性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以刑制罪的适用必须进行严格的限制。既不能重量刑而轻定罪,也不能突破刑法条文的原有文义。只有坚守于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的以刑制罪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原则仅具有人权保障的单一机能.不应对刑法第三条前半段内容进行简单否定,而应予以客观的、实质的解释.刑法第三条前半段规定同样具有人权保障机能和出罪功能,体现了对国家权力滥用的限制.刑法第三条前半段与后半段的关系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包含关系,即前半段是后半段内容的一部分,属于提示性规定.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原则确立的观念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的保障与权力的限制是罪刑法定特定的价值内涵,舍此价值内涵就根本谈不上罪刑法定主义。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与价值重型工程,没有价值观念的共识作为基础,这一原则是难以真正贯彻的。在我国,确立罪刑法定原则至少应培育下列刑法观念:刑法也应该是一种特殊的“契约”的观念;刑法的权利保障机能优先的观念。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当然前提,这一要求和前提强调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即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要明确具体。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是对刑法规定抽象性和模糊性的非难。罪刑法定之明确性原则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已有一定体现。但在现有体现方式的基础上,还更需要通过对法官适用法律解释权认同的回归和刑事法解释专业体系的兴立的确立,从而更好地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  相似文献   

8.
严格意义的裁判规范源自近代,这是罪刑法定原则之必然要求.罪刑法定之确立依据,在于树立刑法规范的裁判规范性和限定个罪犯罪构成之内容,由此构造一个犯罪构成的法律模型,用以限制司法裁判行为的任意性.一般意义的犯罪构成是对个罪之犯罪构成的归纳总结,但其基本内容仍源自法定的个罪犯罪构成之内容.对于两可行为在适用犯罪构成时,宜选择非犯罪化处理.  相似文献   

9.
张中 《西江大学学报》2005,26(3):5-6,10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现代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其确立为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从此走上刑事法治文明的轨道。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事法治文明的集中体现,它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人权与限制司法权的滥用。罪刑法定的应有之义包括形式罪刑法定与实质罪刑法定,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互为表里,才能真正践行刑法保障人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核心价值就是限制权力,保障人权。我国刑法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为了保障人权,我国刑法大部分是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我国是通过刑罚权的行使来达到保障人权这一终极价值,但为了防止刑罚权的滥用,我国刑法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首要原则,以保障人权。[1-2]  相似文献   

11.
行政协议的合法性与合约性审查是现行司法解释确立的双阶审查标准,然而在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并未明确是否包含正当程序原则。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的梳理,正当程序原则在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中,存在个案中未普遍确立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审查要件、个案中对正当程序中的听证程序是否进行审查不明确、正当程序原则仅在裁判说理部分运用等问题。为完善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适用,建议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明确对正当程序原则进行审查,将听证程序作为行政协议合法性的必要要件,将正当程序原则解释为法定程序并在裁判依据部分适用。  相似文献   

12.
安乐死是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界。文章拟从刑法学角度,通过罪刑法定原则、犯罪的本质特征及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比较等三个方面,对安乐死合法化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行政法原则在行政执法实践和司法审判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而行政判例中则蕴含着丰富的行政法原则。以梁宝富案关于合法性审查和保护诉权及赖恒安案关于成熟原则的行政判例为例来看,通过行政判例来运用、发展、创制行政法原则,对于推进我国行政法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经获得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承认。传统观点将罪刑法定原则视为不可克减并具有绝对优越性的"铁则",会导致罪刑法定原则被架空。罪刑法定原则的局限性表现在一系列"反罪刑法定主义"的判例当中。欧洲人权法院在废除婚内强奸除罪事由的判例中,重新划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这种提倡存在边界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做法,对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罪疑唯轻原则。又称有利于被告原则。罪疑唯轻原则具有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双重特征。罪疑唯轻原则的适用前提是罪疑,也就是对定罪量刑相关的案件事实存在着合理的怀疑。在犯罪的成立与否存在疑问时,被指控的犯罪将不能成立;当犯罪是一罪与数罪存在疑问时,一般是裁断为一罪;当犯罪是重罪与轾罪存在疑问时,应依照轻罪来裁判。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它决定了刑法的封闭性、被动性,刑事领域的能动司法是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前提下的能动。实务中能动司法表现为提高案件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多种形式;同时,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也应该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以《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内涵进行了深层次的解读和总结,阐述了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强度、依据、标准、方式和结果;对该原则的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进行了质疑并总结:第一,"特定对象"、"单方行为"不应该成为界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第二,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属于合法性审查,而不是合法性审查的例外;第三,具体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并不排斥人民法院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抽象行为有一定的审查权;第四,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与《行政诉讼法》第38条、《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28条的冲突无法解决。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该制度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笔者认为,两者价值取向相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以及相关立法不断完善等诸多论据,并不能够得出刑事和解与罪刑法定原则相符合的具体结论;与此同时,刑事和解理论渊源的局限性、和解后果的复杂性以及制度安排的前置性在两者契合过程中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也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妥善解决这些前提性的障碍或许正是突破刑事和解在罪刑法定问题上所面临困境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9.
非法证据违反了证据的合法性原则,但违反证据合法性的并非都是非法证据,对于这些证据不能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简单的予以排除,在检察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可以采取合法的转化手段予以补救。  相似文献   

20.
行政行为公定力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作为一个基本的行政法原理,是行政行为效力等级中的基础和前提,在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的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理论界对行政行为公定力的研究虽然存在争论,但对公定力的重要作用还是具有共识的。认真并深入地研究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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