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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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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耕地保护的外部性及其测算——以河南省焦作市为例   总被引:19,自引:7,他引:12  
牛海鹏  张安录 《资源科学》2009,31(8):1400-1408
本文基于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类型、作用过程及其形态等特征的不同,重构了耕地利用效益体系,并从外部性供体、受体出发对耕地保护外部性的概念、类型、影响及其补偿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同时提出了耕地保护外部性测算的思路和方法.以河南省焦作市为研究区域.以2006年为研究时段,运用综合方法和条件价值法对其耕地保护的外部性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表明:①耕地利用效益体系中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具有强烈的外部性,该外部性促进耕地非农化速度进一步加快;②耕地保护总体外部性包括区内外部性和区际外部性,耕地保护总体外部性补偿依赖于区内外部性和区际外部性实现程度;③基于综合方法测算出的焦作市2006年耕地保护外部性为15542.3元/hm2,基于CvM测算出的焦作市2006年耕地保护外部性为1020.4元/hm2,该测算结果可作为耕地保护外部性补偿的最高和最低标准;④耕地保护区际外部性测算表明,孟州市、沁阳市、武陟县、温县和修武县是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县(市),属于区际补偿输入区,市辖区和博爱县是耕地保护外部性赤字县(区),属于区际补偿输出区;⑤应在耕地保护外部性测算基础上,尽快建立耕地保护外部性内部化机制.  相似文献   

2.
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基本问题分析及其政策路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牛海鹏  张杰  张安录 《资源科学》2014,36(3):427-437
文章从耕地保护外部性出发,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界定分析。分析认为:耕地保护的外部性是耕地非农化的根本原因;耕地保护外部性类型划分、供体与受体界定,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体系和补偿机制构建的基础;耕地保护外部效益的内部化是解决目前耕地保护外部性问题的根本途径;耕地保护外部性的测度能够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确定提供依据;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弹性区间及其动态性反映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实施的渐进性。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①应尽快构建区内和区际补偿一体化的动态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和补偿体系;②进一步巩固和落实农户耕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地位和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③应将耕地外部效益统一纳入到耕地非农化成本核算体系;④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融资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⑤提高公众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参与意识,加强耕地外部效益和补偿机制的科学研究。  相似文献   

3.
牛海鹏  肖东洋  郜智方 《资源科学》2016,38(8):1491-1502
粮食主产区外部性边界的选取影响着耕地保护外部性测度及其区内区际外部性分割。本文基于外部性多层次边界视角,提出了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外部性多层次作用边界概念模型,构建了耕地保护外部性量化方法和模型。并在河南省粮食主产区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和豫北豫西山前平原三大区域内选取周口市太康县、南阳市唐河县和焦作市温县3个典型粮食主产县作为实证区域,纳入相应市域和省域进行不同作用边界下的外部性量化和尺度效应分析。结果表明:①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外部性具有多层次作用边界特征,该边界可以是具有自然特征的边界线(如流域边界等),也可以是具有社会经济特征的边界线(如行政区划界);②不同尺度外部性作用边界下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外部性理论值和现实值存在显著的时空差异性,该差异性影响着单位面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高低和区域间财政转移支付力度;③应依据不同作用边界下耕地保护外部性时空差异性,建立基于上级政府调控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全国-省-市-县多层次一体化的动态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体系。  相似文献   

4.
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外部性及其内化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平军  丁四保 《软科学》2011,25(5):85-90
在对垂直型经济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分析其协调发展区域外部性的概念、内涵及形成机理,并依据外部性力量源泉将其分为市场外部性和政府行为外部性,其中市场外部性归结为"资源产权"不明晰,不完全竞争和信息不对称,而政府行为外部性归结为"理性人"对"区域利益"的追求及政府纠错行为自身;在此基础上指出明晰资源产权、建立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规范政府制度供给是减少(内化)区域外部性,实现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针对流域跨界水污染生态补偿问题,在对跨界水污染生态补偿相关主体行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多主体多议题的协商管理模型,构建上下游之间关于水污染补偿方案的协商模型。该模型模拟上下游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通过对行为主体的历史提议序列的分析,充分考虑参与主体在协商中的类型,从而提高协商质量,节约相应的协商时间,提高协商效率。通过江浙边界水污染生态补偿的数值算例,验证模型的有效性与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曹瑞芬 《资源科学》2014,36(6):1211-1219
耕地资源既能产生生态效益,为整个社会提供生态福利,具有正外部性,同时也会因为不合理利用而损坏人类的福利,产生负外部效应。仅仅估算耕地的正外部性价值量,可能会高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额,不利于耕地保护政策的实施。本文以湖北省102个县(市、区)为例,分别测算了耕地的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价值量,进而得出耕地的净外部性价值量;此外,通过测算各区域内部的外部性需求量得出耕地保护的外部性盈亏水平,并据此实施跨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均衡各区域的发展。研究结果表明:①湖北省大部分地区的耕地对外界环境均起到了正面影响,但省内耕地资源的净外部性水平差异明显;②扣除区域内部的外部性需求量,湖北省共有41个县(市、区)耕地保护的外部性有盈余,属于财政转移支付受偿区;同时,共有61个县(市、区)耕地资源的外部性处于亏损状态,属于财政转移支付支付区;③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各个县(市、区)的转移支付额占当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较低,约为0.007%~5.030%,均在政府可承受的范围内。研究成果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针对流域跨界水污染生态补偿问题,在对跨界水污染生态补偿相关主体行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多主体多议题的协商管理模型,构建上下游之间关于水污染补偿方案的协商模型。该模型模拟了上下游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通过对行为主体的历史提议序列的分析,充分考虑参与主体在协商中的类型,从而提高协商质量,节约了相应的协商时间,提高了协商效率。通过江浙边界水污染生态补偿的数值算例,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与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耕地保护的外部性显著,探析不同样本方案下基于单边界二分式CVM的耕地保护外部性差异性及其影响因素,有利于科学测度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本文以焦作市为例,分别测度了均分样本、非均分样本和分类非均分样本三种不同方案下耕地保护外部性,明晰了样本分类与合并、投标值样本数量及其均衡性对耕地保护外部性测度结果有效性与精度的影响。结果表明:(1)结合案例比较,在科学设置投标值和假想市场、合理进行假想偏差规避以及合适样本数量下,本研究中均分样本、非均分样本方案测度结果具有较高的有效性,可确定为现实条件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下限,即耕地保护最低经济补偿标准。(2)以非均分样本方案测度结果为基准,均分样本和分类非均分样本方案下测度结果的偏差值分别为41.5元和255.5元,偏差率则分别为3.2%和19.5%。因此基于单边界二分式CVM测度结果与投标值样本数量显著相关,与投标值样本数量均衡度的相关性则不显著。(3)在进行二分式CVM样本方案设计和实施时,均分样本、非均分样本、分类非均分样本方案均可采用,但各投标值(包括分类样本)最低样本数量需达到30份以上,其测度结果才具有较高的有效性。(4)在实践上,应基于最低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资金来源等条件,建立区域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动态提升机制,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体系。  相似文献   

9.
本文针对处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陕西省旬阳县的基本情况,探讨了生态补偿的若干理论问题,如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谁来补偿和向谁补偿、补偿多少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等.笔者认为,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界定或权利的初始分配不同,造成了流域上下游事实上发展权利的不平等,需要一种补偿来弥补这种权利的失衡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的正外部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下游沿线享受生态服务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应当是提供补偿的主体,而上游水源涵养区的地方政府、企业法人与社区居民等是接受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可以分为两部分,包括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额外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在当前环境资源产权关系界定尚不完善,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应强化中央政府对生态补偿的干预力度;在产权界定比较明确,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情况,可逐步侧重于利益主体间自愿协商的解决途径.在具体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中,要关注为地方创造发展的机会、空间和政策;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同时要建立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以及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10.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俞海  任勇 《资源科学》2007,29(2):28-33
本文针对处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陕西省旬阳县的基本情况,探讨了生态补偿的若干理论问题,如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谁来补偿和向谁补偿、补偿多少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等。笔者认为,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界定或权利的初始分配不同,造成了流域上下游事实上发展权利的不平等,需要一种补偿来弥补这种权利的失衡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的正外部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下游沿线享受生态服务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应当是提供补偿的主体,而上游水源涵养区的地方政府、企业法人与社区居民等是接受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可以分为两部分,包括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额外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在当前环境资源产权关系界定尚不完善,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应强化中央政府对生态补偿的干预力度;在产权界定比较明确,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情况,可逐步侧重于利益主体间自愿协商的解决途径。在具体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中,要关注为地方创造发展的机会、空间和政策;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同时要建立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以及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11.
唐建  沈田华  彭珏 《资源科学》2013,35(1):207-215
评价耕地生态价值有利于了解耕地生态外部性大小,为政府制订合理的耕地补偿政策提供依据,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本文以重庆市为例,采用双边界二分式CVM法的Logistic模型,从城镇居民的支付意愿和农民的受偿意愿两个角度评价耕地生态价值.研究结果显示:①按5%的折现率计算,在WTP和WTA法下重庆耕地生态总价值分别为876亿元和2132亿元;②耕地资源具有重大的生态价值;③城镇总体支付意愿和农民总体受偿意愿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情况下政府应采取农业补贴等形式解决耕地生态外部性问题.  相似文献   

12.
马爱慧  张安录 《资源科学》2013,35(10):2061-2066
耕地生态补偿的主要相关利益主体对于生态补偿政策的接受程度和可能反应,是未来中国设计耕地保护政策时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本文选用湖北武汉市中心城区与远城区361份市民和383份农户的实地问卷调查数据,从选择实验法视角,分析城乡居民对于耕地面积、耕地质量与肥力、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支付成本4项保护属性及所组合方案政策的可能反应和接受意愿.研究表明: ①城乡居民对除货币属性外的耕地保护属性的偏好与接受意愿存在差异,居民对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的关注程度最高,其次是耕地质量与肥力,关注较少的是耕地面积;②所有耕地保护属性组成的7个方案中,最优方案的支付意愿最高,意味着居民期待耕地面积、耕地质量与肥力和周边的景观与生态环境都得以改善;③城乡居民之间偏好与意愿存在着差异,这与社会经济背景,区域环境质量与文化程度有较强相关性.因此,以提高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属性的耕地保护政策,是未来耕地保护政策设计首要选择.  相似文献   

13.
以泽州县为例,采用价值转化法、实地调查法测算其流转的外部性与社会净收益.研究结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用地类型中,工业用地的净外部性为负值,其流转产生的社会净效益低于经济效益,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及空置用地的净外部性为正值,社会净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研究结论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但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与流转后用地类型和开发行为有较强的相关性,可通过做好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加强监督执法、完善流转机制提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社会净效益.  相似文献   

14.
耕地保护县域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基于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与政策、行政与财政体制,以江苏省13个省辖市、27个县级市和25个县为研究区域,分析了县级政府多重角色选择与责任规避的机理,揭示了县级政府规避耕地保护的责任,导致耕地过度损失的原因,以及实施耕地保护县域补偿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了构建补偿模式,并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县级政府具有独立经济人的特性,耕地保护与耕地非农化之间存在巨大收益差距,且地方财政收入高度依赖建设用地出让收入,是其热衷于推动耕地非农化的主要原因;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补偿地方政府因保护耕地所导致的财政损失,缩小耕地保护与耕地非农化之间的边际收益差值;在省与县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中设立耕地保护补偿项目,并以省内耕地现状数量与质量、人均粮食产量及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损失为基准,建立补偿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模型,不仅具有客观公正性,还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如果实施补偿,补偿资金成为耕地保护好且产粮多的县域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将会有效激励县级政府耕地保护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5.
李霜  张安录 《资源科学》2014,36(2):303-310
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正面临严峻挑战,征地面积逐年增加,是农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既要保证充足的建设用地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又要保证农地的质量和数量,维护生态平衡、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利益,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农地城市流转的决策过程应考虑各种外部性的影响,以达到社会均衡状态为目标。本文通过武汉城市圈的实证,计算农地城市流转的净外部性。结果表明,农地流转的净外部性小于农地保有的外部性,导致社会的外部性损失,并且其结果与征地的用途和周围环境有关。为了减少农地流转带来的社会损失,控制土地供给的源头,改变以需求为导向的土地供应模式;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保障,严格对土地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和监管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相似文献   

16.
土地整理作为一项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事业,要获得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的参与和支持。本文结合北京郊区区县土地整理前后农户土地利用状况的调研,探讨了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城郊农户面临的土地发展权让渡机会成本、经营方式选择机会成本和就业选择机会成本,以期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和参考。结论认为:①土地开发整理在发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等级等正效益的同时,所导致的土地利用方式单一和转用、经营限制正使农户承担着较多的机会成本;②土地发展权让渡机会成本和经营方式选择机会成本是农户选择权受到制度限制而造成的,其本质是土地开发整理这一公共产品社会成本的转嫁,而非农就业机会造成的耕地利用率低则是农户作为经济人的理性选择;③合理的发展权补偿、整理后土地利用经营方式的灵活选择和农产品公共物品补贴是提升都市郊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效益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张晏维  卢新海 《资源科学》2022,44(4):660-673
耕地保护作为土地政策调控的重要课题,其实施效果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耕地保护政策工具是政策执行主体为完成耕地保护目标采取的具体手段,而差异化政策工具会直接影响耕地保护效果。本文运用马尔可夫区制转换向量自回归模型揭示政策工具与耕地保护效果之间的动态非线性特征,为充分发挥耕地保护政策工具“组合拳”作用的理论构建和深入研究提供新视角。研究结果表明:①耕地保护效果表现出明显的二区制特征,分别为缓慢增长期(区制1)和稳定增长期(区制2);并且耕地保护效果具备非线性周期变化的迹象,两个区制间的转换节点(即拐点)的出现与重要政策文本颁布时间相吻合。②在缓慢增长期,为保障耕地保护绩效,必须加强命令控制工具和经济激励工具的使用力度。在稳定增长期,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工具的使用,进而促进政策创新与传播。③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适用性和执行压力的变化,使耕地保护效果在区制1和区制2之间存在相互转换的特征,进而使耕地保护效果的区制转移概率存在明显的非对称性,且耕地保护效果在区制1的维持概率稍大于区制2。同时,预测分析表明,若政府放松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视,耕地保护效果随时有可能由区制2转变为区制1。本文运用的非线性计量模型有助于深化耕地保护效果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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