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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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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世界许多国家刑事诉讼立法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古代的封建法制中也有所体现。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立法规定证人负有作证的强制义务,仅部分亲属有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权利,至今尚未确立系统的证人拒绝作证权制度。证人拒绝作证权的存在,是刑事诉讼法律价值多元化和社会利益权衡的结果,有其深刻的必然性。因此我国刑事诉讼应当在借鉴古今中外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享有证人拒绝作证权的主体范围,以及拒绝作证权的行使和限制等方面作出完善。  相似文献   

2.
万红 《许昌学院学报》2006,25(1):137-139
证人作为重要的刑事诉讼参与人,其作证行为首先体现为义务,同时证人也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看,证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庭审阶段都存在着不愿作证或拒证现象,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规范证人作证制度:规定证人拒绝作证权,确保证人的特定利益;规定司法机关告知证人有获得帮助和保护的权利;规定证人享有经济补偿权;规定证人的人身保护权;完善相关法律,依法追究无正当理由拒绝作证的证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
允许证人不对其近亲属的罪行作证的规则,自古以来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而我国现在却无类似规则。赋予具有近亲属身份证人拒绝作证权,有利于增进人们互爱互信、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平衡利益冲突、使刑事诉讼顺应人伦常理。因此,为构建和谐社会,有必要确立近亲拒绝作证刑事规则。  相似文献   

4.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均有证人免证权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对此没有涉及.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考虑,我国也应承认证人的免证权.实际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刑事诉讼立法不仅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还规定了可具体操作的证人的拒绝作证权.这就是因为这一规则有其存在的深刻的社会根源与理论基础.证人免证权的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观念更新、规范立法、配套制度设立等多方面的配合.除了人权因素的考虑外,还应从立法上加以规范,注意司法实际的操作,同时,要考虑到我国的立法、司法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关制度.本文将从证人免证权存在的理论基础、现状及我国应该如何建立证人免证权三方面进行论述,以此证明免证权在我国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5.
构建我国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了证人的作证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不作证、不出庭的现象严重。观古今中外立法例,从历史发展和基本人性角度出发,赋予特定公民以证人作证特免权,有利于改变证人拒绝作证的现状,维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因此,构建我国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应制定好适用的原则与范围,并完善相应配套机制,以有效解决实践问题,实现利益均衡。  相似文献   

6.
由于立法和司法上的原因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制度建设严重滞后 ,证人不愿或拒绝出庭作证等现象十分普遍。为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 ,就必须在分析我国刑事证人制度存在的缺陷基础上 ,提出具体的完善的对策 ,如改革证人作证制度、建立证人拒证制度、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建立证人经济补偿制度、建立证人宣誓制度、建立证人社会服务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现象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与法院庭审改革所推行的当事人主义和直接言词原则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追求的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本文主要从社会学、立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刑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并指出在诸多原因中最主要的矛盾焦点在于证人权利义务的平衡和证人保护制度建设上,并对刑事证人两项主要权利即安全保障权、经济补偿权和依法免证权的设置和完善提出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8.
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人制度的完善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迫切要求和必然结果。由于立法和司法上的原因,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拒不作证或拒不出庭、证人作伪证及证人证言的反复等现象普遍存在。本分析目前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借鉴外国立法例,提出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建议,包括建立证人适格制度、增设拒绝作证以规定、明确证人拒不作证的法律责任、增设证人宣誓制度、重视对证人的权益保障等。  相似文献   

9.
由于立法和司法上的原因,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证人不愿或拒绝出庭作证等现象十分普遍,为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就必须在分析我国刑事证人制度存在的缺陷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完善的对策,如改革证人作证制度,建立证人拒证制度,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建立证人经济补偿制度,建立证人宣誓制度,建立证人社会服务制度等。  相似文献   

10.
鉴于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证人拒绝出席作证的严重现象已危及到国家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本文尝试从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与社会危害性,以及国外刑事证人制度的相关立法的角度,来探讨我国刑事证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1.
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律申,普遍赋予了知晓案情的人向司法机关如实作证的义务.但在某种情况下,特定范围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身份,依法享有拒绝承担证明责任的权力,或者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力,即是证人拒绝作证权.世界各国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都有拒绝作证权方面的规定,但是在我国,该问题在刑事诉讼立法上及为空白,学者们只是一般性地探...  相似文献   

12.
《宜宾学院学报》2016,(11):86-92
新《刑事诉讼法》188条有关于近亲属证人免于出庭作证的规定,这并不代表近亲属证人拒绝作证权的确立,仅是回避了近亲属证人出庭作证的尴尬。建立近亲属证人拒绝作证权虽然在短期内会影响证人证言的收集,但从长远看,它既维护了家庭伦理道理又保障了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既是保障人权的需要也是各种价值权衡的必然结果。我国近亲属证人拒绝作证权应在权利主体范围、权利内容及权利的限制方面加以完善,达到提高诉讼效率与保障人权兼顾的双重目的。  相似文献   

13.
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据。证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权利中,大多只为程序性权利,实体性权利规定很少,而实体性权利更关乎证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明确规定证人拒绝作证特权、证人经济补偿权和安全保护权,以更好地发挥证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评价拒绝作证的心理动机以及我国防范证人拒绝作证的立法缺限,使得证人拒绝作证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国外有关证人作证立法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防范证人拒绝作证。  相似文献   

15.
尉兰琴在《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大义不灭亲”——试论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拒证权》一文中指出,亲属拒绝作证制度也称特免权,是以证人拒绝作证权为基础的有关证人的范围、拒绝作证的内容等一系列法律规定而形成的制度。这一制度在英、美、法、德、意、日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盛行。我国大陆到目前为止尚未设立亲属拒绝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诉讼制度没有近亲属和特定职务人员拒绝作证权的规定,不利于维护家庭伦理和职业操守。设立证人拒绝作证权有利于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过度侵害。我国设立证人拒绝作证制度要使免征人范围不宜过宽同时要完善相关的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拒证现象十分普遍,许多案件的知情人因怕麻烦、怕报复和怕损失而拒绝向警方提供证言,直接导致刑事诉讼活动无法进行。证人拒证的深层原因在于我国的证人制度存在着立法缺陷。因此,我国的证人制度应当在确立强制证人作证制度、健全证人安全保护制度和证人经济补偿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指了解案情并有作证能力的人,因符合法定情形而依法卸除作证义务,不予作证的权利。我国目前对拒绝作证权主体的设定的范围应包括亲属型、公务型和职务型;对拒绝作证权主体行使其权利必须作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试论我国证人拒证规则的架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拒绝作证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证据规则。文章从介绍证人拒绝作证规则历史考证及国外立法出发,分析我国设立证人拒绝作证规则的必要性,并从制度层面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证人证言是诉讼活动中是最重要、最普遍运用的一种证据。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三大诉讼法对证人作证问题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加之传统文化的影响,表现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象屡见不鲜。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结果,最终影响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价值的实现。为了改变当前证人不愿、不敢出庭作证的现状,就证人作证问题作了些探究和建议,以期对我国建立的《证人作证规则》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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