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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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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事会会议程序瑕疵对董事会决议效力影响的问题 ,无论在理论界 ,还是在实践中 ,都值得普通关注和探讨。文章从董事会会议程序设置的价值 ;违反董事会会议程序规范与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判断 ;程序瑕疵与董事会决议效力判断的相关考量三个方面探讨了董事会会议程序瑕疵对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影响问题  相似文献   

2.
董事会会议程序瑕疵对董事会决议效力影响的问题,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都值得普通关注和探讨.文章从董事会会议程序设置的价值;违反董事会会议程序规范与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判断;程序瑕疵与董事会决议效力判断的相关考量三个方面探讨了董事会会议程序瑕疵对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影响问题.  相似文献   

3.
《嘉应学院学报》2019,(1):69-73
当以单一的诉讼方式无法或不易解决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时,可以尝试从非讼程序的角度着手来探寻解决此类纠纷的可能路径。非讼程序可以避免诉讼程序各项繁冗、庞杂的流程,从而极大地提升解决此类纠纷的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治理和运营的效率。对于董事会决议纠纷非讼解决程序的具体布设,可以从体例设置、审理方式、权利保障、裁判形式以及救济手段等方面为着力点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4.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研究股东大会的决议瑕疵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理论根据法律行为理论注重考察股东大会决议意思表示本身,在运用法律行为理论分析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时,忽略了股东大会决议的程序性特点,造成了理解与说明上的困难。应当在注重决议中的意思表示的同时,正视决议中程序的独立性价值,围绕股东大会决议中“意思”与“程序”这两个基本要素,构建意思一程序兼顾的决议瑕疵判断理论。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公司中,股东通过股东会形成决议来实现对公司的干预和控制,股东会决议的效力、特别是瑕疵决议效力的认定问题是人们应该关注的重点。基于衡平的理念,对各种瑕疵决议的法律效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或认定为有效,或认定为无效、可撤销。  相似文献   

6.
股东会决议瑕疵从对效力产生的影响方面可分为三类:无效决议、可撤销决议和决议不存在,其中对于决议不存在是否应作为与前两种情况并列的一种分类,学界存在争议,本文论述了其有必要作为单独的一类并进一步分析了其与相似瑕疵决议的区别。在明确分类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决议瑕疵的救济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包括原告、被告的资格,公告、担保、和解制度以及判决的效力等。接下来对我国新公司法中涉及股东会决议瑕疵的内容与旧公司法作了比较,指出其在瑕疵的认定、法律处理与救济方式等方面的完善。最后文章提出了这一领域理论界及实务界尚未达成一致,有待继续探讨的问题,包括撤销权的行使、撤销之诉滥用的防止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股东大会决议制度是按照"资本多数决议"原则将大多数股东的意思上升为公司团体的意思.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现实生活中由于多种原因,股东大会决议可能存在瑕疵,包括程序瑕疵和内容瑕疵.这势必会影响公司,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决议瑕疵的解决途径规定的并不充分,许多方面甚至存在空白,因此需要对决议瑕疵的救济加以详尽规定,使之完善,以实现股权平等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对于行政程序瑕疵的行为是否导致行政行为必然无效这一问题,理论界存在一定的分歧。笔者以为行政程序瑕疵是对程序的违法,根本影响了法的诸多价值的实现,会产生许多不良的法律后果。因此,行政程序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必然被撤销或宣布无效。我国应加快构建行政程序法律体系,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这不仅是行政民主化的要求,而且与世贸组织所提出的行政公开、行政透明度提高等要求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9.
在程序瑕疵的处理上,充分考虑程序对实体结果的影响,是我国司法实践的普遍做法。但我国现行法却规定对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效力一律否定,这种法律与实践的冲突给理论研究带来了困难,也使得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受到质疑。此外,实践中所遵循的"利益权衡下的实体审查"方式,在审查标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偏重于实体利益而轻视了程序价值,究其根本在于忽视了程序瑕疵对相对人的"权益影响可能性"这一核心理念,而过分追求实然性的结果公正。  相似文献   

10.
出资有瑕疵的股权转让涉及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出资有瑕疵股权转让后的责任认定和责任承担等问题。出资瑕疵对股东权的影响不应完全否认出资有瑕疵股东的资格。瑕疵出资的股东仍然有权利转让其带有瑕疵的股权,但是要承担出资补充责任。股权转让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在判断出资有瑕疵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时,也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对合同效力所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程序瑕疵是在保证主要事实明确、实体基本公正基础上的次要性程序违反,不会根本影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实现,在法律后果上也不以无效或被撤销为必然。通过对一个程序争议的典型行政诉讼案例的分析,在论证程序正义的双重性价值的基础上,区别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 (狭义 )的不同特征和法律后果,可使程序法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更具可操作性和说服力。  相似文献   

12.
中国公司法上决议的司法介入是以公司决议的程序(会议召集和决议方法)以及决议内容存在瑕疵为前提的。公司作为一个自治机构,其对公司经营事务的管理大多都是通过公司机关完成,但是当公司机关的决议出现瑕疵,公司就需要借助司法介入来进行救济。当公司内部治理出现纷争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介入时,就会产生国家干预权与公司自治权的冲突以及如何实现两者的平衡问题。因此,中国现行制度应表现出足够的司法克制主义,充分体现司法介入公司决议瑕疵的原则,以实现司法干预与公司自治两者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处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交叉互动领域,有赖于对相关规范体系和制度价值的全面把握和综合考量.股权转让协议的瑕疵主要表现为主体瑕疵、标的瑕疵、程序瑕疵、后果瑕疵等,这些瑕疵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影响应具体分析,有的不影响协议效力,有的导致协议未生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还有的影响转让后股权权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及强化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投资对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呼声越来越高,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状况不断改善。但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旨在优化内部和外部治理的对策建议:优化董事会内部结构;健全内部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保险体系;加强董事会外部治理。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公司法》应顺势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基于“公司相关利益者论”而形成了“相关利益者”参与董事会的问题;“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确立导致了董事法律地位的强化;为从内部建立制衡机制而需明确董事的义务,完善董事民事责任制度;为从外部加强对懂事会的监督需要完善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机制;提出了完善股东大会和对董事会的监督措施。  相似文献   

16.
诉讼和解是诉讼内合意解决纠纷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我国诉讼和解是建立而非完善的问题。建立我国诉讼和解制度应在理论上明确诉讼和解的性质,在立法中明确诉讼和解的根据、构成要件、效力及其形式、瑕疵范围和救济方式、适用的期间,同时结合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建立专门的审前和解程序,以更好地实现诉讼和解制度的机能。  相似文献   

17.
美国高校董事会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潘燕 《教育科学》2004,20(2):41-43
董事会是美国高校内部的领导机构,其特点是:历史悠久,法律地位明确;职责重要,权力较大;成员构成多样化,任期具有弹性;内部结构清晰,运行机制稳定;与校长之间分工明确,协作关系良好;不断进行发展和改革。通过对美国高校董事会制度的研究,并结合我国高校现行内部管理制度所面临的尴尬困境,得出我国政府必须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现行领导制度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职业校长负责制,以及以法律形式确立董事会地位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18.
彭海青 《邯郸师专学报》2001,11(1):44-47,52
分析了目前我国刑事二审抗诉中在有关抗诉对象,抗诉效力、被害人请求抗诉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同时提出了完善的设想:(1)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的无罪、罪轻等有利于被告的判决、裁定、决定确有错误的以及一审过程中违反程序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修改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使法规全面贯彻对判决的抗诉效力原则,对裁定抗诉的效力问题也提出了新的见解;(3)最后,建议在被害人请求抗诉中设立听证程序,以充分发挥二审终审制对于被害人的权益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19.
董事会合作教育模式,在中国已经试行了20余年。这种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领导型董事会模式和指导型董事会模式。前者已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但要注重体现中国特色;后者应注意处理好指导办学与物力支持的关系。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原来比较有效的行业运作的董事会模式已经受到严峻挑战,遇到了新的问题,需要进行重新探讨和改进。  相似文献   

20.
本文对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和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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