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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33 毫秒
1.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量刑的公正性逐渐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量刑建议作为量刑规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中,都得到了极高的重视。各地检察机关都不同程度地开展量刑建议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制定了相关法规,这些举措无疑都为量刑建议的改革、量刑程序的规范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建立在传统"定罪量刑一体化"模式上的改革,都是"脚痛医脚,头痛医头",未能给量刑建议提供独立的空间,并未真正实现量刑建议的价值作用。因此文章在独立的量刑程序语境下,针对量刑建议的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2014年量刑规范化的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方案所确立的量刑范式将成为我国刑事司法的常态性机制。总结和回顾量刑规范化改革历程可以发现,学界提出的量刑实体法与程序法改革并行的思路得到了决策层的认可,尤其是实体法改革方案的内容较大程度吸纳了刑法学界的智力成果;但在程序法改革方案的设计上,并没有采纳部分程序法学者主张的对抗化、独立式量刑程序架构,采取了在不突破我国刑事审判结构基础上设计的职权化、相对独立式的量刑程序架构。尽管面临学界的指责,但从客观效果看,改革的成效比较显著,理应受到肯定和坚持。当然,着眼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可以在调整实体法方案的适用范围和构建多元化的量刑程序方面走得更远。  相似文献   

3.
刑法的谦抑精神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更是刑事司法的指导理念.量刑规范化是公正司法和法律正义的重要保障.量刑的规范化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在量刑的过程中贯彻刑法谦抑精神,通过非刑罚化和轻刑化措施,有利于实现量刑公正.量刑谦抑与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刑谦抑不是凭感情判案,不能一味追求重罪轻判,而是在刑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减轻犯罪分子的责任,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利于量刑规范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量刑建议制度试行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了量刑建议改革,《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将量刑建议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化,但是量刑建议制度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如适用范围不明确、提出时机和提出形式不明确等问题,本文在结合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量刑建议制度的意见.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中的量刑情节一词在刑事司法领域被广泛使用,由于在立法上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存在适用规则不细、量刑幅度间距大以及“情节”含义不清等诸多的问题.因而,本文对此拟提出一些完善设想,以之丰富我国刑事司法理论,促进司法完善均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现代司法理念中以"被告人保护为中心",大幅度地提高了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和诉讼权利,但作为对立面的"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的被害人,却仍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其相关权利处于缺失状态。具体到量刑而言,被害人参与量刑缺乏理论上和实际操作层面的相关规定。随着对被害人刑事程序保护呼声日渐高涨,对量刑程序的规范化改革,赋予被害人量刑建议权势在必行,在立法上和实践上的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7.
刑罚由轻到重排列成一个刑罚阶梯,阶梯的上限是死刑,而十五年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之间存在一个刑罚断层,即刑罚是有限的、非连续的.由犯罪行为和行为人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所决定的刑事责任从轻到重构成一个刑事责任阶梯,由于任何危害程度的犯罪行为都可能发生,所以刑事责任阶梯是无限的、连续的.量刑均衡作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司法中的体现,是“刑责均衡”而非“罪刑均衡”,是“同责同罚”、“异责异罚”而非“同罪同罚”、“异罪异罚”.刑事责任的无限性、连续性及刑罚的有限性、非连续性决定了“异责同罚”的必然性,一定条件的“异责同罚”是量刑均衡的特殊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8.
为了使法律和社会相协调,不同程度的“法律拟制”在每个社会中都是客观存在的,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即是对诉辩制度的拟制。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使案件的定罪与量刑能同时得到迅速而彻底的解决,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以节省,从而有利于提高整个司法体系的营运效率。但从简易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存在定罪准确但量刑失衡的问题,不仅不利于公正司法的实现,而且也不利于遏制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通过对裁判文书网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失衡集中表现为量刑不均和量刑偏差。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角度出发,结合2021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关量刑原则与方法的规定,以量化分析为目标,应在量刑幅度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跨度划分量刑梯度,再将被告人的基本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从宽等量刑情节对应相应的量刑梯度,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通过引入量刑梯度既可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的精准量刑,又可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是实现司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但是量刑建议本身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的工作,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尚处于尝试在探索阶段,在法律制度安排、司法实务层面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通过加强量刑建议能力建设,构建量刑建议配套规则,明确量刑建议效力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量刑建议制度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事司法原则,有利于促进量刑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量刑建议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如何行使没有明确和可操作性的规定,有必要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实践运用予以定位,以期为量刑建议制度实施探寻更为有效的操作途径,为检察诉讼体制机制改革进行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相似文献   

12.
王志峰 《文教资料》2010,(10):114-115
文章分别从“因人而异”、“因情节而异”和“因时而异”三方面探讨了宋代“同罪异罚”的特点。同时对宋代理学家司法审判的观点和方法中作了简单陈述,指出了他们在推动“同罪异罚”实施中的作用。最后,分析了宋代施行该原则的原因.以及时代背景,并对其深层次原因作了简单解读。  相似文献   

13.
量刑与定罪有着不同的司法功能,在量刑阶段,寻求设计与之相适应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以及证据规则等制度内容,是我国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增加“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基本要求、扩宽当事人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范围、建立量刑建议制度等内容,可以得出:在量刑阶段建立相对独立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制度,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时代的需求,量刑规范化取得了重大成就。量刑方法对于解决量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量刑基准方法的确定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缩小量刑偏差的意义以及合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重大意义。在理论上量刑基准的确定方法存在较大的争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了量刑基准的确定方法,对实现量刑规范化有重大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
目前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已经全面推行,司法实践迫切要求成熟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作指导。文章从社会调查制度的起源及其正当性基础入手,通过分析我国社会调查制度司法实践的现状和问题,对我国社会调查制度的调查主体、调查内容及制度保障等方面加以思考,试图通过合理化的建议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调查制度。  相似文献   

16.
智能量刑系统的司法适用,不仅推动了我国传统司法结构的转向,而且拓宽了关于“同案同判”裁判算法化的基本路径。对智能量刑算法裁判层层演进的脉络进行了研究,其司法适用难点在于智能量刑的公众认知偏向、经验归纳的不周延属性与个案问题的规律性偏差。顺利过渡智能量刑系统应用的司法适用困境的关键是探索设置进行算法质量的司法听证、衔接算法裁判和法官裁判以及保障算法的区域变通适用的程序,使之与司法数字化改革相适应,由此放大智慧司法的优势效果。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九)》中首次引入的终身监禁制度,由于对其概念、分类和性质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因此在刑法理论学界讨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同时根据域外经验以及我国基本国情,终身监禁在适用中还面临着量刑适用标准不明确、不利于罪犯改造、执行经济成本过重等问题。现阶段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进行探索和分析,能对完善终身监禁制度有所助益,同时也能推动我国刑罚体系朝着轻缓化的方向进一步改革。  相似文献   

18.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行驶公诉权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意义。国外的量刑建议制度为我国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们应积极开展理论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量刑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   

19.
因量刑失衡而引起的司法不公越来越为人诟病。针对此问题,无论是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均作出了诸多尝试.且其视阈多集中于实体进路。但是,无论是从学理的角度还是从司法实践的效果来看.实体进路均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而量刑规范化的程序进路在实现程序公正进而实现实体公正方面则呈现出诸多优点:其能保证被告人获得更为充分的刑事辩护。能为法庭辩论提供更为广阔的程序空间.法官也因此可以获得更为丰富的量刑信息。在选择程序进路的基础上,依据被告人否认控罪和自愿认罪两种情形.分别建构两套不同的量刑程序是较为可取的方法:在被告人否认控罪的情形下,需要将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分别独立化。开庭两次。分别解决定罪问题和量刑问题;在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形下。则无须将量刑程序完全独立化,只需将一次法庭审理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定罪阶段和量刑阶段.在此种情形下.由于被告人已经认罪。因此定罪阶段应尽可能简化,庭审的重点应放在量刑问题上。通过这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的建构,以期能够实现量刑的规范化和公正化。  相似文献   

20.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落实人民主权原则、保障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大合议庭审理案件、“事实审”与“法律审”职权分离、“社区宣誓”仪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不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规定不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不完备等问题.因此,应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参审规定、履职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以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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