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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制度存在四个方面的局限:损害赔偿体系不协调;人身伤害赔偿数额偏低;损害赔偿功能过于单一;产品 合同责任损害赔偿责任限定标准不公正。为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制度。如产品合同责任损害赔偿应包括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应具动态性;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赔偿责任的限制标准应公平、公正等。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它解决的是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在我国的民事立法和侵权损害赔偿法理论中,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那么未成年学生在校受到损害,学校应依据什么归责原则承担赔偿责任呢?是不是只要学生在校受到伤害,不管学校有无过错,都要赔偿损失呢?一、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学校承担学生在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简单地…  相似文献   

3.
随着CISG的广泛适用,其损害赔偿制度凸显出许多问题。CISG明确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完全赔偿原则、可预见性规则等问题,但未明确解决损害赔偿的计算时间和地点、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未来损失赔偿、机会损失赔偿、非金钱损失赔偿、损害赔偿的货币问题,也未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信赖利益、违约金条款问题。CISG中损害赔偿制度有待进一步统一。  相似文献   

4.
主要探讨医疗美容损害的确认和鉴定标准,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竟合制度及损害赔偿范围等法律问题.认为: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也不同于医疗救治;医疗美容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竟合,是赔偿请求权的竟合;应建立医疗美容损害的确认制度及鉴定标准;医疗美容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5.
繁杂各样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频繁发生,要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必须正确认识、看待和评价人的生命价值。从人本主义出发,应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利于扬善抑恶的赔偿规则(法律、政策、制度),科学制订各种不同状况的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办法或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上应消除某些赔偿中的不公平、不合理和不规范现象;消除人们之间由于害怕意外事故发生而产生的隔阂;消除人们对危害社会或他人现象的冷漠心理或行为。从而,降低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成本,增大破坏公平正义的违法乱纪的犯罪成本。  相似文献   

6.
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这一新的司法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具体标准上(主要是死亡与残疾赔偿金),对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采取了不同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在同一起人身损害赔偿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可能因身份的不同而得到的赔偿有较大差别。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同命不同价”规定,显然与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精神相违背。本文将针对这一司法解释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公正性问题进行一系列探讨,力图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相似文献   

7.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大小是由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方法和标准决定的.世界各国采取的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方法有:限定主义、非限定主义。我国应继续采用限定主义的方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但应适当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并消除目前法律中的弊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标准主要有:质上的标准.量上的标准,世界各国均综合应用多个标准来解决本国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问题。我国应以人身利益是否受侵害、精神损害严重程度为标准,把侵害人身利益.精神损害严重到一定程度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且适用于一切侵害主体.  相似文献   

8.
旅客运输过程中,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有时可能出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受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旅客;2.须发生旅客人身伤亡损害后果;3.旅客人身伤亡发生在运输过程中;4.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9.
目前国内尚没有为高校毕业生实习立法,毕业生在企业实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无法可依”,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伤害救济。针对这一社会问题,应建立毕业生企业实习人身意外伤害救济制度:毕业生实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实习企业应该承担安全保障责任,高校应该承担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两者可以通过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购买包含两种不同责任的“高校毕业生实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后该费用由政府承担,来化解赔偿责任的政府、高校和企业“三位一体”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0.
补充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来源于大陆法系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民法领域在侵权法方面对多人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赔偿责任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补充赔偿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和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有一定的区别。  相似文献   

11.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自由离婚主义价值取向下的一种救济手段,具有填补受害人损失,抚慰受害人精神、惩罚过错方行的功能。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的要件与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相同。章对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请求权的使用、赔偿金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对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存在争论。应正确认识与运用补充赔偿责任,将补充赔偿责任的研究定位于侵权法领域中。本文结合司法案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补充赔偿责任适用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13.
缔约过失责任应产生于要约生效之时,在特殊情况下,在要约邀请之时也会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其应止于合同生效之时,而不是合同成立之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除了已被广泛认同的合同的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外,还应适用于部分合同有效的场合。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应仅限于信赖利益,且不包括信赖利益中的消极损害,并且不能以履行利益为上限。  相似文献   

14.
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该制度的设立具有公正、正义和秩序等法理基础和正当性。现阶段除了产品侵权需要严加惩罚外,笔者认为其他恶性的、严重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造成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行为也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立法应从保护被侵权人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出发,应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15.
纯粹经济损失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除对人身和财产的有形损害而造成的损失以外的其他经济上损失。该种损失能否在侵权法上获得救济涉及到多种政策因素。因此对于该种损失赔偿责任的判断应采用一种多因素考量方法。  相似文献   

16.
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然而其中有些内容仍不够完善,笔者对此提出四点建议:政府监管要落实权力和责任主体;召回制度要加以细化;重点是要完全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价款10倍"赔偿改为"损害赔偿额"的数倍;最后为保护食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食品产业平稳升级护航,需推行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相辅相成,必须成为本法之亮点,才能使《食品安全法》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依传统契约相对性原则,第三人不得对当事人主张契约责任。然而在特定契约类型中,依诚信原则,债务人对债权人之保护义务亦应延及与债权人有特别关系之第三人,易言之,特定范围之第三人遭受不良履行之损害时,亦得向债务人主张契约责任。德国法上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即为表率。我国民事立法应吸取其中之合理因素,构建完善的契约上第三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8.
权利受到具体损害的具体方式决定了法律的救济措施,具体的救济措施充实了权利的真正意涵。缔约过失损害方式,表现为非过失方为与相对方订立合同所产生的费用支出,或非过失方因相对方违背"诚实"原则丧失与第三人缔约的机会损失。该损害方式与其损害的生成期间密切相关,又与过失内容相辅相成。损害方式和过失内容将缔约过失损害赔偿限于信赖利益损失。在缔约过失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不符合费用支出的财产损失及商业秘密损害应适用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或恢复原状而非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9.
人身伤害赔偿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学校学生人身伤害是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伤害赔偿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既非监护关系,也非委托代理关系,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依民法规定校园学生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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