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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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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制度缺乏独立的专门宪法监督组织机构,监督主体模糊不清,监督机构未能实际建立;宪法缺乏可适用性,违宪审查缺乏根基;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解释相背离,导致违宪审查权虚置。由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模式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沿袭大陆法系,专门机构违宪审查模式是适合国情和现实需要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2.
在立法体例上,宪法监督制度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监督制,司法机关监督制和专门机关监督制三种模式。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着不足与缺陷,根据我国国情,应当采纳专门机关监督模式,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即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有效地审查和纠正违先锋地为,以完善我国的宪法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宪法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在宪法解释中,宪法解释方法无疑具有核心地位,具体的解释方法决定着宪法文本的意义。宪法解释方法具有多样性、交叉性和冲突性,导致了宪法解释方法适用难题的出现,即各种解释方法究竟如何选择与排列。这个难题必须解决,否则就会导致宪法解释的正当性不足。现有解决模式有三种:优先因素理论、开放系统理论和平衡理论。这三种解决模式均有不足之处。一个合格的解决模式必须经历描述性和规范性两个维度的检验,宪法解释方法适用理论既不能是纯描述性的也不能是纯规范性的,而是两者的混合。  相似文献   

4.
《太原大学学报》2015,(3):33-40
宪法具有政治权威和法律权威双重属性,而其规范性、制度化、强制性特征决定了其可以在司法中予以适用。囿于现有政治体制的要求,合宪性解释成为宪法适用的最佳选择。这是因为合宪性解释是解释方法与解释材料的结合,而且现有制度并未明确排除宪法适用的可能性。通过相关司法解释及案例的佐证,最终明确司法适用中合宪性解释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宪法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宪法追求的价值——社会发展是和谐社会充满活力的源泉、宪法制度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探讨司法机关在私法领域内适用宪法的理论和实践、司法机关在公法领域内适用宪法的问题、宪法司法适用的规则、完善宪法的司法适用,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6.
宪法规范的司法适用既是宪法强制力和规范性的要求和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司法权为保证宪法规范效力得以实现的实际应用。我国的司法机关已经开始直接适用宪法,但从诉讼程序和实体判决而言,都存在明显的缺憾。其中理念的落后和制度的局限构成了重大障碍。近年我国宪法学界就宪法规范如何进行司法适用的问题提出了不同主张和改革方案,笔在模式选择上更倾向于宪法法院模式。  相似文献   

7.
国内一度引起学者专家争议的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已经经过学者一番严谨讨论,但是"宪法可以司法化"吗?"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提法是否妥当?宪法是否可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而在裁决文书中直接援引?宪法是否可以司法适用?这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宪法的权威,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可以在司法中适用。部门法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就应该诉诸部门法;当部门法缺失时,法院还应当诉诸宪法,而不应当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审理。宪法司法适用的主旨:一是宪法间接性援引,二是使合宪性解释成为一种宪法义务。  相似文献   

8.
宪法作为法律之母,既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也具有普通法律的特征。从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中,当立法缺位时,可在一定范围内直接适用宪法;到中国的“依法治国”和建立“法治国家”,中国宪法中有些条款的直接适用,并且在部门法缺位时,宪法完全可以直接实施。所以,宪法的直接实施是填补立法缺位的最好途径,也是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最后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9.
由其内容和性质所决定 ,世界各国都将其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效力的法律 ,并且一般都通过建立适当的制度和开展有效的活动来保障宪法的实施。归纳起来 ,主要有由普通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和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等三种体制 ;其最后一种体制中的专门机关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组织形式 ,相应地 ,其工作人员也有不同的称谓。如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俄国等是宪法法院 ,埃及和塞浦路斯是最高宪法法院 ,希腊是特别最高法院 ,列支敦士登是国家法庭 ,其工作人员都称法官 ;法国和芬兰是宪法委…  相似文献   

10.
宪法作为法律之母,既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也具有普通法律的特征.从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中,当立法缺位时,可在一定范围内直接适用宪法;到中国的"依法治国"和建立"法治国家",中国宪法中有些条款的直接适用,并且在部门法缺位时,宪法完全可以直接实施.所以,宪法的直接实施是填补立法缺位的最好途径,也是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最后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权解释宪法,作为宪法的司法适用或司法实施的前提和核心,也是相关问题的认识及解决的焦点和突破口,其争议性很大程度上在于自身概念界定不清、理论定位不明。通过对其内涵、外延的深入剖析和与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和监督体系中,宪法司法解释因其司法特质而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地位。  相似文献   

12.
法国宪法监督制度早于中国且以限制立法机关权力、保持国家机关权力平衡为主线。宪法委员会是以分权制衡原则和社会契约论为依据而建立的政治机关,监督职能更广泛、具体,有关规定可操作性强,在违宪审查、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以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原则为依据,有关宪法监督的规定在实际运作中缺乏实效性。独立的专门机构模式符合建立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制度的长远考虑。  相似文献   

13.
遵守宪法是适用宪法的逻辑基础,适用宪法行为的本身也是对于宪法的遵守,不可将两者完全隔离开来.宪法的司法适用也不意味着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及违宪审查权.我国宪法司法适用应先从保护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开始,从解决宪法权利受私权侵犯开始,逐步建立起宪法的"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4.
宪法司法化是世界各国司法发展趋势之一,受宪法的法律特性及地位、作用所决定,宪法在司法活动中予以适用是必然的。中国宪法目前在司法活动中还不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致使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及宪法与人们之间的联系不甚密切,这直接影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实现宪法的司法化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
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讨论在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反响.然而,宪法是否可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而在裁决文书中直接援引以及宪法是否可以司法适用等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笔者认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可以在司法中适用.部门法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就应该首先诉诸于部门法;当部门法缺失时,法院就应当诉诸于宪法,而不应当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审理.同时,宪法的司法适用存在适用的主导:一是宪法间接性援引,二是使合宪性解释成为一种宪法义务.  相似文献   

16.
宪法解释必须维护宪法权威,因此宪法解释必须具有客观性。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客观性"可以分为三种观点:客体意义上的客观性;主体意义上的客观性;主客体统一意义上的客观性。宪法解释的客观性是指最后一种意义上的客观性。宪法解释的客观性是一种价值诉求,宪法解释的客观性反对的是"主观恣意",宪法解释的客观性不同于解释对象的客观性与解释方法的客观性,宪法解释的客观性可以维护宪法权威。  相似文献   

17.
宪法有解释的必要性,并且可以被解释。国外比较典型的宪法解释模式为英美法系国家开创的宪法解释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开创的宪法解释制度,并且各具特点。我国目前的宪法解释存在着种种不足,必须结合现实的国情,建立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解释主体的宪法解释制度,并使其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8.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普遍遵守,因而完善现有的违宪审查模式就显得十分紧迫.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四种违宪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和复合审查模式.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诸多缺陷,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是值得每个公民关注的事情.  相似文献   

19.
违宪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宪法监督的必要措施之一。违宪审查制度是国家特定机关依法审查宪法行为是否合宪的法律制度。违宪审查模式主要有立法机关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和专门机构审查模式。中国宪法有监督宪法实施的相关规定,但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违宪审查制度。在法治进程的推动下,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20.
宪法学视角下人性尊严的核心内涵是指人基于人之为人的本性而具有的不可侵犯、不可剥夺、不可放弃,而在法律上享有的无差别的人格精神和主体地位.是人的价值基础和权利根源。人性尊严的权利属性决定了其更适合作为宪法基本权利,而不是具体法律权利;人性尊严的价值属性决定了其更适合作为宪法最高价值原则,而不宜单纯地作为人的内在价值。人性尊严作为宪法基本权利所具有的权利功能.包括消极防御功能和积极请求功能两个层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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