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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2 毫秒
1.
一、問題的提出中國《專利法》第29條規定:"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内,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内,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相似文献   

2.
在中國對外開放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中國市場對於海外投資者變得越來越具吸引力。為了佔據市場上的競爭優勢,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將他們的最新發明在中國申請專利,亚將此作為企業的一項長期的市場策咯。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近的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已經達到85,029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高達28%。為了幫助外國企業及其律師正確理解中國的《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指南》的一些重要規定,瞭解專利申請過程中的一些實踐要求,本文擬就外國人委託中國涉外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專利申請的過程中,在程序方面應當特別注意的問題,提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  相似文献   

3.
在我國專利制度設置中,對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採用了不同的審查方式:只對發明專利進行實質審查, 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則僅僅進行形式審查,致使後兩種專利權的穩定性相對較弱,較易受到挑戰。例如,在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訴訟中,被告常常會對原告專利權人據以起訴的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遇到這種情况,法庭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及《民事訴訟法》第136條的相關規定考慮是否中止訴訟。  相似文献   

4.
由於專利與國家藥品標準的結合,導致其他一些仿製藥進入市場受阻,由此産生了將FRAND規則應用於國家藥品標準專利的呼聲,並且在國内學術界引起了一些争議。有必要就FRAND規則與國家藥品標準專利之間的法律關係進行分析,理清FRAND規則的適用條件。一、FRAND規則設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自1985年我國實施專利法以來,實用新型專利就在其中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二十多年來,我國的實用新型制度對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據統計,自1985年4月至2006年7月這二十一年間,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1,215,538件,其中785,544件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同一時期發明專利申請量為993,579件,其中271,311件被授予專利權。在申請和授權的數量上,實用新型均大幅度超過發明。在審查實用新型的實踐中,專利審查員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同時也遇到了一些矛盾和  相似文献   

6.
一、優先權的意義優先權原則起源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目的是便利申請人在不同國家申請專利和商標。優先權原則是指:申請人在巴黎公約成員國首次提出申請後的一定期限內,再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一主題的申請時,能以首次申請的申請日作為在後申請的申請日(稱之為優先權日)。外國優先權確立的基礎在於絕大多數國家對專利的授予均採用先申請原則,即法律推定最先提出申請的人為最早完成發明創造的人,對於同樣內容的發明創造,只授權給最先提出申請的人。優先權的法律意義在於  相似文献   

7.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改《專利法》的决定。此次修訂的《專利法》最引人關注的亮點之一是對與藥品相關的條款的修改,包括:第42條新增了關於專利保護期延長的規定,以及新增第76條規定了關於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决機制的相關内容。  相似文献   

8.
現行《審查指南》規定,本國申請人為單位時,需具備法人地位,否則不能申請專利。這就將一些依法成立並能對外承擔責任且在民事訴訟中擁有訴權的非法人組織排除在專利法的保護範圍之外,不利於鼓勵發明創造和成果轉化。本文對此作出了分析,並就《審查指南》的修改提出了建議。  相似文献   

9.
根據《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中關於合案審查原則的規定,對一項專利權提出了多個無效宣告請求的,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儘可能合案審查,其中所有的請求人均為當事人。據此,當前專利複審委員會對針對同一專利權的多個無效宣告請求常常依職權進行合案審查,作出一個決定。這就是合案審查制度。近年來,針對同一專利權的無效宣告請求越來越多,很多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都是合案審查的結果。  相似文献   

10.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邀請,以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為團長的中國版權代表團一行六人,於2005年9月22 日至24日訪問了WIPO總部。訪問期間,中國版權代表團與WIPO總幹事伊德里斯在非常友好的氣氛中舉行了會談。伊德里斯總幹事表示,中國是重要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和明顯的成效,對促進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談到中國的版權保護工作,總幹事表示:WIPO支持中國版權保護制度的建設,支持中國加入兩個新條約。WIPO願意在版權教育、版權集體管理、民間文學藝術保護等方面與中國開展各種形式的深入合作,特別是對於版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WIPO願意與中國合作開展相關調查和分析工作。閻曉宏副局長在會談中簡要介紹了近期中國在版權保護方面取得的新進展,特別是去年以來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網絡傳播權行政保護辦法》的頒佈實施、開展專項治理及政府部門軟件正版化活動、舉辦版權保護演唱會以及開展中學生版權保護主題教育活動等有關情况。在談到WIPO兩個新條約時,閻局長表示,我國對加入兩個新條約持積極態度,有關實施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保護條例將於2006年上半年出台;中國  相似文献   

11.
專利统計信息從2005年第2期起,《中國專利與商標》雜誌原來每期[統計資料]欄目中刊登的中國專利申請授權情况已改為在網上按月發佈,內容包括2004年P月以後按專利類別統計的專利申請量和專利授權量、國內按地區統計的專利申請量、國外按國別統計的專利申請量、以上數據的年度匯總。鏈接地址:www.cpt.cn或www.cpahkltd.com/cn/Publications/stat.html。  相似文献   

12.
專利统計信息從2005年第2期起,《中國專利與商標》雜誌原來每期[統計資料]欄目中刊登的中國專利申請授權情况已改為在網上按月發佈,內容包括2004年1月以後按專利類別統計的專利申請量和專利授權量、國內按地區統計的專利申請量、國外按國別統計的專利申請量、以上數據的年度匯總。鏈接地址:www.cpt.cn或www.cpahkltd.com/cn/Publications/ stat.html。  相似文献   

13.
國家知識産權局近日發佈《2019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提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嚴格規制《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議》(TRIPs)相關知識産權濫用行爲、提高知識産權運用水平等三項建議,以促進中國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有效匯聚國際創新資源。這三方面建議具體内容包括:一是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相似文献   

14.
歐洲專利局日前發佈的2019年專利指數報告顯示,中國向歐洲專利局申請的專利數量達12,247項,再創歷史新高,較2018年增長29.2%,增幅居十大專利申請國首位。分析認爲,中國專利申請數量的快速增長,彰顯出中國在科技創新和知識産權保護領域的巨大進步。歐洲專利局2020年3月12日發佈的報告顯示,過去10年中,中國向歐洲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數量增長了6倍。  相似文献   

15.
自2004年以來,對一些來自於外國的外觀設計申請,專利局審查員會以"在先申請與本申請不是同一主題"為由向申請入發出"視為未要求外國優先權"通知書。如果申請人不同意審查員的意見,只能先辦理權利恢復手續,然後才能向審查機構陳述其不同意的理由。對外觀設計專利審查部門的這種審查做法,各界人士質疑之聲此起彼伏,一些申請入訴諸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16.
在知識產權保護中,專利保護是一種比較強的保護手段。對於技術含量高的產品,企業一般會選擇用專利保護。然而,當遇到專利侵權時,由於專利涉及複雜的技術問題,打這類官司最為費時費力。面對有時長達數年的訴訟,一些外國公司甚至選擇了離開中國市場。英國StriX公司是留下來的大多數外國公司之一,它是全球最大的小型自動溫控器製造商,在中國擁有近100件專利。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Strix產品開始進入  相似文献   

17.
根據《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與挪威工業産權局關於專利審查高速路領域試點的諒解備忘録》,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CNIPA)與挪威工業産權局(NIPO)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於2020年4月1日啓動,爲期三年。中挪PPH試點啓動以後,NIPO申請人可以按照《在中挪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項目下向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CNIPA)提出PPH請求的流程》向CNIPA提出PPH請求.  相似文献   

18.
一、概述在大陸法系的專利制區中,實用新型專利俗稱“小發明“,是為了那些創造性不太高但很實用的小發明提供專利保護的制度。例如德國、日本的專利制度中,都有關於實用新型專利的規定。中國大陸自1985年4月1日開始實施專利制度後,由於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審批實行“初步審查“制,授權速度快,受到產業界的追捧,申請量逐年增加。而台灣地區於1949年建立起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早期實用新型專利審查與發明專利審查一樣,採用“實體審查“制,2004年7月實行新的專利法之後,改為採用“形式審查“制。  相似文献   

19.
專利權是無形財產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其與有形財產權相比具有顯著的差異。有形財產權的客體是看得見、摸得到的財產,其保護範圍是確定的。而專利權屬於智力成果權,是無形的,這就需要法律對其保護範圍予以界定。對此,我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對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範圍作出了明文規定。然而,在司法實踐中,不同的人對法律規定仍會存有不同的理解與認識。為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就  相似文献   

20.
2005年4月2日,第53屆全國藥交會開幕的當天,威爾曼公司以侵犯其一項藥品專利權為由,請求廈門市知識產權局在藥交會展館現場查封了由山東瑞陽製藥有限公司生產、廣州白雲山科技總經銷的抗生素"百定"(其通用名為注射用派拉西林鈉舒巴坦鈉)。然而,耐人尋味的是,威爾曼公司請求予以保護的專利權竟然是一件由於權屬糾紛而處於中止狀態的專利權。根據《審查指南》的規定,專利權中止後,將停止包括無效宣告請求在內的全部程序;但是,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對處於中止狀態的專利權的行使作出規定。筆者擬就這一問題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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