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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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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巡检司为中国元朝、明朝与清代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其设置渊源始于唐代中叶,在宋元时期,巡检更多地表现为军事防御,在明清时期,巡检司除了军事上的防御作用外,还增加了行政功能。  相似文献   

2.
赖锐 《历史档案》2023,(1):63-69
明初设置四川行都司主要目的在于以军卫镇戍边地,至明中后期,随着卫所体系的败坏,开始不断设置文官节制卫所。万历年间持续不断的族群叛乱引发边地动荡,士绅希望通过废除行都司来摆脱武官的统治。四川巡抚也希望通过建府的方式加强对建昌地区的管控,以重整地方秩序。于是顺应舆情,推动“废司建府”运动,经过几番博弈,最终因为财政困境的现实考量未获成功。同时也可以看出,明晚期以卫所为代表的制度化军事力量,对于边疆管理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巡检司是明代维持社会治安的最基层机构,在明代河南巡检司设置的数量不多,并且分布不均衡,反映了其社会历史发展特点.  相似文献   

4.
<正>大理府赵州定西岭土官李氏是一个彝族家庭,其始祖李清宇洪武十七年(1384)被授予"土巡检",此后世代相沿,至清末最后一任土巡检李永龄去世,历经明、清两朝,传承十七代、二十任,长达五百余年。而今,五百年的纷繁只化作墓草青烟,在历史的时光隧道中闪烁。一昭武坡,是弥只到迷渡城的必经之路,也是开南古驿道上的重要节点。明嘉靖初年,云南按察司副使、澜沧兵备道姜龙在这里添置龙马塘  相似文献   

5.
清代卫所废除了明代世袭的指挥使、千户、百户,改为流官守备、千总、百总,卫所守备、千总皆由兵部铨选。卫千总、卫百总成为卫守备、守御所千总的属官,所辖范围不再以千户所、百户所为限。随着卫所军事职能的废止,卫所武官的职掌只剩下行政事务,屯粮征收成为重中之重,但在刑名事务上,卫所武官并未获得与地方文官相同的权力。为胜任行政职务,清代卫所武官从多种来源,逐步确立为主要选自武进士、武举人。尽管设法弥补,以武官处理行政事务,是清代卫所官制的制度性缺陷,要最终走出制度困境,只能将卫所裁撤,归并州县,回归到以文官管理地方行政的正常轨道上。  相似文献   

6.
自明朝初年以来,随着倭患日益严重,山东成为抗倭和海防建设的重点地区。明政府在山东沿海险要地区设置卫所,对震慑倭寇、保卫海疆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山东沿海卫所之间的隶属关系进行梳理,并对部分卫所的设置过程加以考证。  相似文献   

7.
2015年,河南省沁阳市沁园路北段出土一方明代墓志。墓主冯世昌祖籍山东巨野,始祖冯珤因武功升任南京豹韬卫水军所正千户,二世祖冯胜袭位,于正统八年改授郑藩仪卫司仪卫正,随郑藩王至怀庆府安家落户。之后,高祖冯宣、曾祖冯忠、祖父冯继祖、父冯汝迁袭职。墓主冯世昌生于正德十三年六月二日,卒于万历八年三月二日。嘉靖二十四年袭职。二十九年,郑恭王朱厚烷因向世宗朱厚熜上书建言被削爵禁锢凤阳,世昌也因此被发配边境地区的卫所充军。隆庆元年,穆宗朱载垕即位,朱厚烷复爵还国,世昌恢复仪卫正之职。志文详细记录了冯世昌的家世、生平和郑藩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对了解和研究明代宗藩制度以及沁阳地方社会史有重要价值,同时也对史书、方志起了印证、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8.
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革,一方面促使了军事卫所面向地方府、州、县的行政合流,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外一方面又关涉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其中诸如屯田迁改、屯赋划一等问题的处置则最属关键,由此体现出明清卫所"民化"问题的复杂性与深刻性。本文即通过探讨清代贵州卫所裁撤及其屯田处置问题,对清代卫所屯田的职能、性质及屯田归宿等进行集中论述,以进一步加深对自明中后期以来的卫所"民化"的理解与认识。  相似文献   

9.
奴儿干位于黑龙江下游东岸、亨滚河口附近的特林(今苏联称蒂尔)地方。永乐七年(1409年),明朝决定设都指挥使司于此(以下简称奴儿干都司),辖卫所四百零八个,黑龙江南北、乌苏里江及其以东的广大地区皆归其管辖。它代表着明朝行使国家主权。长期以  相似文献   

10.
施剑 《历史档案》2014,(2):57-65
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革,一方面促使了军事卫所面向地方府、州、县的行政合流,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外一方面又关涉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其中诸如屯田迁改、屯赋划一等问题的处置则最属关键,由此体现出明清卫所"民化"问题的复杂性与深刻性。本文即通过探讨清代贵州卫所裁撤及其屯田处置问题,对清代卫所屯田的职能、性质及屯田归宿等进行集中论述,以进一步加深对自明中后期以来的卫所"民化"的理解与认识。  相似文献   

11.
廉吏暴式昭     
正暴式昭(1847~1895),字方子,河南滑县人,两度与苏州结缘,先后在平望、西山做巡检,虽职微级低,其人其事却流传至今。俞樾有诗云:"薄官不能一朝留,清风可以百世纪。"巡检,是清末最小级别的公务员,清光绪十一年至光绪十六年(1885~1890),暴式昭到太湖厅西山甪里巡检司任巡检官,一介小吏以爱民为民之心之行,受到林屋山民的"追捧",成就了一幅《林屋山民送米图》,传唱了一代廉吏的感人事迹。  相似文献   

12.
正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李新峰所著《明代卫所政区研究》一书,2016年5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从准实土卫所和建置沿革入手,探讨明代卫所的行政区划制度。全书分为三章,第一章沿海卫所。以普遍统计,对沿海卫所进行全面研究,归纳其政区形态和管理模式。第二章边地卫所。对内陆边地卫所,选择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个案研究,重点观察各种形式的边地卫所之"实土"程  相似文献   

13.
明代武官系统中的镇抚司与镇抚官名目均袭自元代,但明初的镇抚司与元代一样管军而不司法。洪武十五年,镇抚司依卫所建制隶于锦衣卫,同时被赋予鞫讯卫外重案的职能。洪武后期,明太祖曾两次申禁镇抚司理刑,对以后的制度规定产生了“祖制”影响。靖难以后,锦衣卫参与卫外刑事得以最终确认,至成化时门达掌镇抚司事,北镇抚司在规制上仍只可视为原(南)镇抚司的分支机构。晚至正德以后,南、北镇抚司的名目始并见于(万历)《明会典》,北镇抚司具备独立于南司的办公体系,诏狱指称和镇抚司的治狱范围逐渐明晰,北镇抚司专理诏狱成为定制。北镇抚司在锦衣卫官署内,镇抚司狱附于其地;南司则位居其南。所谓诏狱、卫狱(南司狱)、镇抚司狱,实均指这一所监狱,这是因锦衣卫、镇抚司司法职能分化而导致的区分。明后期,镇抚司的治狱范围超越制度规定的“妖言大逆”,乃至全以皇帝意愿委治刑事,导致明末诏狱之滥。  相似文献   

14.
2011年,安阳市豫北纱厂出土两方明代墓志,志文连续,内容分为上、下两篇,墓主为陕西按察司副使张士隆及夫人石氏。本文通过梳理和研究,考证了张士隆的生平事迹、仕宦履历及为人为官理念,可对《明史》《洹词》等史书、方志进行纠误、印证和补充。张士隆生于成化十一年(1475年),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进士,授广平推官;正德七年(1512年)晋监察御史;八年(1513年)巡河东盐法,创建"河东书院";嘉靖元年(1522年)任陕西按察司副使,又领汉中兵备副使;嘉靖四年(1525年)卒于任上。志文论及的重要事件与明武宗朝史事多有关联,又涉及当时多名高、中级官员的姓名、职衔,对研究明代中期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教育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相似文献   

15.
明代以卫所制度为基础建立了一套军有定额的军事体制,然而随着军户世袭制的废弛,军人大量逃亡,卫所士卒出现了严重缺额.明代中后期在九边兴募兵制,招募对象中有一类为土人.土兵具有天然的作战优势,又有保护家园的迫切愿望,其招募最先盛于陕西一带,后扩展到辽东.土兵可享有一定的经济待遇.然而由于明廷往往选其精锐编入卫所,原来为土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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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理 《大观周刊》2012,(31):26-26
台湾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在元、明时期,中央政府就在澎湖设置巡检司,并驻兵设防。明朝天启元年(1621),台湾被荷兰殖民者侵占,后被郑成功收回。1683年,清王朝统一了台湾。郑氏集团对台湾经营了二十余年,先后经历了抗清复明、收复台湾、三藩助叛、偏安顽抗等阶段。在不同的阶段,台湾郑氏集团与清王朝的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性质也由反抗外族侵略的正义性逐渐转到了成为地方割据、阻碍国家统一的性质上来。  相似文献   

17.
王培 《北京档案》2011,(9):18-20
通州位于北京东南,距城区仅十多公里,是京城东部交通的枢纽和重要门户。最早在通州开展反清活动的革命志士王治增(1853-1912),字如川,回族,通州张家湾人。他幼年受教于伯父,以字写得好,做了某州县巡检司的誊录,并升任巡检,后还乡教授生徒。他研读西方自然科学与社会政治  相似文献   

18.
蕴藏于我国传世典籍中的古籍纸背文献,是近年来的新兴学术热点,众多珍贵的历史档案得以公之于世为学人所用.无锡图书馆藏公文纸印本《诸史会编大全》纸背保存了大量明嘉靖年间南京城市管理相关的公文档案原件,反映了五城兵马指挥司、总甲、余丁等不同官吏人员在南京城市管理中的具体职能,披露了明代五城兵马指挥司在城市管理中的具体细节,为...  相似文献   

19.
<正>龙泉驿,历来是"蜀巴大道"的重要节点,有"川东首驿"之称。明清时期,政府在龙泉驿设置巡检司,是成都东门重要的军事关卡,对成都的防卫至关重要。龙泉驿由于交通位置重要,加上龙泉山地势险要,这里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民国九年(1920年)发生过一次持续十六天的  相似文献   

20.
南京京卫的设置大体经历五个阶段,最终形成“49卫2所”的格局。本文厘清了这些卫所的建置过程,并对文献记载中一些相互抵牾之处做了解释。南京京卫在建置过程中,改置、易名频仍,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南京为明代龙兴之地,最早建置卫所;其二,元末明初统一战争中,常以被攻克地方的卫所官员建置新的卫所。就卫所的革调、改置而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旧卫裁撤,其官军完全收编而另立新卫;二是旧卫并非完全裁撤,仅从旧卫之中分出部分官军另立新卫。对南京京卫建置时间的考察,有利于理解南京京卫乃至明初部分卫所改置、易名频仍的原因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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