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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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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些规定明确了我国教育具有平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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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先后作出过许多规定。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等根本指导思想,提出把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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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明确地规定了以教育同生产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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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5.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 广播电视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宏观管理,保证教育质量,促进广播电视大学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广播电视大学是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地方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分校、教学管理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第三条 广播电视大学应以“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为办学的指引思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提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这就规定了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  相似文献   

7.
199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教育法》,对教育方针作了具有时代性的科学表述。《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对指导教育工作,培养跨世纪的一代“四有”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针中“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社会主义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总的培养目标。方针中包含的这四层意思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要沿着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途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回过来还是要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8.
我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相似文献   

9.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这是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规定的教育指导思想。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首先依靠中小学教育,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识,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的新型人才奠定基础。而中小学的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领导管理好教学工作,则是学校领导干部的主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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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治化,对于我国来说意义重大.第一,教育法治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保证国家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主要措施.我国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的根本问题,我国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从法律上规定了涉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性的重大问题,如教育地位、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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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规定:“中国历史在完成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以外,各省、市、自治区可以自编地方乡土教材,补充教学。”这是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贯彻落实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改变教育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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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提高德育工作实效的必要途径罗积民,赵培库《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法》首次以国家意志的形式确定了我国的教育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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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刚 《文教资料》2006,(30):3-4
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是我国的教育目的。教育要达到达一目的,就必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与“生产劳动”紧密联系,而要实现这一联系,承担主要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学校教育就必须加强与社会、家庭的结合。因此,构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教育网络,是实现我国教育目的的必要保证和基本前提。一、现状总的来讲,存在着若干“错位”与“不到位”:过分强调智育,而忽视其它方面的教育。无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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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必须掌握教育活动的基本法律准则教育方针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各级各类教育应遵循的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在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新形势下,作为中小学教师,理解和掌握指导教育活动的基本法律准则是十分重要的。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实现该时期的基本任务,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总的工作方向。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作为各级各类学校育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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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三进"是新形势下的一种政治战略行为.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事业的艰苦性、曲折性,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规定了邓小平理论教育的战略地位;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这体现了邓小平理论的政治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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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目标,同时也要求中小学必须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根本原则,培养和造就合格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批建设者。但是,在由以往的“应试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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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3月5~3月18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决定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第五至七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相似文献   

18.
邓小平理论“三进”是新形势下的一种政治战略行为。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事业的艰苦性、曲折性,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规定了邓小平理论教育的战略地位;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这体现了邓小平理论的政治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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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学生受到思想品德教育”是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之一.这个规定,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小学数学教学中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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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中专培养目标与达标途径□刘鸿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规定学生学习达标要求的标准,也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出发点和归宿。它必须是根据党的教育总方针指明的社会主义方向所制定的规范性指标,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和要求的具体体现。电视中专的培养目标应当是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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