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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和全国“扫黄”办对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一直非常重视。早在1996年7月,“法轮功”类出版物在市场上出现时,新闻出版署就向各地发出了禁止出版这类图书的通知。1999年7月19日,党中央作出了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决策。到8月6日止,新闻出版署这几年曾7砍发出关于查处、收缴和销毁“法轮功”类出版物的通知,态度坚决,措施具体,抓得报紧。几年来,对某些出版社的“法轮功”类出版物进行了严肃查处(收缴、封存、销毁等),给了有关出版杜严厉处分(整顿、停业整顿等)。面对各地“法轮功”组织的某些人多次无理纠缠.或花言巧语,或重金引诱,绝大多数出版社都毫不动摇,坚决顶住,严正拒绝了他们有害书稿的出版要求。他们看到不能公开出版,便与某些印刷单位秘密勾结,从事非法印制和发售这类出版物的活动。全国“扫黄”办等单位协同动作,发觉了他们的这种勾当,并通知各地查缴了这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了这种非法出版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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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由此,非法出版期刊犯罪是指对期刊这类出版物进行非法出版、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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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推动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健康发展,新闻出版署和中国法学会于7月23日邀请部分在京的法学家、法律专家,就当前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及对非法出版犯罪如何定罪量刑的问题进行了商讨。出席座谈会的法学家、法律专家有高铭暄、杨敦先、樊凤林、崔庆森、何秉松、应松年、郑成思、孙丙珠、周珏、张穹、高帆、刘春和、王洛生、张玲元、尚普等。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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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参考》1999,(16)
中共中央决定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愿望,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出版界同仁表示坚决拥护。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出笼以后,不断受到新闻界的质疑和群众的批评。早在1996年,新闻出版署就发出查处“法轮功”图书的通知。中央处理“法轮功”的决定公布后,今年7月22日新闻出版署又发出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当天,新闻出版署又会同公安部、国家工商局、海关总署、全国扫黄办等部门发出紧急通知,集中清理“法轮功”出版物,并追查其出版、印刷、复制、销售等环节。这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的具体行动,代表了百万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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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与网络出版》2004,(8):72-73
近期事件回顾(截止日期:2004年7月22日)新闻出版署等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针对目前非法、违规出版引进电子游戏出版物的突出问题,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扫黄办)已将在全国范围内查处非法出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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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公布首批取缔的30种利用境外刊号从事非法出版的期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近年来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期刊的问题,2003年12月5日,新闻出版总署、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办发出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公布了首批被取缔的《WTO与中国》等30个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期刊名单。 按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凡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进口、发行单位,从事出版、进口、发行业务的,为非法出版活动。这次被取缔的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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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出版发行科学研究所和新华书店总店联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出版科学学术讨论会于今年7月25日至30日在哈尔滨市“出版之家”举行。这次讨论会,就社会主义图书发行的基本规律、当前图书发行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图书的商品属性、以及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讨论。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中国新闻出版署特约顾问王益同志作了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