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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曹刿论战》)课文注“靡”为“倒下”。这种说法颇为流行,连《辞海》也是如此。对此,似可商榷。我们可以设想一下“齐师败绩”溃逃的情景:车轮滚滚、杀声震天,在鲁军凌厉的攻势下,齐军士卒鬼哭狼嚎、亡命奔跑,肩扛大旗的士卒如将旗子倒下、拖着大旗逃跑,后面的士卒定会踩上大旗,扛旗的士卒欲走不能,更增添混乱,加大  相似文献   

2.
叶周易》中有一些诗体爻辞,《中孚》卦的九二爻辞就是其中之一,共四句:“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类似风诗的一章。其含义,古来有不同的解释,争论主要集中在末句“吾与尔靡之”之“靡”字的训释上。此句的“靡”,应通作“弥”,与《仪礼》中所言“崇酒”之“崇”字同义,训为充满。整则爻辞是祭祀傧尸的劝酒辞,可译为:鹤在树荫下鸣叫,幼鹤也鸣叫以应和。我有精制的酒爵,给你满上。这则爻辞是研究西周祭礼的重要资料。  相似文献   

3.
《左传·庄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选自《左传·庄公十年》的“曹刿论战”一节,是脍炙人口的古文名篇。从《古文观止》到现行中学教材,历来的众多文言读本无不将其入选。对于“衣食所安”之“安”字,各本皆释作“安身”或“养生”之义。如此众口一辞,盖因袭孔颖达旧疏“公意衣食二者虽所以安身然,亦不敢专己有之,必以之分人”之故也。  相似文献   

4.
高一课本《师说》“君子不齿”中的“不齿”,注释为“不屑一提,意思是看不起.”此有补充说明的必要。“齿”,《辞海》释:“④并列.《左传·隐公十一年》:‘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孔颖达疏:齿是年之别名,人以年齿相次列:以爵位相次列亦名为齿.”《辞海》释“不齿”:“②不能同列,不与同列.表示极端鄙视.《汉书·陈胜项籍传赞》引贾谊《过秦论》:‘陈涉之位,不齿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颜师古注‘齿,谓齐列如齿. ’《诗·鄘风·蝃(?)  相似文献   

5.
僇人与罪人     
柳子厚《始得西山宴游记》:“自余为僇人,居是州,恒惴傈。”僇人,有释作罪人者。案:僇与戮同。《国语·晋语》:“魏绛戮寡人之弟。”韦昭注:“戮,辱也。”《史记·楚世家》:“初灵王会兵于申,僇越大夫常寿过。”《史记·田单列传》:“吾惧燕人据吾城外冢墓,  相似文献   

6.
文言文是中学语文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不少学生由于对文言文学习重视不够或方法欠妥 ,而造成文言文学习质量不高 ,失误不断。归纳起来 ,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文言文中的某些生字易读错、写错1 .笔划多、结构复杂、现今不常见的生僻字容易写错。如《曹刿论战》中“望其旗靡”的“靡”字等。2 .古今读音发生变化的字易读错。如《敕勒歌》中“笼盖四野”的“野 (yǎ)”字 ,《捕蛇者说》中“往往而死者相籍也”的“籍 (jiè)”字。3 .多音字读音不结合具体的语境而致读错。如《〈论语〉六则》中“默而识之”的“识 (zhì)”字 ,《…  相似文献   

7.
高中语文课本选文《训俭示康》中有句云:“吾性不喜华靡,自为乳儿,长者加以金银华美之服,辄羞赧弃去之”、“吾记天圣中先公为郡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对引文中的“乳儿”,课本注为“吃奶的婴儿”,而“先公”,与课本配套的《教参》则明白无误地释为“我的父亲”,这些都是常识性错误。 先说“乳儿”。《现代汉语词典》释“乳儿”为“以乳汁为主要食物的小儿,通常指周岁以下的婴儿”。《汉语大字典》“婴”字第七义,释“婴儿”为初生的小孩。《现代汉语词典》释“婴儿”为“不满一岁的小孩儿”。据此,当时的司马光应是不满周岁的小孩,怎能将长者所加的“金银华美之服”“羞赧弃去之”?再说,训“乳儿”为“婴儿”,  相似文献   

8.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一文中“乞食于野人 ,野人与之块”之“块 ( )”字 ,应训释为“土块”或“一块土” ,而不能如陆宗达、陈桂申两位先生所说的那样 ,将其训释为“土筐”或“草器”。  相似文献   

9.
古代纪日,有一些根据月亮的盈虚或阴暗程度不同而命名的特称词,它们分别表示特定的日子。在古诗文中较常出现的如: 朔,农历每月初一日。《说文解字》:“朔,月一日,始苏也。”这时的月亮叫做新月,人们完全看不见它。《释名·释天》:“朔,月初之名。朔,苏也,月死复苏生也。”《左传·  相似文献   

10.
《包头函授》80年第3期渊林同志的《“茹毛饮血”新解》一文,就其中“毛”与“血”两字提出新的见解,认为“毛”、“血”非鸟兽之“毛”、“血”,当为“草”与“水”,“‘茹毛饮血’就是‘茹草饮水’”。细经审度,未敢苟同,质疑如下: 关于“毛”字,渊文据《左传·隐公三年》(文章误引作《左传·隐公元年》)中“涧溪沼沚之毛”一语及杜预注:“毛,草也”,而断定“毛”“并非鸟兽之毛”。其实“毛”字在上古作名词用时,有三种意义:即于人为毛发;于鸟兽为毛羽;于山泽为草木。此三义并见于《左传》。《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注云:“二毛,头  相似文献   

11.
在先秦历史散文和哲理散文著作中,也偶然有一些引诗的现象。如《国语》中引《暇豫歌》:“暇豫之吾吾,不如鸟乌。人皆集于苑,已独集于枯”(《晋语》二);《左传》中引《筑者歌》:“泽门之晰,实兴我役。邑中之黔,实慰我心”(襄公十七年);《孟子》中引《孺子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  相似文献   

12.
“之”,人们大多熟悉它的他称代词和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用法,却往往忽视了它还是一个指示代词。请看下面三例: ①吾闻之: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左传·僖公十三年》) ——我听说过这么一句话:一天放走故人,就是几代人的后患。  相似文献   

13.
陈情表(李密)既无伯叔,终鲜兄弟。高中语文第三册2000年版注:“终鲜:终于没有。鲜,本指少,这里是‘无’的意思。”此解“终”为“终于”,不当。宜作“既,又”讲。王引之《经传释词》:“家大人曰:‘终,词之‘既’也,僖二十四年《左传注》曰:‘终,犹‘已’也,已止之已曰终,因而已然之已亦曰终,故曰词之既也。”这里,王念孙谓“终”相当于虚词“既”,并谓此义由《左传》杜预注的“终,犹‘已’”引申而来。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女德无极,妇怨无终”,注“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远之则忿怨无已”,知王念孙由动词“终已”引申为虚词“既已”。但王念孙  相似文献   

14.
“所”字的用法大致有这么几种: 所:不如早为之所。(《左传·隐公元年》) 所:王遇盗于云中,余受其戈,其所犹在。袒而视之背。(《左传·定公五年》) 所: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所:(县门)可容一人所。(《墨子·备城门》) 所: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国语·周语下》) 所: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  相似文献   

15.
司马光的《训俭示康》(高语三册)引用了《左传》里的一句话:“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并接着诠释说:“共,同也,言有德者,皆由俭来也。”在这里,学识渊博的司马光偶有不察,释“共”为“同”。而教材则完全承袭其说,将“俭,德之共也”释为“节俭是各种好品德的共有特点”,则是以讹传讹。实际上,“德之共”与“恶之大”对举成文,“共”应是“洪”的通假字,亦训为“大”。我们知道,“俭,德之共也”语出《左传·庄公二十四年》。据载,鲁庄公在位日久,便欲大肆装饰其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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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为邻     
韩非 《现代语文》2004,(3):10-10
韩非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人曰: “是其贯将满矣,子姑待之!”答曰: “吾恐其以我满贯也。”遂去之。故曰: “物之几者,非所靡也。”——先秦《韩非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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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乱易整,不武"(《烛之武退秦师》),节选自《左传·僖公三十年》。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一》注为:"用散乱代替整齐,这是不符合武德的。乱,指打完仗后军队散乱。易,替代。武,指使用武力时所应遵守的道义准则。不武,不符合武德。"王力《古代汉语》持此说。苏教版《语文必修三》注为:"用混乱相攻取代联合一致,是不勇武的。"杨伯峻《白话左传》持此说。两个版本解释不同,尤其对"武"的理解,那么孰是孰非呢?查阅整部《左传》,发现使用"不武"一词的,还有三处:  相似文献   

18.
“三不知”语出《左传》哀公二十七年:“文子曰:‘吾乃令知所以亡。君子之谋也,始,衷、终皆举之,而后入焉。令我三不知而入之,不亦难乎?”意思是说自始至终完全不知。《红楼梦》五十五回: “一个是拿定了主意,‘不干己事  相似文献   

19.
繞朝事见《左传》文公十三年。传日:“繞朝赠之以策。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繞朝时为秦国大夫。据孔《疏》:“正义曰:‘服虔云:绕朝以策书赠士会。’”杜注对此却不以为然,认为士会当时即行,繞朝来不及书策为辞,并且事既密,也不宜以简牍赠人.此推断可能从《韩非子·说难》而来。《说难》云:“故繞朝之言当矣,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说难》虽记载了《左传》、《史记》二书之未载——“繞朝为戮于秦也”。但只记“繞朝之言当矣”.未具繞朝以策书赠人,故杜氏所疑不无道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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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的“罗锅儿”在读音和意义上都相当于古汉语的“偻佝”。《广韵·侯韵》:“偻佝,短丑貌”。“偻佝”的较早形成是“痀偻”、“伛偻”或“偻句”等。 《庄子·达生》:“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痀偻者承蜩。”成玄英疏:“痀偻,老人曲腰之貌。” 《广雅·释诂一》:“伛偻,曲也。”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引《通俗文》云:“曲脊谓之伛偻。” 《广雅·释器》:“枸篓”条王念孙《广雅疏证》卷七释:“枸篓者,盖中高而四下之貌,山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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