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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效保证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群力 《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5(3):34-35
司法实践中对无效保证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认识极不统一,有的甚至把它混同于有效的保证责任。缔约过失之债与有效保证合同之债应该严格区分,但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应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2.
担保合同既可因自身原因而无效 ,亦可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无效。导致无效的原因不同 ,担保人的承担的责任与责任范围也不同。若因担保人的过错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的追偿权存在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3.
判断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的关键在于区分变更和更改两个概念。在变更主合同以致达到更改原合同的程度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原债之消灭而消灭,而变更主合同并未使合同丧失同一性时,则保证人之保证责任并非当然消灭,其存在方式因情况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4.
邬正龙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
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依据是缔约过错与因果关系;保证人以承担相应责任为主,以侵权责任为例外;因第三人欺诈或胁迫所作的保证应作区别认定。 相似文献
5.
苑兆义 《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19(3):17-18
担保合同有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这种情形下又因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而承担不同的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根据保证人在担保合同无效中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也有自己相应的权利,主要是对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追偿权和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6.
马晓燕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8,(3)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保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形式,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日趋增多,本文试就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性质及范围作一探讨。笔者认为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于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的判定,不应按保证人承担有效保证加以判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赔偿损失,即赔偿相对人因信赖保证合同有效面实际上无效所受的信赖利益损失,而不应再承担有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代为履行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苑兆义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5,19(3):17-18
担保合同有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这种情形下又因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而承担不同的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根据保证人在担保合同无效中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也有自己相应的权利,主要是对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追偿权和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8.
明济本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20(4):145-146
准确界定保证合同的效力,弄清由此引发出的诸如民事责任界定和民事责任承担等问题,有助于公平、正确地处理好保证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问题,保护相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相似文献
9.
判断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应从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保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保证合同是否具备合法的形式、主合同是否有效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审查。 相似文献
10.
邬正龙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5):13-15
为保障合同债权,《担保法》设定了保证担保制度,《合同法》也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并赋予了合同债权人可以解除主合同的权利,然而仅有主债务人预期违约而导致主合同解除时的效力能否扩及从合同,实务界和学界尚存争议。依诚实信用、保护交易安全以及公平正义和效率原则的要求.循立法本意和担保法理.债权人指预期违约请求权因扩及保证人。 相似文献
11.
杨静维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1)
保证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达成的关于在何种条件下,何种范围内,何种期限内,由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成立不等于保证合同有效。无效保证合同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保证合 相似文献
12.
吴益民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
传统观点认为,仲裁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依附于主合同,不具有独立性。这种理论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会使仲裁条款名存实亡,与无效合同条款的可分性原则相悖,并且仲裁条款与主合同的性质和作用也是不同的。因而现代观点认为,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得到了国际仲裁规则、有关国际公约、许多国家仲裁立法以及仲裁和司法实践的支持。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上,这方面也要注意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3.
车辉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38-42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向主债务人(一般保证)或者保证人(连带保证)行使请求权的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有别,但二者又具关联性并在时间上相互衔接.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具有独立性,不因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相似文献
14.
吴兵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124-125
保证合同是在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它对合同的履行起着保证的作用。然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无效保证合同,对这些无效保证合同的认定及法律后果的确认,就显得极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仅就房地产担保合同中的抵押和保证连用问题、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对无效抵押的责任承担问题和最高额房地产抵押贷款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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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债权人在未对主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情况下,仅起诉一般保证人时,《民诉法解释》和《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分别作出了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和驳回起诉的规定,从而导致司法实践适用法律混乱。通过厘清保证责任承担的顺序性的实体法内涵和诉讼法上的实现方式,以及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在诉讼中的表达,纠正偏离诉讼法原则的适用法律行为,构建实体法与诉讼法衔接的一般保证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时仅按照单一诉讼处理,并配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就能实现案件事实的查明。 相似文献
18.
讨论了《担保法》实施过程中引起争论较多的两个问题:一、关于保证人资格与保证合同的效力;二、关于《担保法》的适用。前者,主张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具有代偿能力的人,所为保证行为无效,“保证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双方均有过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后者,在审判实践中宜根据《担保法》实施前后所订立的担保合同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合同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就是无效的 ,就不具有法律拘束力。无效合同因具有违法性 ,所以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 ,否则将承担违法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仅对无效合同的认定提供了具体标准 ,也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作了相关规定 ,在处理案件时应予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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