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 毫秒
1.
2.
以权利的四项要素为依据可以看出,应试教育并不是对受教育权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受教育权某些基本要素的过度强化和对另一些要素的弱化,从而造成事实上的不平衡,是公民的受教育权扭曲的表现。应试教育从未体现出权利和义务分配的合理性,导致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失衡。 相似文献
3.
4.
受教育权的理论内涵与现实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用法,与教育权及学习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作为我国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我国教育法确认并保障的受教育权包括免费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选择自由,权利内容具有法律确定性且有待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5.
成人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成人受教育权之实现,必须完善成人教育法律体系,提高成人守法意识,加强成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6.
吴莉 《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2):125-128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大学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大学生的教育权具有选择性,还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法律特征。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成功权,非经合法正当的程序不客剥夺。当大学生的受教育的利益受损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8.
从教育法学上看,受教育权是学生应享有的景根本的权利,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础.不管从反映本质特点的概念性定义考察,还是从实践层面的操作性定义考察,只有以受教育者潜能开发为本位的素质教育,才能使受教育者充分地享有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9.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大学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大学生的教育权具有选择性,还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法律特征。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成功权,非经合法正当的程序不容剥夺。当大学生的受教育的利益受损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公民受教育权之实现,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1.
尽管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与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教育基本法却并未给予其应有的关注与地位。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教育权具有权利与义务二重属性,在强调监护人教育权义务属性的同时不能忽视其权利属性。相对国家教育权(主要透过学校教育来实现)而言,监护人教育权无疑居于从属性地位,但不能因此而漠视监护人的教育权。近些年来,监护人教育权意识的不断提升以及某些具体“抗争”,开始让学校教育有些无所适从。教育法规应对监护人教育权与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的边界作进一步明晰。 相似文献
12.
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其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受教育权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公民受教育权之内容主要包括公民接受义务教育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取得学籍、学位权,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权,择优录取权,获得平等考试权等.受教育权得到法律保障,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3.
由于儿童智力还不成熟,不能独立行使许多重要权利,在家上学主要是父母的决定。儿童有受教育权,因而父母要承担保证子女获得教育的义务。人有某个义务,就有履行它的权利。父母在家教育孩子学文化就是行使这种义务造成的权利。很显然,这种权利必须为儿童的受教育权服务,不得跟儿童的权利冲突。因此,它应该受到限制和监督,使儿童的权利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4.
一直以来人们对受教育权的理解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的权利,而忽略了受教育权与其他权利的内在区别,即作为受教育权核心要素的教育内涵.现代教育具有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内在规定要素,即"以人为目的".因此,基于对"人是目的"教育内涵的理解,受教育权应具备自由、平等和人权等基本属性. 相似文献
15.
人权是人类成员即所有的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存在形态是由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构成的互相关联的体系。“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它具有神圣性、不可缺少性、不可取代性和不可转让性。“受教育权”主要由“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与“获取受教育结果权”构成。从应有、法定与实有三个方面来考察“受教育权”,我国公民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不少问题,分析和研究之,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受教育的权利,是指公民有在国家和社会创办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是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也为公民实现受教育权提供了有力保障。现代社会重视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受教育权正是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体现在:第一,接受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任何社会的发展,都是以人的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前提的,而人的文化素质的提高又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7.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2):72-74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但由于现实因素的存在,常常未能在实际生活中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实现。为了更加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必须认识到受教育权的社会权属性,明确国家义务对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重要性,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角度加强和完善对受教育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18.
受教育权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多重属性,使得受教育权利在行使过程中会受到多重的划界制约,也产生了权利(权力)之间的冲突现象。受教育权冲突实质上是一种权利行使中的过界现象,具体而言,对受教育权的设定意味着某种限度,如果超越了这个限度,就可能是权利的滥用,就可能侵犯了其他个体或者组织的权利。以权利冲突的视角研究受教育权问题,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受教育权的本质,另一方面也为当前外部权力对受教育权的介入做了合法性的论证。 相似文献
19.
一、受教育权利的属性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通过学习来发展其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以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基本权利。保障受教育权是使得受教育者充分和全面发展的关键性措施。这是因为:第一,受教育权具有天赋人权的性质,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受教育权的这一性质是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通过不同阶段的教育学习,个人不仅获得和发展了思维、情感、语言和行为方式,而且学会了在社会规范的制约下.提高自己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生存能力和发挥自身的创造能力。第二,受教育权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基础性权利。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