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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 毫秒
1.
能否以意思瑕疵为由主张撤销协议离婚登记,关系到国家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公信力及善意第三人的保护。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由于缺乏理性,从而导致了“一夫两妻案”的出现。本文认为协议离婚既涉及公法行为又涉及私法行为,因此在处理协议离婚中的意思瑕疵时不能简单套用民法的意思表示理论。从维护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行为的公信力角度出发,对协议离婚中的意思解释应采表示主义,意思瑕疵不构成撤销离婚登记的影响,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时应采表面审查的原则;同时建议拓宽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范围,以实现各方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均衡。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实践中,登记离婚前以及判决离婚后离婚协议的效力争议最多。文章认为,登记离婚前协议未生效,判决离婚之后协议是生效的。《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登记离婚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但是没能解决判决离婚后法律效力问题。建议仿照2011年实施的《人民调解法》的立法模式,建立离婚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程序,促进利于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3.
协议离婚制度是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该项制度存在协议离婚标准过于笼统、原则;子女利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日益显示诸多缺陷。对协议离婚制度存在的这些问题应在立法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登记离婚制度自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便严格贯彻婚姻自由原则,在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只要当事人完全自愿并且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我国登记离婚制度赋予当事人极大的离婚自由,但是自2003年以后我国登记离婚人数逐渐增多,离婚率不断攀升。并且由于离婚程序过于简捷,我国草率离婚、假离婚现象泛滥,严重破坏了家庭稳定,冲击了社会秩序。在登记离婚领域贯彻婚姻自由原则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但是婚姻家庭法律不应以自由为唯一价值追求,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更应作为婚姻家庭法律重要价值追求,当自由与其他价值发生冲突时,应当对自由进行适度限制,防止其过度膨胀。  相似文献   

5.
离婚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登记离婚是我国的一种离婚方式,其具有简单快捷等优势而被当事人所推崇。然而在实践中也出现了登记离婚程序过于简单、审查过于形式化等等诸多问题。我们应当结合当前登记离婚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深入研究,细致分析登记离婚制度存在的缺陷,并通过借鉴国内外其他法域或法系的经验,完善我国登记离婚制度。  相似文献   

6.
张淑燕 《家庭教育》2007,(2X):40-40
我与前夫2000年结婚,育有一女,今年4岁。半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随我一起生活,以前夫名义在2002年购买的商品房一套赠予女儿,离婚后,因考虑过户费问题,我一直未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上周,前夫告诉我因其牵涉借款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由于房产管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前夫,故法院将这套房子查封了,我很内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女儿房产被查封,请问我该怎么办?[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内容,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对调节家庭关系、婚姻关系,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离婚,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更为完善的法律去规范去调整它。要从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财产划分、保障权利、赔偿制度等方面认真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内容,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对调节家庭关系、婚姻关系,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离婚,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更为完善的法律去规范去调整它。要从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财产划分、保障权利、赔偿制度等方面认真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尤杰 《华章》2011,(26)
本文从一个案例出发,深入探讨夫妻财产共有与《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制度之间的冲突以及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处分的效力问题,进一步明晰夫妻共有不动产归属应严格遵守公示公信原则,保证交易的安全与效率,同时离婚财产协议与其他合同相比具有特殊性,不能因保护债权人利益而混同与一般合同,从而在这一特殊情境下平衡债权人利益与婚姻财产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余昕如 《考试周刊》2012,(17):28-29
唐朝出现的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一大创举,最早规定于唐律之中,是指允许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它和与之同期存在的出妻、义绝等婚姻解除方式有很大不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离制度的精髓主要体现在协议离婚制度上,两者都是双方离婚合意的体现,并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尽管因其时代背景的制约,和离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其在当时封建社会下,与西方社会同期相比,这项婚姻家庭制度仍然具有很大进步意义。  相似文献   

11.
完善我国探视权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制度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探视权制度。此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空白 ,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 ,近年来 ,夫妻离婚后探视子女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探视权制度的规定上显现出一些缺陷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存在很多困难。因此 ,就探视权纠份案件出现的一些问题 ,应借鉴外国立法经验 ,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中探视权制度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2.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作为我国婚姻立法中一项传统法律制度,对保障离婚自由的实现,保护离婚时处于经济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妇女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审视我国现行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指出其存在的立法不足与缺陷,并在坚持这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现状,探寻有效地完善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大陆的婚姻法律制度来讲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无疑是一种崭新的制度 ,虽然这种制度在外国法制史上早已存续。而这种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婚姻当事人中无过错方权益的保障和法律公平、公正的维护。因此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不足与完善就成为值得理论上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在离婚人群中,有许多经历痛苦磨难的人员,而导致他们离婚痛苦的原因即他们离婚自由权受到限制的主要原因是夫妻财产制度,因此,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夫妻分别财产所有制经过完善可以作为我国的比较好的可行的法定财产制度,同时允许约定财产制度的存在,以确保人民的离婚自由,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5.
离婚救济制度是法律从公平正义的立场出发,为离婚过程中夫妻受损害或者处于弱势的一方提供的权利救济方式或者法律救助手段。我国的离婚救济制度深受中国传统伦理的影响,在救济措施方面闪烁着中国古代婚姻家庭的优秀思想的光辉,为我国家庭婚姻关系顺利解除以及保障社会关系的和谐提供必要支持。同时,我们不可忽视其在现代社会中也有不足之处,包括制度设计没有充分考虑社会现实,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婚姻救济制度已经不能够解决当下的现实问题。因此,探讨离婚救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对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仍存在值得商榷与需要完善之处.应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诉讼离婚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取决于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博弈。如果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成立,将使得那些在法律最应该发挥作用的场合,反而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损害法的普适性原则,偏离立法者的立法目的。作者以湖南省7个基层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原被告的胜诉情况、离婚原因等的分析,揭示并解释离婚制度安排的有效性与离婚当事人之间博弈的关系。笔者发现,导致诉讼离婚程序启动的原因是当事人的一种策略选择。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婚姻法虽然在离婚制度中将分居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但是对分居制度的相关内容没有明确规定,这不仅无助于规范当事人的行为,也使得司法实践缺乏可操作性,还可能使家庭关系中的弱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针对婚姻立法的不足,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应对我国的分居制度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它的稳定和谐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审理离婚案件应谨慎.但目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不当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笔者首先从缺席判决制度的法意及离婚案件的特点等理论上探讨离婚案件是否适用缺席判决制度,接着通过介绍和评价我国关于缺席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总结具体适用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最后从法律规范和审判实践方面对我国缺席判决离婚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我国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以此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但是,在很多时候,受害方由于各种顾虑,不会选择离婚这一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制定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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