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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宣部等四部门最近召开“全国新闻系统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在讲话中严肃指出新闻界中少数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搞有偿新闻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在此之刨,中宣部等部委都曾先后两次针对新闻界存在的搞有偿新闻不正之风问题发出通知,三令五申,坚决制止。从近两年新闻界的情况看,新闻单位公开向企业索取“宣传费”,搞“有偿新闻”的现象已大为减少,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正逐步成为广大新闻L作者的一致要求和共识。然而,少数新闻单位搞“有偿新闻”的现…  相似文献   

2.
重在落实贵在持久──首都新闻界、社会各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座谈会综述本刊记者1997年1月29日,中国记协邀请部分首都新闻单位负责人就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进行座谈,31日,中国记协召开由首都社会各界人十参加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3.
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首都各界人士座谈会侧记本刊记者周文华1月31日,中国记协邀请首都社会各界人士就“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问题召开座谈会,来自首都工厂、农村、文教、卫生、社会科学界...  相似文献   

4.
今年七月底,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两个月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都分别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制订改进和自律措施,并公之于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据反映,目前禁止搞“有偿新闻”和拿“红包”等不正之风已受到遏制,取得初步成效,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新闻单位搞“有偿新闻”,编辑记者拿“红包”或参与拉广告提成等问题,是近几年新闻界出现的一种“怪现象”,是拜金主义在新闻工作中的表现,是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新闻队伍中的反映;它严重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损害社会主义新闻事  相似文献   

5.
什么是有偿新闻?“有偿新闻实质上是一种借新闻工作之便,以职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行为”。搞有偿新闻的虽然只是少数人,但其影响很大,影响新闻工作者的形象,腐蚀新闻队伍,败坏党的新闻事业的声誉,损害了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性质。怎样才能禁止有偿新闻呢?笔者认为,必须抓住五个环节。要抓中心环节。为什么有偿新闻禁而不止?根本原因是缺乏教育。因此,禁止有偿新闻的根本在于教育。学习教育是禁止有偿新闻的中心环节。抓住了学习教育,就是抓住了禁止有偿新闻的根本。相抿LJ你还组.改们计划田一万个日的时间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6.
在神圣的新闻事业内部,“有偿新闻”问题不容回避。几年来,虽经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的治理,有偿新闻蔓延势头得到了遏制,但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禁止有偿新闻,已提到“加大新闻界的反腐败力度”的高度,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新闻业内的高度重视。有偿新闻有各种表现: 其一是有组织的集体有偿新闻。如有些新闻单位,新闻报道活动和经营活动不分,新闻采编队伍和经营队伍不分,甚至采取强制性措施,下指标,分任务,要求记者搞创收;有的把采编人员的工资、奖金与拉广告挂起钩来,实行奖罚;有的新闻单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企业作形象广告,并不标明广告;有些新闻单位出卖版面、时段、节目,或将版面、时段、节目承包给个人。 其二是个人有偿新闻。一些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向采访对象索取车马费、误餐费、劳务费;有的记者以其他形式向企业索取产品、财物等。 其三是被动有偿新闻;有些企业在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中,给记者发“红包”、纪念品;有些企业以各种名义组织记者参加采访、旅游和娱乐活动;有些单位还设立名目给记者开稿费、发奖金、奖品等。 其四是那些隐蔽的、变相的、受某种利益驱动的有偿新闻。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不惜重金邀请新闻单位的少数记者,为个人和单位搞舆论宣传。有些记者热衷于搞这种“宣传买卖”,从中渔利。同时,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出卖版面或播映时间,出现了广告与新闻不分的“有偿新闻”。一时间,把新闻业搞得乌烟瘴气。这种花钱“买宣传”的现象,不仅腐蚀了记者队伍,而且已经影响到了党的舆论宣传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到了该彻底禁止的时候了。1993年8月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中南海召开的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上,发出了向“有偿新闻”开战的号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在会上严肃地指出:“有偿新闻”的出现,是拜金主义在新闻工作中的表现,是当  相似文献   

8.
视野     
《视听界》1995,(5)
广电部制定禁止“有偿新闻”规定据7月25日《中国广播报》讯,为确保广播电视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维护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和形象,最近,广电部印发了《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所谓“有偿新闻”,是指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在新闻采访和新闻报道中收取被采访和被报道单位、个人及有关方面的报酬或费用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要使新闻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就必须禁止“有偿新闻”。问题要解决得好,在观念和思路上就还需要进一步明晰。为此,笔者谈几点看法: 一、“有偿新闻”的概念、内涵、外延及定义 “有偿新闻”这一概念是中国特产,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除了产地是中国且以汉语言文字为表现形式外,还在于它表现了中国式的幽默与讽刺的否定。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在“有偿新闻”四个字前后加了引号,表达的实际上是文字本身所表现的与语义相反的含义,性质是否定的。也就是说“有偿新闻”乃是“非新闻”,是排除于新闻之外的,或者说不被承认为新闻的东西。所以,绝不能把“有偿新闻”作为新闻的一种来理解。 正因为如此,要把握“有偿新闻”这一概念,就必须弄清它的内涵,也就是它所包含的实质内容。就笔者的观察,可以概括为三类: 一是收费新闻。它有实实在在的新闻价值,只是因为新闻机构或工作人员,在采编的同时,向新闻源收了费,玷污了新闻。 二是新闻式广告。其内容含有一定新闻价值,但从新闻的角度来看份量不够。要变成新闻,就需要记者、编辑“扶一把”,通过某种“好处”或“好处费”搭桥,这类仅有一点新闻味的东西,属伪劣产品。 三是纯粹假冒新闻。其形式是新闻,内在  相似文献   

10.
“有偿新闻”充斥版面的后果,不仅侵害了读者的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的新闻事业的声誉。真实、客观、公正,本来是新闻的生命。试想,一张报纸,一个电台、电视台,如果成了付费单位或个人的传声筒、吹鼓手,还有什么真实、客观、公正可言?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人民的呼声又怎能得到充分反映?总之,“有偿新闻”如不迅即制止,党的新闻事业将遭到极大的损害。禁止“有偿新闻”,笔者认为应注意如下几点。一、新闻单位领导成员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二为”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新闻道德观念,带头抵制“有偿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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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定如下规定:一、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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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等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重申并制定了10条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对此,广大读者无不欢欣鼓舞,拍手叫好!近几年来,一些新闻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于新闻职业道德而不顾,采取各种手段大搞有偿新闻,使新闻单位在群众中的信誉越来越低,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有损于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不少读者包括绝大部分新闻工作者看在眼里,怨在心里,渴望能早日改变有偿新闻越演越烈的状况。中宣部等单位发出《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之后,在新闻界引起了强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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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郑梦熊同志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于1月下旬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以后,目前情况怎么样? 答: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情况非常之好。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宣传有力,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反响强烈。全国各地主要新闻单位都发表了会议消息,刊登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国记协关于建立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的公告》和41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名单,形成了强大的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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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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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婴儿”不能倒掉───也谈“企业新闻”与“有偿新闻”梅松武“有偿新闻”作为新闻界最主要的不正之风,已经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新闻界也普遍认识到“有偿新闻”的严重危害性,并采取了不少禁止“有偿新闻”的措施,使产生“有偿新闻”的环境正在逐步得到净化。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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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传媒》1997,(3)
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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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新闻”的病理与疗治──与邓自强同志会诊阮志孝邓自强同志在《新闻界》总第58期发表了《不妨釜底抽薪》一文,对如何禁绝“有偿新闻”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主张“要采取看得见、摸得着的措施”,笔者深有同感。但是,以禁止“企业新闻”为根治之术,似乎有点偏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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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新闻”也叫“软广告”,是指某些企业单位或经营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在一些媒体中上镜头、占版面、出声音等,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自己做广告,而给予记或编辑以物质利益的行为。《中国新闻工作职业道德准则》严格禁止记搞“有偿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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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由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国记协重新修订发布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使全国广大新闻工作者为之振奋。作为全国新闻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之一的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工作者,更感受到了“示范”重担的分量。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不负众望,率先向社会公开承诺制止有偿新闻的规定,在社会聘任了20多名监督员,将广告人员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制定了强有力的奖罚制度。与此同肘,乌鲁木齐地区各新闻单位纷纷向社会公布禁止有偿新闻的措施。一时间,禁…  相似文献   

20.
禁止有偿新闻基本上每年都有规定、措施出台,每年都有部署、安排。现在的问题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使一系列制度、规定真正落实到实处,在禁止有偿新闻中发挥制约保证作用,这是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有偿新闻虽然依附社会腐败现象而滋生、而存在,但更为重要的是新闻单位的行为没有尽可能加以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管。第一,任何有偿新闻都是新闻单位行为逾越规范的结果,这种逾越有两条途径:一是对合理有效的规范漠然视之,甚至不顾三令五申,表现为滥用职权或越权。一些新闻单位的领导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对有偿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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