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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修改后的《婚姻法》是根据我国现实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展变化形势,结合国外婚姻家庭法律的立法实践,针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的修改和补充。特别是在该法第46条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即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婚姻法立法的一个突破。  相似文献   

2.
法律虽然赋予了探望权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婚姻法》对探视权的规定较为原则,决定了探望权案件执行的难度比较大。本文分析了探视权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3.
我国应当设立分居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已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并生效。这部新《婚姻法》在坚持原有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制作出了许多积极的有意义的补充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面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夫妻分居现象,新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分居制度。本文介绍了分居制度概况及各国的立法例,分析了我国建立分居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并提出建立该项制度的具体构想,以期能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无效婚姻制度。从而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立法上的空白,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婚姻法》修正案在无效婚姻制度的具体规定上存在严重不足,因此我们有必要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本文具体分析了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5.
新《婚姻法》弱者保护功能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向来具有弱者保护功能。针对20年来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婚姻法》进行了修订。新《婚姻法》在弱者保护方面增加了内容,增强了力度。但由于新《婚姻法》只是阶段性立法措施,在弱者保护功能上还存在不足之处。此外,考虑到社会生活的实际与复杂性,《婚姻法》还可以再进行更进一步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探视权是我国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对此规定如何适用有一个调适过程。针对此问题,对人民法院介入探视权诉讼的途径、妨碍探视权行使的因素、以及人民法院对于解决探视权诉讼应对之策,特别是对其强制执行问题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7.
我国《婚姻法》新确定了探视权 ,因而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和在实践中正确行使探视权无疑是执行《婚姻法》的新问题。文章论述了确立探视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中的积极效应 ,并从探视权的主体、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探视权的限制和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四个方面就探视权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说明了适用探视权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半流动家庭的离婚率呈现上升趋势,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的婚姻家庭权益保护方面出现了新情况,这有待于通过完善立法规定和强化司法保护来加以解决。应根据半流动家庭离婚案件和留守妇女权益保护的特殊性,认真贯彻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精神,进一步完善《婚姻法》中有关妇女财产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修订离婚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留守妇女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以加大对离婚留守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新的规定,较原来规定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本文试分析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存在的立法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别居制度是外国亲属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符合婚姻的本质和婚姻自由原则;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没有对其规定。一方面,目前我国婚姻家庭状况不容乐观,婚姻的不稳定性加剧,离婚率不断上升,迫切需要别居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司法审判实践中,基层法院面对纷繁复杂的离婚诉讼已探索和尝试了相关的审判方式,急需立法以别居制度的方式加以明确下来。我国婚姻法构建别居制度要考虑我国婚姻家庭的特点,又要与现行婚姻法相衔接。  相似文献   

11.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意义甚大。但是该制度涉及实务适用中的一些问题,在理论界存有争议。笔者就婚姻法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提出了一些看法与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分居制度,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未有分居的规定。建立我国的分居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建立我国分居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在对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分居制度作了立法研讨之后,论述了建立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在立法体例上,应建立英美法系的立法体例;在分居理由上,应将法定理由与事实理由相结合;在分居与离婚的关系上,则应分居制度与离婚制度并列;而分居形式上,为协议分居与诉讼分居并举,以及要顾及分居的后果等。  相似文献   

13.
邓志由 《南平师专学报》2005,24(3):130-133,115
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在婚姻家庭领域中正式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在离婚过错责任方面的立法空白,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此项制度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缺乏操作性,本文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操作性。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行18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而原有的婚姻法,不论其法律名称、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及夫妻财产制度方面,都存在着缺陷和不足。本文根据婚姻家庭生活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焦点,从以上几个方面加以阐述,提出几点立法思考及建议。  相似文献   

15.
《婚姻法》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调整的是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婚姻法》规定的较为原则和抽象。为了应对目前复杂的审判实践,正确运用《婚姻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11年7月4日,最高法颁布了司法解释(三)。该司法解释第九条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了解释。在此,对该条司法解释提出了笔者的立法建议并希望能与学者们探讨,以期引起立法者的重视。  相似文献   

16.
无效婚姻制度是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空白,是对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发展,也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它不仅完善了我国婚姻法理论,有利于婚姻法向民法典的回归,而且为人民法院审理违法婚姻案件提供了审判依据。但是,新婚姻法对于无效婚姻制度立法方面的设计还存在一些缺陷,所以对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无效婚姻的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进行深入的剖析,对于当前的司法实践及其婚姻立法相关内容的完善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马海霞 《天中学刊》2012,27(6):41-44
反家庭暴力是实现婚姻家庭制度正义价值的必然要求,它体现了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一种消极的单项保护,促进家庭和谐才是反家庭暴力的最终目的。制定《家庭和谐促进法》更符合婚姻家庭的本质特点,立法名称更恰当,立法内容上有利于全面规范婚姻家庭关系,弥补我国婚姻法的不足,立法思路上以疏导的方法更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比单纯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更科学。因此,应当以《家庭和谐促进法》取代学者倡议的《反家庭暴力法》。  相似文献   

1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承认了因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配偶一方可以以侵权行为为理由对有过错配偶一方请求赔偿,这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一个长足进步。新《婚姻法》颁布实施至今许多新的问题开始涌现,新《婚姻法》没有引入配偶权,导致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婚姻法》以及更多的法律都应早日建立起更符合中国国情的、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现行婚姻法突破了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的规定,在我国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大了惩罚过错方、抚慰受害人的力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重大进步。但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不能取代离婚时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而使其作废,而是在已经实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前提下,“照顾”原则同时继续适用,但“照顾”原则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探讨——以夫妻忠实权利与义务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婚姻法》从国情出发,吸收和借鉴国外有益的做法,有力地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各项权利。特别是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第4条中明确增设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条款,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还有些不尽完善的地方,本文对夫妻忠实权利与义务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婚姻法》对夫妻忠实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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