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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过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由汉代的“礼入于法”、“引经决狱”,到魏晋南北朝礼的法律化,到隋唐“礼法合一”以礼法释法律,唐律对中国法制史及周边东南亚诸国都有影响。 相似文献
2.
论明朝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的法律规定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推行“重典治国”的方针。但是一些史实表明,这个政权在某些时期对于保护自然环境还是颇为重视的。该文通过论述明朝引礼入法、植树造林、城市环境保护、保护水利资源、森林资源等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的法律,试图提出对现代环境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张运华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4,24(3):25-30
中国传统法律体系形式上是法的而内容却是礼的,作为儒家伦理规范重要范畴的“仁”构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儒家通过以礼入法,从而使儒家伦理不断法律化,导致中国古代礼法界限日益模糊。这一方面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给我们带了一定的启示。我们应采用辨证的态度,来合理地利用这一宝贵的化遗产。 相似文献
4.
杨慧鹏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51-54
在中国汉代时期,由于儒家思想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于是“礼”成为指导政治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典则,并对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支配的作用。同时“礼”思想中维护君主权威、官僚特权及等级名份、家长制度等内容也成为这个时期立法的理论基础,并对后世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谢美英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2023,(5):65-67
当前中学生法治意识中存在知法无礼、重诉轻调、重权利轻义务等偏激问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具有“以礼入法,礼法结合”“无讼是求,调处息争”“义务为本,和谐至上”等优秀传统法律伦理。尝试挖掘这些优秀传统法律伦理,融入中学法治教育中,以矫正中学生法治意识偏激问题。 相似文献
6.
贾齐华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3):89-91
在《诗》《书》《礼》《易》《春秋》“五经”中的《礼》到底指什么的问题上,人们有不同的认识.这与“三礼”的合称有关。本文从“三礼”的名称、形成时代和内容、取得儒家经典地位的时代等角度论证汉代“五经”中的《礼》当为《仪礼》,唐代以后“五经”中的《礼》当为《礼记》。 相似文献
7.
引礼入律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色。礼、律的结合解决了中国古代那些单靠法律难以处理的纠纷。选择中国古代对于“为亲复仇”的法律处置为切入点,能够体现中国古代礼法是如何在冲突中相融合,并共同规范着古代社会秩序。同时,对这种模式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礼法结合的传统给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及法律的近代化转型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化中,礼是极为重要的传统。研究中国传统道德与当代新道德关系,不能忽视礼的作用。礼化内容十分丰富,一般说具有四层含主义:第一,指整个社会的等级制度、法律规定及道德规范等;第二,单指道德规范的基础;第三,专指道德规范中的“礼让”;第四,指礼仪、礼节等。本坚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对中国传统礼化主要就礼作为道德规范这一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继承礼的重要性和自觉养成讲礼习惯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南思宁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23(3):38-40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儒家学者参与立法并解释法律,将儒家思想融入法律之中,特别是儒家思想的精华———礼。引礼入律被继承和发扬得以深化发展,将法律儒家化又推进了一大步,为后来隋唐法律的成熟和完备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0.
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晚期,盛行于战国时期,后经汉代董仲舒的发展,逐渐成为汉代的统治思想。汉代是法律儒家化的开端,"引经决狱"是汉代法律思想受儒家思想影响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加大了汉代的严刑峻法,对汉朝的司法审判以及吏治腐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引经决狱"后经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在各个朝代的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在中华法系形成的过程中也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朱孔武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
中国传统伦理法肇始于法律的儒学化 ,始于汉代完成于唐朝。法律失去其本应具有的独立性、开放性之品格 ,造成了法律的虚伪、保守和残酷。中国传统伦理法不能构成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本土资源 ,伦理法必须被超越 相似文献
12.
刘利利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9(3):86-90
儒家思想从汉初到武帝前经历过一个长期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先秦儒家思想的继续和发展时期。虽然焚书坑儒给儒学造成了极大打击,但秦统治者并未完全放弃儒家思想,而且汉初的黄老思想中也渗透有很多儒家的观点。此外,儒学在民间的传承也从未中断。在这一时期,一些儒家学者积极地吸收其他学派的思想,使儒学适应了汉代现实政治的需要,取得了独尊的地位,这一切与儒家思想在汉初的积累是分不开的。 相似文献
13.
汉代儒学的思想是汉代人死亡观和丧葬风俗形成的重要原因,汉代儒学厚葬之风与形而上的观念对汉画像中舞蹈图像的构成具有重要影响,汉画像舞蹈图像在功能、观念与舞美三者之间与汉代儒学思想高度统一。 相似文献
14.
黄海涛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9(4):44-47
汉武帝以后,解释、阐明和研究儒家经典的经学正式形成,儒学从此以经学为主要表现形式继续流传和发展。因此,两汉虽有儒学、经学两种不同的说法,与政权合作的只是经学而已。政治权利支持和社会心理认同使得经学逐渐成为汉代国家意识形态,并对汉代政治、文化、教育、风俗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韩春萌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29(4):70-75
自汉代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被采纳后,儒家思想长期统治中国。儒家主张“礼治”,导致法制伦理化,伦理政治化。面对元、明时期法制和伦理道德的沦丧,《金瓶梅》的作者对此却无可奈何无力挽救,因而表达出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唱出了一曲法制与道德沦丧的挽歌。对法制与道德沦丧的忧患,正是这部小说的主题和文化意蕴所在。 相似文献
16.
论秦汉的律与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南玉泉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6(3):24-31
律令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法律形式。自商鞅改法为律以来,国家颁布的法律形式主要是律。秦汉律既规范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又设定刑事惩罚制度。秦令是王或皇帝的指示。在本质上属最高行政命令。汉代的诏即相当于秦代的令,而汉令这种法律形式的形成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汉初国家将令分为甲、乙、丙三类,《令甲》的内容为国家行政管理制度与刑制规范,《令乙》的内容主要是对官吏行为的规范,《令丙》的内容包括讯系程序和对平民这类主体违法行为的规范。魏晋以后律令两种法律形式所规范的范围和作用才彻底分开。 相似文献
17.
两汉时期贞节观念的世俗化趋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玉峰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5-40
贞节观念自先秦萌发,伴随着西汉中期“独尊儒术”的推行,经董仲舒、刘向、班固、班昭等人的发挥,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在朝廷和官府对贞节的褒奖以及世家大族的推动下,贞节观念由社会上层逐渐向社会中下阶层传播;到了东汉时期,女性寡居守节、遇暴殉节已成为社会所推崇的做法,从而使得两汉时期的贞节观念呈现出一种世俗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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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梅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9,(6):61-64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推动法律儒家化进程,对儒家伦理进行推广和贯彻便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法制建设的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为核心的婚姻礼法率先承担起传承儒家伦理的重任,从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到实质要件都严格贯彻儒家伦理道德,最终为儒家化的封建法律秩序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对儒家伦理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进行惩治的伦理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汉代婚姻礼法的主要功能追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