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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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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媒与司法关系的法学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昕 《新闻记者》2000,(5):38-40
当今时代是一个传媒愈来愈活跃的时代,也是一个司法对社会的调整愈来愈强有力的时代。而无论在哪个国家,传媒与司法体系的良好运作之间又总是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因此,处理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特别是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之间的关系,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司法与传媒关系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今时代是一个传媒愈来愈活跃的时代,也是一个司法对社会的调整愈来愈强有力的时代.而无论在哪个国家,传媒与司法体系的良好运作之间又总是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因此,处理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特别是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之间的关系,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一、比较考察:司法与传媒的对立统一传媒与司法不仅仅是简单的监督与被监督,对它们进行制度层面上的比较考察,有助于全面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当今时代是一个传媒越来越活跃的时代,也是一个司法作为社会治理力量,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更加能动和有力的时代.随着我国进入全面的社会转型期,传媒与司法之间愈加复杂而微妙的关系,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日益健全,司法机关在调和冲突、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司法权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加强传媒对司法的监督,有利于伸张正义,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然而,在现实中媒体监督司法越来越困难,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认为新闻传媒报道法院案件的审理可能形成的公共舆论的压力,影响法院公正审判,对传媒报道司法活动进行种种限制.因此,如何平等保护言论自由权和独立审判权,构建良好的传媒与司法之关系,成为新闻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5.
传媒监督司法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哲平 《新闻界》2005,(3):67-68
传媒与司法是现代社会的两大公器,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从最基本的层面看,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内容以及司法过程本身所显示的刺激性,对于传媒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司法实践所衍生的事实与问题从来都是传媒关注的焦点。而传媒的广泛影响以及传媒所体现的公众意识,亦是司法机构无法漠视的。不仅如此,在现代国家民主与法制体系中,传媒与司法之间始终存在着相互评价的制度性结构与普遍实践;传媒与司法相互关系的恰当构造是现代国家社会统治内部谐调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6.
司法是现代国家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的框架内,司法应以新闻传播的形式向社会公示,而传媒文化对于司法信息的传播具有深刻影响。在我国,除少数当事人或其家属有机会参与到司法活动中以外,通常情况下,普通大众只能依靠传媒途径获取司法信息,因此司法新闻的公开报道采用何种形式、深度和广度如何,会直接影响司法公开报道的效果,传媒文化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反映了社会治理体系管理能力的大小。笔者以中外司法信息公开情况为参照,分析媒体司法公开报道的文化现象,并探求不同国家和社会文化之间价值观念的差异。  相似文献   

7.
传媒与司法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传媒对司法具有积极意义。传媒报道有利于监督庭审,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人权意识的觉醒,传媒与司法之间却经常发生冲突,形成彼此相互制约的消极关系。一、导致传媒和司法冲突的原因1.两者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作为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传媒报道具有强大的引导和评价功能,它可以对司法中的任何人和事进行自发性评价,并进行广泛传播。由于其评价并不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对纷争当事人不具有支配性和强制执行力,所以传媒可以恣意评价,但这可能导致…  相似文献   

8.
新媒体时代下的传媒与司法打破了二元对立关系。信息传播方式的转变、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等多种现实因素将其关系解构。必须从更加宏观的层面,将传媒、司法置于新媒体时代的公共领域乃至整个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中考量。建构传媒与司法之间良性的多维关系,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客观看待二者冲突,形成保持合理张力;宽容意见表达;正视公共领域在社会中的作用;司法实践中客观考量民意诉求;以新闻立法保障信息传播的平等与自由;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营造宏观现实环境。  相似文献   

9.
近几年来,传媒与司法的关系渐成了热门话题。传媒司法监督与公正司法的关系问题更吸引了媒体与司法两大领域众多人士的关注,不同观点的碰撞也非常鲜明。其中,观点最为歧异的是:传媒司法监督与公正司法之间的关系,是否主要是一种互相排斥、冲突的关系。 先看看否认传媒监督司法的必要性与有效性的论者是如何界定这一关系的。有影响的法学家苏力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谈到加强舆论的司法监  相似文献   

10.
传媒与司法,由于价值追求的差别,二者之间出现矛盾是正常的。目前,传媒报道司法的不规范与"非法治"屡屡出现,司法不公也时有发生。从长远来看,平衡传媒与司法关系的核心是法治化;而法治意识,是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1.
传媒对司法的监督,既是传媒自身利益的追求,又是基于伸张和维护社会正义而作出的价值选择。传媒监督司法,一方面具有积极肯定和强化司法的作用;另一方面媒体囿于情感性判断而较少顾及司法的技术化、程序化运作方式,出现了“传媒判案”的不正常现象。客观分析传媒介入司法的动因,审慎评判传媒监督司法的价值与效能。既是传媒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司法独立与公正的价值需求。  相似文献   

12.
生活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如果对媒介及其传播熟视无睹应该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它无论与己与人、与国家与社会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躲逃不开的.同样在今天的这个时代里,司法也已经成为社会广受关注的焦点,书店里涉及司法的出版物汗牛充栋,各种报刊涉及司法内容的专栏连篇累牍,甚至已经有了专业的电视法制频道,当然这与我们正在逐渐走向法治社会的大环境大格局密切相关.一提起媒介与司法来,人们极易陷入传媒监督司法的套圈,矛盾与冲突仿佛构成了媒介与司法关系的灰色图景.那么,我们能否跳出媒介监督司法的套圈,重新构建起媒介与司法之间科学、合理、平衡的关系框架,使得传媒对司法的监督自由而又不过度,司法对传媒监督的抵触、排斥合理而又不过分,笔者对此作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与传媒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就在于司法独直与媒体监督之间缺乏“和谐”的平衡点,或者说,怎样既实现维护司法独立、又能够加强媒体监督。关于司法与传媒的关系的争论,一种普遍的观点就是,新闻媒体介入司法、对案件的报道和评论,会形成媒体审判现象,  相似文献   

14.
在当前社会,每提及公正的司法审判和传媒报道,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是一对矛盾体。每当两者相遇,便会出现法律问题。媒体自由报道与司法公正是民主法治社会珍视的两种价值,二者在所追求的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而传媒活动与司法活动的本质特征又决定了二者具有天然的冲突性。这种冲突通常是由两种表面上相互矛盾的权利造成的。在整个世界传播法律与伦理下,皆是如此。本文将细述司法审判与传媒报道的关系,剖析两者间的冲突和契合,谋求公正审判与法庭报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中国传媒报道与司法审判时有冲突、碰撞的背景下,作者考察了二者产生矛盾和碰撞的原因。作者认为,一般来说,传媒报道是以道德为基准来追求社会公正,法院审判是以法律为基准来追求社会公正,传媒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大多体现为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作者之所以如此判断,是基于对传媒道德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存在的差异和冲突的理性分析。本文以传媒道德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与契合为视角,澄清理念和制度上的误解,以求在二者之间的关系上做出更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促进传媒道德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在价值层次上的沟通与融合,以真正实现传媒的社会功能和法院的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6.
吴飞  程怡 《新闻记者》2006,(4):42-45
2006年3月11日-12日,由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举办的“公开与公正-司法与传媒关系研讨会”在杭州举行。会议邀请了来自司法理论界、新闻传播理论界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沪杭两地传媒业界人士共50余人,共聚一堂,探讨了在新的媒介形势下,如何“构建传媒与司法的和谐关系”,并针对有关法治新闻报道的实务操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7.
弱势群体与传媒"弱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在传媒领域也处于弱势地位,究其原因是传媒对这一群体的"弱视"。本文指出了弱势群体在传媒领域中弱势地位的表现,并分析了造成传媒"弱视"的原因及其负面影响,提出了改变这一现状的对策,认为传媒关注弱势群体对促进媒介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媒介在推动社会进程中的作用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司法与传媒关系的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2009年10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上撰文指出,当前在新闻监督司法领域存在五大问题:有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传媒监督有一种抵触情绪,司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妨碍了传媒监督作用的发挥;传媒监督不全面导致社会产生质疑;有些传媒监督不客观,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传媒监督忽视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监督越位现象比较突出.  相似文献   

19.
乔新生 《青年记者》2009,(23):52-53
司法与传媒关系的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2009年10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上撰文指出,当前在新闻监督司法领域存在五大问题:有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传媒监督有一种抵触情绪;司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妨碍了传媒监督作用的发挥;传媒监督不全面导致社会产生质疑;有些传媒监督不客观,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传媒监督忽视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监督越位现象比较突出。  相似文献   

20.
重读刘涌案:公共领域视野中的司法与传媒之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传媒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司法与传媒间的冲突却日渐激烈。个中因由,并非全为传媒僭越自身角色热衷“媒介审判”所造成的后果,而是其在传统的政府喉舌之外,日益成长的“市民社会”属性所致。正是因为大众传媒越来越多地承担了表达民意的责任,在公民权利对抗国家权力之情境下,不断尽自身所能,扩大在中国社会逐渐艰难生长起来的“公共领域”,才使得它与司法之间的冲突由稀见至频繁,由平淡转激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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