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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12年3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Prometheus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Prometheus的医疗方法不具有可专利性。本文结合医疗方法涉及的美国专利法第101条、机器或转换测试、自然法则、自然现象等标准分析了美国医疗方法可专利性的评判思路。  相似文献   

2.
抽象思想例外原则是专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当一项技术方案涉及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的结合时,必须明确如何判断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在这一过程中,应当脱离传统专利法以物质变化为基础的分析方法分析技术方案本身的可专利性。在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的结合中,应当以技术方案自身逻辑的考查为起点,通过判断所涉及的抽象思想在方案中的角色,区分抽象思想具体化的两种方式:抽象思想的实现与抽象思想的应用。在这种区分的基础上,对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3.
侯强  戴显红 《科技管理研究》2012,32(17):191-194
对"文化科技秘密"这一概念进行准确、科学和完整的阐释,是研究文化科技秘密法律保护的基础问题,也是必须加以研究的前提性问题。对一项技术而言,文化科技秘密的保护方法是专利保护方法的重要补充和替代方式,其具有一些基本的法律特征和原则。  相似文献   

4.
美国专利客体制度的发展历程是美国专利制度所保护客体范畴不断扩张的进程。在专利客体类型的基本形成阶段中,美国《专利法》以最初保护的发明专利为基础,相继增加了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品种专利两种客体类型;在专利客体类型的持续扩张阶段,美国判例法积极应对科技革命与产业革新的挑战,通过司法判例相继将基因技术和商业方法纳入专利客体保护范畴。针对不同专利客体类型的不同特征,美国专利制度在保护要件上则进行了差异化的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5.
<正>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In re Bilski案中认为"机器或转换"测试是唯一经美国最高法院认可的检测专利适格客体的标准,并依此拒绝了本案中的商业方法申请。本案改变了State street案以来注重专利适格客体"实用性"的观点,提高了商业方法和软件类申请获得专利保护的难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专利审查指南》中,原子核变换方法相关专利客体不予保护,这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5)项的规定不一致。除核聚变方法暂时处于科研阶段外,各国已在与核裂变方法相关的核电装备和放射性同位素生产中进行了长期的专利申请,我国核技术民用较晚但发展迅猛,尤其核电技术面临出口,其专利在国外缺少布局的问题突显。国内涉及核聚变与核裂变的原子核变换方法相关专利客体虽然仍不能获得保护,但发明点不涉及核反应过程的放射性同位素生产方法可以考虑给予授权,需要注意对权利要求采取合理的撰写方法。综上,立法者、执法者或相关行业从业者应理清原子核变换方法与可授权专利客体间的复杂关系。  相似文献   

7.
"严格保护"的专利法律政策,可体现在授权标准和授权客体的调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侵权赔偿数额以及如何从源头打击侵权行为等方面。严格保护要符合比例原则,即专利保护范围和强度与该专利的创新贡献度相协调;对于软件相关专利的授权审查,仍应遵从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等专利实质条件标准。等同理论的适用必须与本法域内技术发展程度相适应,以期达到最大程度提升技术创新效率的效果。赔偿数额的高低,实践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利人举证是否充分。在源头打击方面,在故意侵权案件可尝试追究公司股东及高管的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8.
问:对于一项申请选择哪种保护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护更合适?答:选择哪种类型申请专利保护应该依据专利法对保护客体的要求、保护周期、费用、专利的稳定性等多方面进行比较、权衡利弊后进行选择。  相似文献   

9.
本文首先针对软件在中国的专利保护现状进行了介绍,并指出通过现有的方法专利或者装置专利都不能做到对软件加以有效的保护。针对现有方法或产品专利在对软件保护上的不足之处,本文提出可以尝试采用"配置方法"专利,依据我国专利法中的规定对依据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提供专利保护。结合软件销售的不同场景,本文分别介绍了"配置方法"专利的应用方式以及相应需要更新的概念。  相似文献   

10.
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其法律信息主要反映在专利文件、专利公报之中.在当初申请专利时,所提交的请求书中所反映的信息(如申请人、申请类别、申请日等),与日后获得的专利权的主体、客体类别,以及与专利有关的专利性、期限的确立等密切相关.同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如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交的图片或照片等),则反映了专利权保护内容.因此,专利申请时对即将产生的法律信息的正确认识对于将来专利权的有效保护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11.
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的客体审查是对所涉及方案是否具备技术性的判断。本文重点阐明了对技术性的判断应当在如下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考虑,即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方案,是人类对于自然规律的具体应用。因此,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首先应当是针对具体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即满足文中所论述的"针对性"条件;其次,该解决方案的具体应用必然受到其所处环境的客观约束,符合所述客观环境约束下的自然规律,即满足本文中所论述的"约束性"条件。在上述理论基础上,本文从发明请求保护的方案所针对的对象入手,通过分析其是否为具体的,以及该方案是否对该对象的自然属性的利用,来最终判断其是否满足针对性和约束性条件,进而是否符合专利保护的客体的规定。在本文的后半部分选取四个典型案例对上述理论和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  相似文献   

12.
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保护客体的规定,进而能否获得专利权,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审查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对于包含算法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特征的专利申请,如何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利保护客体、如何进行创造性的判断,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在2020年11月10日发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中,同样涉及上述内容。本文重点针对这两次修改中的相关内容,对涉及人工智能方案的专利保护客体判断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根据传统专利法的观点,要解决能否就微生物及基因主张专利权利的问题,关键在于微生物及基因应属于专利法上的发明还是科学发现。一般而言,发现是对自然现象本质规律的揭示,而发明则是这些本质规律的具体应用。科学发现虽然可能较之发明对社会的贡献更大,但其不具备专利法给予专利保护所要求的实用性,不能直接制造出前所未有的东西或直接当作某种方法使用,故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不能授予专利权。也就是说,一项重要的科学发现可能会对人类产生深远的影响,可能会获得诺贝尔奖,但是却不会成为专利法上所称的发明而获得专利保护。其实,科学发现和发明在科技研究中是紧密结合的。任何一项科技发明活动,都必须以原来的科学发现为基础,没有任何一项发明是凭空产生的,只有熟练掌握该领域的客观事物和规律,才能谈得上发明创新。在生物技术的科研领域中当然也是这样,只不过由于生物技术研发本身所具有的高  相似文献   

14.
Myriad案解决的重点问题是,美国分子病理学协会等与Myriad公司之间有关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问题的争议。Myriad案中,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基因技术的特点颇具针对性地对"发明"与"发现"做了区分,并在审查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时灵活地运用了区分自然之物与人造之物的方法,最终否定了分离DNA的可专利性,肯定了cDNA的可专利性。Myriad案成为美国生物技术发明专利保护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式转折意义的判例。  相似文献   

15.
拟议中的全球专利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雪忠  唐春 《中国软科学》2005,(7):54-59,68
当前,同一发明创造寻求多国专利保护面临重重困难。发达国家提议建立包括全球专利局、统一的全球专利法和全球专利法庭的全球专利制度,使申请人只需一次申请、经过一次审查和授权就可获得效力及于各成员国的统一权利——全球专利权。该制度将可能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或由美、日、欧三者联合主导,逐步建立。该制度一旦建成实施,无疑会对我国的专利保护、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普通消费者个人性的3D打印行为使得现行专利侵权制度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国内学界的应对之说莫衷一是。从专利质量诉求的角度入手,根据利益平衡及权利限制原则,将专利侵权构成要件之"为生产经营目的"改为"牟利目的",并恰当适用"合理使用"规则,既可增强专利权保护以应对3D打印技术下专利保护受到的冲击,又可将专利保护限制在一个合理范围,从而满足公众的正当利益诉求,并有利于社会对优质专利之诉求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张喜田诉欧意公司等侵权纠纷一案为例,结合权利要求撰写的"十六字方针"和布局"四意识",对张喜田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了解读,分析了产品制造类方法专利的"延伸保护"范围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适用条件,并对张喜田专利的创造性进行了简单的讨论。  相似文献   

18.
专利禁止反悔原则,是美国专利司法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判定专利侵权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对于准确界定专利权人专利权保护范围.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尽管大多数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基因具有可专利性资格,然而,基因专利保护范围的界定、可专利性审查等问题仍然是近年来争论的焦点。绝对保护与相对保护是目前各国主要采用的有关基因专利保护的两种原则,这两种原则对于基因专利保护范围的界定各有利弊,如单独适用会有失偏颇。同时,虽然相对保护主义,是在对绝对保护主义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但是它的采用可能影响可专利性资格的确定。因此,两种原则应因情况,融合适用。  相似文献   

20.
姚颉靖  彭辉 《现代情报》2012,32(5):118-121
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医药产业倍受关注的今天,药品专利保护所具有的激励研发创新、提升科技竞争力、促进信息技术公开的基本功能已经成为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障。根据药品专利保护是立法强度与执法强度两方面综合作用的原则,本文对1986-2009年中国和澳大利亚的药品专利保护强度进行了测算,结果发现:一是两国药品专利保护强度的变化曲线相类似,二是执法强度差异是造成两国药品专利保护强度差距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提出加强药品专利立法保护和优化药品专利执法保护环境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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