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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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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和新闻事业越发展,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就越突出,新闻侵权也就越难避免。 新闻侵权发生后,媒介方面应怎样有理、有利地平息纠纷呢? 一、不构成新闻侵权时应积极抗辩,争取免责 只有违法性、过错性和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新闻侵权才能成立;内容失实、评论不当、暴露隐私是新闻侵权的三种类型。如能证明上述各条的不成立,我们便可免于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迅速发展,新闻媒体在越来越多履行传播信息、报道消息、舆论监督等社会职责的同时,因新闻侵权被告上法庭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作为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作为本单位新闻稿件的主要源头,记者如何在采访、写作中既游刃有余地完成报道任务,又有理有利地使自己和单位避免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3.
叶明蓉 《新闻前哨》2007,(10):58-59
一、法制报道侵权的定义法制报道的新闻侵权,指新闻传媒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实报道形式,在法制报道领域(公检法司等战线),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信息不准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伤害了公民和法人的人格权的行为。法制报道的新闻侵权,包括因报道失实导致的侵权和报道过实导致的侵权两种。  相似文献   

4.
张可 《新闻爱好者》2010,(1):137-138
DV式新闻侵权的界定 学者王利明将新闻侵权行为界定为:“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伤害了公民和法人的人格权的行为。”这里所谓的“DV式新闻侵权”仅是新闻侵权的一种特殊表现,是指以DV影像内容为主、辅以评述的方式报道新闻构成侵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他人隐私权、侵犯商誉权、侵犯肖像权等。  相似文献   

5.
张帆 《今传媒》2016,(2):38-39
伴随着媒介技术发展而来的新媒体环境,给予了新闻自由极大的突破空间,同时出现了新闻侵权、媒介逼视、媒介暴力、媒介审判等现象.因此,强调相对自由的重要性,以及将道德与法律、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相结合起来,规制并完善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自由尤显重要.媒体应恪守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职业道德,受众应加强媒介素养教育,社会规范和制度也应该规范完善.  相似文献   

6.
从舆论监督到新闻侵权 舆论监督是新闻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和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了公民和法人的人格权的行为。舆论监督是新闻传播的固有职能。新闻侵权则是新闻媒体在报道中的负面派生物。不可否认的是,新闻侵权事件的数量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因此,理清在舆论监督中新闻侵权的内涵,把握新闻侵权的构成及应对之策,避免舆论监督中的新闻侵权事件的发生,就成为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7.
曹阳 《新闻传播》2010,(3):28-28
近年来,因新闻侵权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时有发生,在这些新闻官司中,尽管不乏对媒介的不公正诉讼,但也有相当部分是由于媒介记者采访作风不严谨、责任编辑把关不严等问题导致报道偏颇或失实而引发的。因此,有必要要求新闻从业人员用法律的尺度"望、闻、问、切",以有效应对新闻侵权事件,让新闻报道不偏离法制轨道,从源头上把新闻侵权的可能降至最低点。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人民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在新闻对社会生活进行监督的同时,法律对新闻的监督也成了必然的趋势。从新闻侵权案件的时有发生并见诸报端就说明了这一问题。从中国第一大报《人民日报》到国家通讯社新华社,都有因新闻侵权被推上被告席的报道,有的基层电台、电视台、报社也有类似情况发生。怎样预防新闻侵权的发生?怎样辨别分析何为新闻侵权?这是诸家新闻单位及广大新闻工作者应弄明白的一个重要问题。一、如何预防新闻侵权的发生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报社、电台、电视台传播发布由记者、编辑采编的新闻信息使公…  相似文献   

9.
郭卫东 《现代传播》2003,(5):121-122
新闻舆论监督需要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在坚持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 ,依据一定的规范来进行 ,这是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但新闻舆论监督的实践中媒介和记者常常遭遇新闻侵权诉讼。何为新闻侵权 ?是指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新闻电影等新闻传播工具 ,以故意捏造事实或失实报道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有损公民、法人及其它单位合法权益的不当内容或法律禁止的内容 ,从而破坏了公民或社会组织的真实形象 ,降低对他们的社会评价 ,影响公民个人宁静生活和尊严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新闻侵权诉讼被用来作为对抗…  相似文献   

10.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通过新闻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主要表现有:通过新闻侵害公民或法人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人格尊严、肖像权、隐私权等。在当前没有新闻法的情况下,处理所谓新闻侵权方面的案件,主要应根据《民法通则》和新闻宣传方面的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考虑,确定是否侵权。构成新闻侵权的要件有四个:其一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就  相似文献   

11.
本文所说的新闻来源,是指新闻的事实依据。新闻侵权,是指新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侵害公民或者法人的名誉权。 新闻是关于事实的报道。记者(或作者)采写新闻,新闻机构发布新闻,首先要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新闻的事实依据,即获取新闻来源。没有来源的新闻谓之“无根无据”,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捏造事实”。“捏造事实丑化他人人格”,是故意的新闻侵权。故意的新闻侵权比较少见,这里不作讨论。 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而新闻来源却有可能偏离新闻事实的真相。记者和新闻机构对不实的新闻来源疏忽大意和盲目轻信,导致新闻失实,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没有履行核实的义务”,是过失的新闻侵权。过失的新闻侵权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探讨新闻来源与新闻侵权的关系,提高对新闻来源的甄别能力和运用水平,对于防止新闻涉讼避免新闻侵权,有着很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侵权行为是现代法治社会所禁止的一种非法行为,这种行为首先破坏了法律的某种规定,譬如,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侵害了不该侵害的权益等,同时,侵权行为又是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迦人为此应承担赔偿的责任。新闻侵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具有自身的特点,我们认为,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作利用新闻传播媒体对公民、增多的新闻侵权纠纷和新闻侵权诉讼,如何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入手,明确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这对于我们合理处理新闻侵权行为,减少乃至消除新闻侵权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认为,新闻侵权有四个要件构成,本对此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13.
努力减少和避免新闻侵权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新闻出版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媒体不断增多,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急剧增加,新闻竞争日益激烈。与此同时,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稳步实施,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逐步深入,我国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于是,由新闻报道引发的新闻侵权纠纷屡屡发生。它已成为困扰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的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者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受众传播内容违法或失实的新闻,从而侵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广义的新闻侵权包括因新闻侵权而构成的刑事犯罪行为和…  相似文献   

14.
论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行为是现代法治社会所禁止的一种非法行为.这种行为首先破坏了法律的某种规定,譬如,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侵害了不该侵害的权益等.同时,侵权行为又是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加害人为此应承担赔偿的责任.新闻侵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具有自身的特点.我们认为,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利用新闻传播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但面对日益增多的新闻侵权纠纷和新闻侵权诉讼,如何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人手,明确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这对于我们合理处理新闻侵权行为,减少乃至消除新闻侵权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新闻侵权有四个要件构成,本文对此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15.
一、新闻侵权的内涵和成因如今人们对新闻侵权这一概念并不陌生,它是指新闻行为人在新闻的采访、写作、编辑、发表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传播不真实情况,或情况真实但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从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依法应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  相似文献   

16.
从法院受理的新闻官司和新闻纠纷看,告记者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为两点:一是绝大多数与舆论监督有关,二是与新闻是否真实有关.实际上,这两点归纳在一起还是与新闻是否真实有关.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就最大限度地预防了新闻侵权的发生.当然,新闻失实并不一定构成侵权,相反,新闻真实有时却导致侵权.比如,报道他人的隐私,越是客观、真实、准确、全面,造成侵权的行为就越为严重.这就为我们预防新闻侵权行为的发生开拓了思路:……  相似文献   

17.
黄森榕  杨伟 《新闻前哨》2005,(11):71-72
新闻侵权通常指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侵权法上的抗辩,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责的事实与理由。具体到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成立,新闻不构成侵权;抗辩事由不成立,则构成侵权。研究新闻侵权中的抗辩事由,实质上是为新闻是否侵权划定界线,因而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新闻侵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新闻侵权是指新闻行为主体通过新闻报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而狭义的新闻侵权专指新闻行为主体通过新闻报道对公民或法人名誉权的侵害行为。本文特指后者。  相似文献   

19.
民生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冷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败坏了社会风气。本文以深圳宝安区入室强奸案为例,分析一些媒介在民生新闻报道中看重经济利益,抛弃社会责任,导致媒介权力"越位"与"滥用",媒介利用规则的模糊性,侵权报道行为呈现很强的隐蔽性,缺乏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对新闻当事人私人空间的公众化形成媒介新闻报道中的冷暴力,应强化媒介监管,深入规范媒介行为。  相似文献   

20.
大众媒介权利依法合理行使,是大众媒介权利的社会属性与社会责任的当有之义,也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在媒介管理、社会管理方面的重要内容。与此相关的则是大众媒介新闻报道与可能由此带来的新闻侵权困惑。目前,我国在法律制度层面对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的规定在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大背景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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