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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合同登记与权利登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同依法成立后并不一定生效,因此,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别。《合同法》第44条第2款将法律法规规定,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的作为依法成立的合同不生效的因素。但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登记是否同的生效要件规定并不明确,在词法实践中将登记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作法已受到学术界的质疑。显然,并不是所有的登记均影响合同的效力,而对此作出区分就成为理论界探索的问题。与合同有关的登记可划分为对合同本身的登记和合同引起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从物权法来看,房地产权属登记仅是物权变动的要件,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从债法来看,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能以合同的生效要件为判断依据,房地产权属登记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应当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论未经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物权登记为物权公示原则的体现,而合同的效力则属合同法合同效力的问题,两者既有严格的区别,但又有密切的联系,物权变动只是物权公示和物权公信问题,而非决定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合同效力则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采用不动产交付和转移效力认定的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4.
房屋买卖是典型的不动产买卖,尽管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在我国立法上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但房屋买卖合同是从合同订立之时成立生效,还是从合同双方合意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时才成立生效,也就是说过户登记能否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这一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目前,这种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不一的状况,极大地妨碍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力求从理论联系实践的角度阐释过户登记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不能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相似文献   

5.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的约束力,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规定了统一的要件,同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未具备约定条件的合同成为不生效的合同,因此,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中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6.
第三人负担合同是以第三人的给付为标的的,它在各国的法典及学说、司法实践中逐渐得到了确立和承认。它虽然从主体和内容上涉及到第三人,但其效力并未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它的成立与生效有特别要件,其效力虽限定在当事人之间,但债权人也会因第三人的同意而取得对第三人的请求权。而我国《合同法》的第65条并未真正确立第三人负担合同制度.其内容仍有待确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密切相连的概念 ,但是 ,两者在性质、概念、构成要件、效力及立法原则上存在诸多差异。统一合同法确立了合同成立的重要地位 ,完善了合同生效的规定 ,使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成为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 ,因此区分两者对合同法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房产抵押登记,在我国《担保法》中被规定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曲解了登记作为房产物权变动公示的效力,此种立法在实践中弊害无穷,不仅有可能助长房产物权交易中的背信行为,也违背了合同法鼓励交易,尽量减少无效合同,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精神。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房产抵押登记的目的,对比不同立法房产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结合我国现行立法,指出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抵押权设定的成立要件,而非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抵押合同的有效成立产生房产抵押登记请求权,房产抵押登记的完成,抵押法律关系产生。  相似文献   

9.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本质区别:起始时间不同;效力范围不同;构成要件不同;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责任也不同。  相似文献   

10.
现行中国不动产登记采登记要件主义,且将登记作为部分债权合同的生效要件,加之登记机关的分散和登记信息资料的保密使不动产登记效力的价值目标无法实现。笔者主张区分物权变动的原因,对因市场交易引起的物权变动,采登记对抗主义辅之善意取得制度;对因非市场交易引起的物权变动则纳^适用除外,并建议统一登记机关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1.
关于登记效力的问题,一直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世界各国的立法中,不同的国家其观点也不一致.文章根据世界各国有关登记制度的法律性质,分析了我国<合同法>中有关批准、登记的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物权登记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保险合同应当是要式合同,在保险人签发保单时成立,但投保人支付了保险费的,在支付保险费时成立。合同成立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时合同生效,但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生效附加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应当是双方约定的时间,保险人在保单中单方面确定的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应溯及至支付保险费之时。  相似文献   

13.
论抵押合同的性质及其与抵押登记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担保法及相关理论把抵押合同视为物权行为,抵押登记视为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这是长期以来的一个误区。我国未来物权立法应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基该模式下,抵押合同性质应为债权,抵押登记系独立于抵押合同之外的物权变动要件。对于未经登记的一般动产抵押,并未产生权意义上的抵押权。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首次确立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确保将来的债权能够实现,保障将来取得物权等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先登记。文章认为,预告登记与预售登记并不相同,预告登记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将所保全的债权请求权登记于登记簿上,以产生物权排他效力。同时预告登记具有权利保全,顺位保全以及破产保全三大效力。其效力具有暂时性、附随性以及保障物权请求权的实现的特征。由于本登记、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以及债权消灭等原因,预告登记的效力将终止。  相似文献   

15.
《合同法》第44条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创造了“法定”未生效合同的概念。伴随着合同信赖系数的递增变化以及公益权衡下的行政裁量行为的介入。为“法定”未生效合同提供了正当性依据,通过作为对“法定”未生效合同先决条件的批准、登记行为的来源、性质、溯及力等问题的考察,来展现公法行为对“法定”未生效合同的影响。以此辰开后续对“法定”未生效合同解约救济和损害赔偿的全面考察。最终,在概念体系上形成对“法定”未生效合同的认知。  相似文献   

16.
同时采用三种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严重削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影响交易安全。因此,必须从彰显公示与公信原则,维护交易安全角度出发,确立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要件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统一的物权登记机关,完善物权错误登记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根本违约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 ,分析了根本违约的具体内涵 ,并对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进行探讨 ,认为我国对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应采取结果主义加可预见性标准 ,根本违约可产生解除合同及限制合同解除权的滥用 ,并限制或阻却免责条款的摄引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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