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保险事故发生时,为保证被保险人的损失能够得到有效赔偿,各保险人公平分担保险责任,防止被保险人利用重复投保谋取不当利益,我国在吸收各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有益规定的基础上,逐步对重复保险概念界定、构成要件、通知义务、法律效力进行完善,但新《保险法》关于重复保险之规定仍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缺失。  相似文献   

2.
论无效保险合同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合同无效时,保险人应当退回保费。对于因合同无效导致的保险人保费损失、被保险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损失以及缔约费用等其他损失,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海上保险代位求供权是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理赔后,取代被保险人之位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该项权利的行使对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第三人将产生不同的效力:保险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可就未获保险赔偿的部分向第三人索赔,同时负有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义务;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基于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向第三人作出债权移转的通知后,第三人若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将不产生债的清偿效力。  相似文献   

4.
保险的出险,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或事件)的发生。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承保了投保人的风险,一旦保险承保的风险事故发生即称为出险。出险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然根据保险合同,要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  相似文献   

5.
人身保险,指以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中小学生人身保险,是指以中小学生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依照中小学生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人身保险费,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保险事故遭受人身伤亡的,或者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符合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相似文献   

6.
保险代位权是否适用于人身保险,只有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能获得双重给付的情境才有探讨价值。在被保险人可以主张双重给付的情境,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和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皆为对被保险人的损害填补,因而可以适用保险代位权。保险代位权在人身保险的适用与其在财产保险中的适用差别不大。  相似文献   

7.
校方责任险与学生平安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不能相互代替。只有当学校对受伤学生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保险责任的范围取决于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学校的请求负赔偿责任,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受害学生也可以直接请求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校方责任保险的索赔时效应从受害学生请求学校承担法律责任之日起算。  相似文献   

8.
保险代住权。有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防止加害第三人逃避责任和降低保险费用以减轻投保人的负担等作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第三人得到及时、充分、便捷的救济是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首要目标,第三人性是其基本属性。因此,保险代住权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中具有特殊适用价值,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代住权请求对象的不同,即保险人依法律规定将除外责任予以承保后可以向恶意被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权。  相似文献   

9.
财产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民法上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一般原理不能完全适用。当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时j-.-]与交付时间不一致时,应该以风险转移作为标准来判断保险利益的归属问题。同时,转让后通知义务的履行影响到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与否,对被保险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责任因其在惩戒加害人和保护受害人方面的双重作用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但是基于惩罚性赔偿责任和责任保险之间的内在冲突,即使最早在保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美国,各个州对于惩罚性赔偿是否具有可保性的争议从未停止。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可保性理论引入我国保险法,对于提升保险人的诚信经营意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尽管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但是却能够极大地促进商事的效率最大化。然而我国保险法并未综合考虑投保人的缔约能力,其是否应当阅读保险条款也未明确规定。作者以为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投保人阅读保险条款应当是其义务,但对于一般投保人和专业投保人来说,阅读保险条款的标准界定应当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2.
通过保险利益学说的历史演进说明保险利益的本质内涵,结合我国现行保险法对保险标的规定和海事保险类别的分析,指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与以权利为表彰的财产之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权利之间所形成的保险法上的利益关系。而且,这种抽象的利益关系,即保险利益是真正的保险标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未完全理解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使之既能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提供双重保障,又能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过分受益导致不当得利的现象,是今后完善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基本理论以及各国立法实践入手,分析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实践中的困境与问题,以期从立法、程序、实体保障多方面完善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权。  相似文献   

14.
研究了被保险人投保转移的风险管理方案,给出基于财产保险主要赔付方式的被保险人损失函数,推导出决策变量为保险金额的最优投保风险控制方案的决策模型。模型给出了被保险人风险损失的概率分布与保险人所提供的保险费率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非寿险被保险人若在投保期间连续若干年无索赔,保险公司在收取下一年保费时可以对其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这样既有利于鼓励被保险人提高防范风险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又有利于保险公司尽可能地避免小额索赔而节省费用,提高保险收益.本文考察了一类 "k级无赔款优待系统",提出了与实际情况更贴近的模型,并给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最优决策.  相似文献   

16.
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保险上的不当得利。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利益仅仅是看作对投保人的要求,这使保险利益原则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目的价值。从保险利益的目的和宗旨出发应当将保险利益界定为对被保险人的要求。因被保险人的定义中已经包含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的要求,所以在被保险人之外再另行规定保险利益原则没有必要,因此《保险法》第12条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应当取消。  相似文献   

17.
在保险实务中,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往往因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很难得到理赔。同样,保险人未尽到对保险条款明确说明义务,往往在争议案中陷入被动境地。如何判断保险人善尽了明确说明义务,是实务中的难点。说明方式上,保险人可以针对考虑保险条款的性质与投保人的实际交易能力,对不同条款与不同的投保人采取不同的说明方式。关于说明范围,对不负赔付责任条款、限制责任条款、涉及特定效力的条款,保险人必须清楚说明。保险人的说明程度也须达到具有一般知识与智力水平的普通保险人理解的程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推广普及出现"供求双冷"局面。火灾公众责任险模型依据期望效用理论基础建立。发展我国火灾公众责任险,要广泛宣传企业参保的重要性及其现实意义,加大火灾风险研究力度,合理确定保费,实行动态差别费率,与资本市场结合,实现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风险证券化"。  相似文献   

19.
针对我国的家庭联合保险的产品少,形式单一,产品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保险需求现状,以及我国家庭的特点,设计一款以父母和子女共同作为被保险人的家庭联合保险,并采用Copula函数来刻画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依关系,最后给出了该联合保险的精算现值及其均衡年纯保费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