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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肯定法人的一般人格权,承认法人存在精神利益是法人获得非财产损害赔偿的理论前提,对法人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即是对其精神利益的侵害。现阶段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趋于保守,法人的精神利益在实际诉讼中无法得到保护,这实质是对法人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与传统的精神痛苦不同,法人精神利益不应要求法人具有事实上的感官与痛苦,它在客观上应主要表现为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法人针对精神损害提出了赔偿诉求,完善相关规定使其在法律上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主体资格显得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2.
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蕴涵着巨大的精神利益,这些利益理应为每个人所享有.探讨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权利主体的类型化,既是对人获得良好生存环境和精神享受利益的关注,也是完善环境保护法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方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必将损害人的环境性精神利益,从更全面地维护人获得良好生存环境和精神享受利益的角度看,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应是自然人而非公民.将权利主体类型化为直接受害人与间接受害人,并探讨尚有争议的一些特殊群体,如第三人、后代人及胎儿、欠缺感知能力者等在其中的地位,将符合法理的纳入权利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3.
伴随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因违约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得不到赔偿,因此有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之必要.从各国立法发展趋势和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又切实可行.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目的来看,其功能应定位于“慰抚受害人“.  相似文献   

4.
法人是由法律拟制的重要民事主体 ,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法人不仅具有具体人格权 ,而且具有一般人格权。法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会导致其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 ,因此 ,法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5.
当事人在违约之诉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得到支持,一直是一个较具争议的问题。实际上,只要在客观上存在法律认可的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减损,即应认为有精神损害,而无论该精神利益的丧失是基于侵权还是违约。现在随着违约行为导致精神损害的纠纷日益增多,司法实践已经向人们提出了违约之诉中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现行法中违约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也非解决之道。我国存在对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的生存土壤,通过对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目的性扩张解释的途径就可以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6.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其侵权行为引起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其实质是用物质替代补偿精神利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即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实施了侵权行为且造成了损害事实和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赔偿应贯彻抚慰为主,补偿为辅,法官自由酌量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国家赔偿法》自95年施行至今,我国的国家行政赔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尤其是行政赔偿范围过于狭窄,致使许多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得不到应有的救济。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民事领域内尚可做到全面、有效的救济,而作为一方为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之精神损害却几乎不能得到任何赔偿。其不足之处昭然若揭,故参考我国民事立法及国外行政立法之经验,我国行政赔偿范围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应逐步确立。  相似文献   

8.
精神损害赔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公民、法人人格利益的必要手段。因而,建立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9.
环境侵权可能带来受害人财产、身体的损害已经毋庸质疑,但因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根据侵权责任理论、精神损害理论、外国司法实践,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适用民法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可能的。在这个过程中,精神损害赔偿所具有的社会功能的实现,使其在环境侵权适用中也是必要的、具有适用性的。  相似文献   

10.
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司法实践中,对具有权利能力的心理生理健全的自然人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认定比较简单。然而,请求精神损害之救济的主体并非总是具有感知能力或权利能力,如法人、未成年人甚至死者等。法律是否应支持这类主体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这在实践中引起了极大争议。故本文从受害人是否必须具有权利能力以及感知能力两个方面出发,深入探讨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相似文献   

11.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制度尚未建立,这不利于公民精神权利的保护。由于精神损害有其自身特点,西方社会在国家赔偿的领域确认它的时间较晚,但现在已经为许多国家所接受。我国确立此项制度有其必要性,在具体规则设计上,我们既要考虑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原则、构成要件和法律计算技术,又要顾及其他的各种情况。  相似文献   

12.
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排除了第三者的责任。文章认为,配偶权是绝对权,第三者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不得侵犯的不作为的义务。“第三者插足”属于与过错配偶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对受害配偶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承担责任对于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善良风俗是有积极的导向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次审议稿第960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同时《民法总则》第187条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竞合时的处理确立了"互不影响"原则。然而,民刑交错中的精神损害与普通民事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在事实基础、法律功能和法律后果上存在诸多差异,民事领域的相关规定不能直接适用于民刑交错领域,因此民刑交错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细节问题,尤其是主体、受保护权益、行为、严重性等问题值得探究。  相似文献   

14.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学界存有争议。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排除了第三者的责任。笔者认为,配偶权是绝对权,第三者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不得侵犯和不作为的义务。“第三者插足”属于与过错配偶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对受害配偶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承担责任对于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善良风俗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相似文献   

15.
精神损害虽然无形却是客观存在的.对于一些受害人来讲,精神上的损害远甚于物质上的损害,如果不对其进行精神上的抚慰和赔偿,有失法律的公平.我国私法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已在立法、司法上得到了肯定,而在公法领域国家对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是否应该进行赔偿,法律制度上却是不置可否.精神损害赔偿既然已在私法领域得到了确认,那么就不应因侵权主体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法律标准.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是法治社会所需,且我国实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已经成熟,不存在阻碍.  相似文献   

16.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年来侵权行为法中的热点问题。但主流学者的观点似乎倾向于认定法人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特别是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法人不能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我国《侵权责任法》虽没明确规定,但对法人是否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从实质意义上讲,也是持否定态度的。因而造成法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合法的、充分的保护,致使其生存出现危机,环境面临恶化。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同样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同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同样依法独立享有精神损害赔偿之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纯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英美法国家漫长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积累的过程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保护范围的不断扩大到对过于宽泛的赔偿责任进行合理限制的发展路径.开启了保护受害人纯粹精神利益的重要历程,完善了民事权益的保护体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相比较而言,我国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相关理论和立法都相对滞后,这些不足将导致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也不利于我国社会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因此,有必要在对英美法纯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其有益之处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一部完善的民法典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我国现有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作了一些规定 ,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要建立一部比较完善的民法典 ,必须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加快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和立法修订工作。  相似文献   

19.
本文所称的法人主要是指赢利的企业法人.法人的人格权是与法人的财产权相对应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可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法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会对法人产生巨大的、潜在的、持续的甚至致命的影响.因此应从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际的实际情况出发利用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来共同实现对遭受侵害的法人人格权的救济,以全面保护法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不法侵权行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保证法人正常的社会活动和商品经济活动的进行.  相似文献   

20.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是对民法典债篇关于未成年人或精神耗弱者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的概括。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其着眼点是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性质是过错的认定基础,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逻辑要求;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是识别能力,是意思归责的当然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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