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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民法意思表示中的错误可区分为表示错误和动机错误。动机错误是发生于意思表示形成阶段的错误,并未显示于外,因此,原则上法律对表意人的利益不予保护,但有两种例外,即性质错误和主观行为基础错误,两者所引发的后果均是表意人可以撤销其意思表示,并赔偿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损失。研究动机错误对于完善我国民法相关规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论重大误解     
我国合同法规定有重大误解的条款 ,即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但在理论和实务上 ,如何认定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的种类 ,重大误解的救济方式及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等 ,未有明确论断。现结合法国及英美合同法理论试做论述。一、误解存在的合理性在合同法上 ,误解为意思表示瑕疵中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一种 ,理论上表述为错误。虽然传统民法理论将二者区别 ,认为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误解是相对人对意思表示内容了…  相似文献   

3.
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缔约过失责任概述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是起源于罗马法的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它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其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调整范围存在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5.
一、缔约过失责任概述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尽的先合同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撤销或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损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结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二,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第三,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第四,缔约过失责任是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对默示意思表示概念进行梳理整合,进而揭示其本质特征,即“表意间接性”。对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现实意义予以阐述,以“信赖利益”原则为指导,对具体的解释规则予以阐述。对司法适用中出现的界定不准确和同案不同判等问题进行研究,指出默示意思表示的实践适用困境,提出侧重高质量立法供给及强化司法适用功能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理论依据是诚实信用原则,其责任承担方式是损害赠偿,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损失。  相似文献   

8.
信赖是人类相互交往、共同生活及和谐相处的基本前提,也是人类社会获得发展的必要条件。民法对信赖利益的保护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当事人信赖的状态予以确认,不使当事人因信赖而受到损失:另一种是对当事人因信赖而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使当事人在相互交往中因对方的不诚信行为所致损失得到补偿,此处所补偿的利益就是信赖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也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此时如果仍令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则有悖法理与公平原则,因此各国法律都允许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在信赖利益赔偿中,过失相抵原则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缔约过失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的“新鲜事物”,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一种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是否违反诚实信用的主狎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依据。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民法理论和繁荣社会经济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0.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有别于侵权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的合法原则,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它是一种独立的、过错的、弥补性的民事责任。研究其特征,分类,确定赔偿范围对于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维持市场经济秩序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是基于对相对人的消极信赖保护而产生的。在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原本就不存在合同关系,且狭义无权代理关系并不适用权利外观责任理论,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禁反言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不宜作为无权代理人责任的一种形式。代理人不知自己无代理权的,应就相对人因该合同有效而可取得的利益进行赔偿;代理人不知自己无代理权并且不存在过失,则仅应就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进行赔偿。代理人明知自己无代理权的,应赔偿相对人的实际损失,且不以履行利益为限。行使撤销权的相对人仍享有该损害赔偿请求权。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有效成立时履行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而定。  相似文献   

13.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保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形式,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日趋增多,本文试就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性质及范围作一探讨。笔者认为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于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的判定,不应按保证人承担有效保证加以判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赔偿损失,即赔偿相对人因信赖保证合同有效面实际上无效所受的信赖利益损失,而不应再承担有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代为履行的责任。  相似文献   

15.
缔约过失责任应产生于要约生效之时,在特殊情况下,在要约邀请之时也会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其应止于合同生效之时,而不是合同成立之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除了已被广泛认同的合同的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外,还应适用于部分合同有效的场合。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应仅限于信赖利益,且不包括信赖利益中的消极损害,并且不能以履行利益为上限。  相似文献   

16.
关于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赔偿范围、适用范围、法律特征,并通过对这些具体内容的分析与归纳最终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定义:缔约过失责任是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先知、协力、保密等先合同义务,并致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或固有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它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责任人违反的是先合同义务而不是合同义务,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而不是合同利益。常见的缔约过失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保密义务和因一方过失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  相似文献   

18.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它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责任人违反的是先合同义务而不是合同义务,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而不是合同利益。常见的缔约过失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保密义务和因一方过失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  相似文献   

19.
姚秋英 《红领巾》2005,(2):67-69
缔约过失责任在性质上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有四种学说.但在法律把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规定为一般原则时,信赖利益受损后,首先在当事人间产生信赖利益赔偿之债,其在性质上是一种不同于侵权、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的独立债权债务关系,缔约过失赔偿请求权便以此种债权为基础而存在,所以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应采法律规定说.  相似文献   

20.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诺成合同,合同中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因此《合同法》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在现实生活中容易出现赠与人滥用此项权利的现象,这就产生了赠与人法定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与受赠人信赖利益保护的冲突现象。为了平衡赠与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赠与人行使此项权利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赠与人如果滥用此项权利造成受赠方损失,应当承担信赖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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