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2.
当代中国最迫切的不是制定民法典,而是应立足于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制定民法总则、商法总则,并集中精力完善现有的民商事单行法,建立以民法总则、商法总则为统帅、以各单行法为骨干的民商法律网络。从而建立开放型的民商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民办学校终止的规定还不够具体、详细,存在关于民办学校终止的原因规定不全面、没有规定民办学校解散的原因、有关民办学校清算的规定不详细、对学生受教育权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民办学校的终止,可将《民法总则》中的指导原则作为重要法律依据。在今后的民办教育立法中,应加强民办学校终止的法律制度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4.
对胎儿权利损害的情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日益增多。《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有限度地承认了胎儿在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等方面的民事权利能力,然而,当前法律关于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的规定尚未体系化。提高法律适用水平并在《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当前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胎儿应受保护的权利范畴,完善胎儿权利行使机制,同时重视胎儿民事权利保护过程中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是充分实现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5.
6.
《大连大学学报》2019,(2):87-93
国外的民法(典)鲜有民事责任的专章规定。我国《民法总则》在第八章以专章形式规定"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要特色,是对《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责任"章规定的延续和发展,是适应时代发展的时代创新,是中国法律智慧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贡献。从应然性角度,我国《民法总则》"民事责任"章在"民事责任形态""责任竞合""归责方式"等方面仍有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7.
民办学校法人的退出,可将《民法总则》作为重要法律依据。从《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民办学校退出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民办学校的终止、民办学校的解散和民办学校的清算。《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民办学校退出的规定非常粗糙,仅对民办学校的终止原因、民办学校的清算义务人、民办学校财产清偿顺序及剩余财产处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无法有效解决民办...  相似文献   

8.
9.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第一次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审议,审议结果进行了公示,以让公民对其提出建议或意见。在《民法总则(草案)》第五章的"民事权利"中对债权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对目前使用的债权规定进行了一些改进,但是随之而来的也带来了很多新问题。首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放置的位置不是很恰当;同时在对债权的相关内容上存在不合理的设置,条文规定的债因也不够具体,基于此问题的基础,本文分析了《民法总则(草案)》关于民事权利中债权的相关规定和条文内容,提出了关于债权的修改建议和方案,为进一步的完善《民法总则(草案)》中民事权利有关债权内容的相关规定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大学法人身份是高校在法律层面上的一张"身份证",我国民办高校的"身份证"正处于"更新换代"时期,但公立大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的统一身份仍持续遭遇法理诘难和司法困境。2017年民法修订是我国法制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其中关于法人分类的修订对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分类具有直接的启发意义。坚持从"一元法人"到"多元法人"的分类转向、坚持从"一般适用"到"特殊考量"的理念转变、坚持从"国际经验"到"本土创造"的实践转型,这是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分类理应坚守的基本原则。总的来说,事业单位法人、捐助法人、企业非营利法人和特殊机关法人很可能会成为未来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分类的积极选择。  相似文献   

11.
正创作楹联究竟要遵守哪些规则?有的提两个要素,有的提四个要素,有的提六个要素。基于此,中国楹联学会制订了《楹联通则》,自2007年6月1日起试行。在第二章总则中提了六条,也可以说是六要素,是今后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主要依据。为了便于大家理解,现分条举例说明如下。第一条,字句对等。上下联的字数及句数要相等。如:明月几时,东坡一问天无语;楚江断处,太白千年我又来。  相似文献   

12.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化社会形成人与网络、网络与人相互连通,个人信息的数字化给信息安全带来了诸多风险与挑战。我国现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民法总则》第111条第一次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权",美德两国很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鉴于此,从比较法的角度通过分析比较美德中三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并立足本国的法律传统和实践,在比较法的经验上以人格权为基础,应借鉴统一立法模式制定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时辅之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共同营造一个可信安全的信息环境。  相似文献   

13.
14.
程雪 《考试》2005,(11)
对我来说,《民法》是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中最重要、最复杂、最难过的一门。常言道:得民法者得天下。在学习上,对此,我深有感触。在三年前的自学考试中,《民法通则》考了87分,我的学习经验就是:在复习中,掌握学习方法,想尽一切办法把厚厚的一本《民法通则》教材学薄。把握理论体系学习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把握住整本书的理论体系,然后串成串,这种体系性地把握知识,可以减少记忆量,便于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结构,明确每个知识点在整个体  相似文献   

15.
《民法总则》第70条首次在民商事一般法的层面上规定了法人解散之清算义务人及其清算责任。在《公司法》对公司清算义务人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至第20条在实质意义上规定了公司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却与《民法总则》第70条不一致,有违反上位法之嫌。但是该司法解释并未明确提出清算义务人概念,其所谓清算义务人责任的相关规定并非全部依据清算义务人之法理而做出,可以继续有效适用,亦可迎合《民法总则》第70条的规定而进行适当修改后继续适用。  相似文献   

16.
《黄帝内经》提出的养生总原则是:"法于阴阳,和于术数。"天人合一的养生思想:法于阴阳岐伯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按照"法于阴阳,和于术数"的总原则去做,就能够健康长寿,活到100岁。那么,这八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法于阴阳",就是效法阴阳。阴阳有外在的阴阳和内在的阴阳。外在的阴阳就是宇宙自然的阴阳,内在的  相似文献   

17.
《嘉应学院学报》2019,(2):69-71
《民法总则》对委托代理中作为自然人的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效力做了规定,但失之简单,难以完全应对复杂的现实情况。另一方面,委托代理中作为非自然人的被代理人终止后,以及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死亡或终止后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效力问题,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不同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死亡或终止后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效力也不尽相同,不能简单适用《民法总则》第174条第1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是否设立债法总则,一直以来是争议的焦点。在物权法出台后,紧接着民法典中的债法的设计必然又成为新的热点为题。本文以法律哲学为视角。通过对现存的主要观点分析,认为我国应当设立债的总则。  相似文献   

19.
《罗马民法大全》是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的一部法典,该法典就家子对特有产的权利规定而言,它扩大了家子对特有产的权利,主要表现于在《罗马民法大全》中,家子取得了对“军役特有产”的完全所有权,对“准军役特有产”的完全遗嘱处分权及对“外来特有产”的充分处分权,从而促进了罗马个人所有权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制定民事法律。由于民法涉及面宽,调整范围广,内容复杂,还有一些重要内容或者没有规定,或者只有原则规定。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民法典,以进一步完善民事法律制度。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民法和人民的生活关系密切。对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运行起着基础性作用。发挥民法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