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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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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玮 《兰台世界》2014,(2):12-13
要明代的地方政权结构极为复杂,废除宰相以后,行中书省的职能为三司掌握,在三司之下又设置了分司,直接到地方府、县协助工作,从而将地方的行政、军事大权牢牢把控在皇帝手中.  相似文献   

2.
清代督抚制度的确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明朝在地方上实行行省制度,后因行省事权过重设三司。三司之间互不统属,分别隶属中央对应衙署,从而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驾驭,但其办事拖沓的弊政也凸显出来。面对这种问题,明代“命京官巡抚地方,有军事则命总督军务,因事而设,事已旋罢”1。督抚制度开始形成。清朝建立,将督抚制逐步纳入正式的地方行政区划中,督抚成为“封疆大吏”。最初的督抚制度,是作为一种差遣制度而形成的,这不能作为督抚制度成为地方官制的标志。督抚制度成为地方官制,必然伴随着对地方的统辖的逐渐加强,如辖区相对固定,建立其衙署,拥有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确立了对布政…  相似文献   

3.
清末,为推进司法改革,中央和地方都设置了司法行政机构总揽司法改革的全局,在中央改刑部为法部,在地方改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本文试图对提法使司的具体设置及执掌作一初步探讨,并从学理上对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清末,为推进司法改革,中央和地方都设置了司法行政机构总揽司法改革的全局,在中央改刑部为法部,在地方改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本文试图对提法使司的具体设置及执掌作一初步探讨,并从学理上对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傅丽 《兰台世界》2015,(6):74-75
明朝时期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双重监察体系,其中提刑按察使司是明朝地方监察的主体。本文探索了提刑按察使司制度的形成过程、职能及其监察运作方式,从正反两个方面对明代的提刑按察使司制度进行了点评。  相似文献   

6.
崔丽芳 《兰台世界》2012,(24):40-41
明代广西人陶鲁,历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四朝,由新会县丞官至湖广左布政使,兼广东按察司副使,带管广东岭东道,世号"三广公"。陶鲁一生长期任职广东,于两广地方建设多有创建性举措,是明代中期地方政治精英中的杰出代表。  相似文献   

7.
严德香 《兰台世界》2012,(33):61-62
南宋政府财政管理体制基本继承了北宋元丰改制后一套制度。在中央以户部为主,另有总领所、司农寺、太府寺、国用司等机构;在地方由府州或是军监长官全权负责治域的财政事务。而转运使司则起着连接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唐代庞杂的司法体制中",三司"制度扮演着重要的历史角色。"三司"制度具体包括"三司受事"和"三司推事",两者的含义和历史演变有所不同,并衍发了关于"大小三司使"的延绵争论。  相似文献   

9.
1991年1月国家统计局部署中国统计出版社在昆明市召开全国地方统计年鉴出版工作会议,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沈阳、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苏州、福州、厦门、济南、广州、桂林、重庆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省社科院以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中国统计出版社等45个单位共80人对1990年出版的各地方统计年鉴进行评比,以促进1991年地方统计年鉴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自从1987年国家统计局提出统计资料编辑出版工作“三步曲”的奋斗目标以来(第一步实现局内各专业司统计资料的系列化,第二步实现各地统计资料的系列化,第三步实现中央各部委统计资料的系列化),1990年是取得较大成绩的一年,每个省、自治区、  相似文献   

10.
清代的司道府官员,位于文官体系的中上层。这一群体对上辅佐总督、巡抚,对下为州县官员表率,承上启下,责任重大。司道府的优劣贤否,直接关系地方吏治的清浊。清代重视对司道府官员这一群体的考察,清前中期,对两司道府的考核制度有考满、朝觐考察、大计等;乾隆后期,形成了针对司道府官员的"年终密考",体现了清代官员管理制度的不断探索、发展、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考核制度下,考察文本的内容亦有所不同。对司道府官员的考核监督,是清廷整顿地方吏治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的考核,及时升迁黜陟,保持中层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本文利用档案史料,关注司道府考核制度的变迁和相关考察文本,以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深入。  相似文献   

11.
杨军 《档案学研究》2019,33(1):122-125
依据封建层级管理体制,宋代榜文文书大体分为皇帝颁布的敕榜、中央百司所发榜文和地方官府发布的榜文。其中,中央百司及地方官府的指挥、政令需要吏民周知的,均遵循相关规定,以榜文的形式传达至基层社会。榜文文书的下行及公示于民众成为朝廷和各级地方官府日常行政运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并由此建构起中央与地方、官府与民众之间政治信息沟通、互动的基本渠道。  相似文献   

12.
清代的司道府官员,位于文官体系的中上层。这一群体对上辅佐总督、巡抚,对下为州县官员表率,承上启下,责任重大。司道府的优劣贤否,直接关系地方吏治的清浊。清代重视对司道府官员这一群体的考察,清前中期,对两司道府的考核制度有考满、朝觐考察、大计等;乾隆后期,形成了针对司道府官员的"年终密考",体现了清代官员管理制度的不断探索、发展、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考核制度下,考察文本的内容亦有所不同。对司道府官员的考核监督,是清廷整顿地方吏治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的考核,及时升迁黜陟,保持中层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本文利用档案史料,关注司道府考核制度的变迁和相关考察文本,以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深入。  相似文献   

13.
北宋三司使是最高的财政长官,掌管一国财政,地位仅次于中书和枢密院。在这过程中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一直不断地强化,逐渐削弱和分化宰相执政机构权力。三司使的设立更是分割宰相的财政权,形成三司使、枢密、宰相三足鼎立的局面。  相似文献   

14.
北宋熙宁二年,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开始实施变法,在变法前他通过设置三司条例司为变法完成权力转移和人事过渡,但终究没有改变失败结局,本文则主要基于北宋三司分庭抗礼分析其对王安石变法及宋代官制变革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即派人招抚辽阳行省等处军民,于一三七五年(洪武八年)在今辽阳市老城设辽东都指挥使司(简称“辽东都司”),下设定辽等二十五卫。一四○三年(永乐元年),又派人到黑龙江流域,进行招抚。于一四○九年(永乐七年),在黑龙江下游右岸特林(即今蒂尔)地方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简称“努尔干都司”),相当于省一级的政权机关,其下设三百八十四卫。忽鲁爱卫就是其中的一个。是次于都指挥使司的地方军政机构,设有指挥使、指挥同知、卫镇抚等官。  相似文献   

16.
清末司法官制改革难以一帆风顺,臬司甄别工作更是饱经艰难。臬司甄别是清末司法官制改革的一部分,同时还是一场激烈的官场博弈。清廷既想效仿西方以走上司法独立之路,又想顺势加强中央集权,再加上地方政府的消极抵制,导致臬司甄别工作最终未能真正落实。本文基于清末司法官制改革中的臬司甄别进行研究,以便以史为鉴。  相似文献   

17.
从北平布政使司到北京(京都)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创建大明王朝,定都南京.是年8月,攻克元朝的首都大都,并将其降格为地方行政机构,在此设立北平府,作为北平行省,即后来的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首府(相当于现在的省会).  相似文献   

18.
有报道称,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过意见,并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与此同时,财政部也已在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人员已初步到位。有媒体称,这表明,中央政府可能允许省级地方政府发行公债。  相似文献   

19.
徐慧娟 《兰台世界》2013,(10):31-32
明代审判会审系统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会审系统是基于过去各朝代的刑罚形式,形成会审形式的审判,主要有:三司听证会,审判,案卷审核.狭义的会审制度,是指三司.可以说,三司会审是明代典型的会审制度.  相似文献   

20.
明代审判会审系统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会审系统是基于过去各朝代的刑罚形式,形成会审形式的审判,主要有:三司听证会,审判,案卷审核。狭义的会审制度,是指三司。可以说,三司会审是明代典型的会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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