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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田建军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5):135-136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现实情况,在保护商标权方面,《商标法》规定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双轨制”,就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即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管辖权,不仅可以应当事人的投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而且可以依照职权主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相似文献
2.
朱家栋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20-22
对实务案件审判结果和理论界观点的对比分析,指出定牌加工行为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实践和理论中的定牌加工行为有些被认定为商标侵权,有的则反而不被认为是商标侵权。实际上,定牌加工行为既是一种《合同法》意义上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又是一种《商标法》上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系。考虑到定牌加工行为对外贸的积极作用,文章认为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理论研究,定牌加工行为都不应轻易地被判定为商标侵权。 相似文献
3.
董新中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2,(5):28-34
商标近似不一定构成侵权,只有在能够造成混淆可能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我国各级司法机关最近公布的一些案例已经突破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这些案例当中,人民法院虽然认定商标近似,但仍判决不侵权,其依据就是是否产生了混淆可能性这一新的侵权判断标准。从司法机关公布的几则最新案例及国外的一些判例中总结出判断"混淆"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商标的显著性、商标的独创性、商标的历史发展过程、被告的主观意图、消费者的范围等。在判断是否侵权时,根据是否会造成一般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两份商标之下的产品来源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这一基本理论,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逐案认定。 相似文献
4.
孙洁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12(3):127-128
在自愿注册原则下,我国未注册商标大量存在,成为它受保护的客观基础。未注册商标使用所体现的信誉和利益是对它保护的经济基础。根据我国传统的商标保护理论和现行商标立法,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未注册商标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受保护。根据我国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现状,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侵权责任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6.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38条明确了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这是商标侵权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具体可分为... 相似文献
7.
刘伦善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3,17(5):29-31,58
注册商标“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存在区别。《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侵权规定了三种计算损害赔偿额的方法,但都存在不足,实践中难以操作。文章对《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结合TRIPs协议、美国和台湾地区的实践提出了完善建议,认为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还应当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和考虑损害之修复等费用。 相似文献
8.
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商标在网络环境中的功能出现了异化,商标侵权的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因此,寻求网络商标侵权的刑法规制对策成为了遏制商标侵权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9.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170-176
1923年《商标法》颁布之前的清末民初,我国民商事活动仍然处于商标制定法缺失时期。从当时国内商标牌号的一些纠纷诉讼案及其裁判、处罚情况,可以看出清末民初我国商民的商标法律意识的一些特点:商标专用权意识薄弱;对商标侵权的内涵界定认识不清;商标注册意识淡薄;对商标的保护和对商标纠纷诉讼的裁判、处罚仍摆脱不了传统行为方式和商业惯例的影响等等。这些特点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缺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商民商标法律意识、观念的形成与提升滞后于商标法制建设本身所致。这些情况又进而降低了《商标法》实施的实际效果。 相似文献
10.
市场化、全球化和网络化是决定将来商标法发展的主要因素。从整体发展趋势看,商标法会因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扩大调整对象,将非传统商标、未注册商标和其他商业标志纳入调整范围;在商标注册程序上用电子申请取代纸质申请;在商标保护上,从预防混淆扩大到防止淡化。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顺应商标法国际发展趋势,涤除《商标法》的公法色彩,还《商标法》以私法属性,适当扩大商标法调整范围,修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 相似文献
11.
张海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4):140-142
商标功能是商标侵权判定理论建构的基础和理据,任何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在本质上都对商标功能构成了"破坏(或妨碍)"。商标功能与商标混淆行为、商标淡化行为、商标显著性受损行为、反向假冒行为、商标擅自处分行为之间存在着逻辑联系,利用这种逻辑联系可以建构以商标功能为基础的商标侵权判定模型。 相似文献
12.
王华钰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7(1):81-88
商标反向混淆是和正向混淆相对的一种商标侵权类型,和正向混淆相比,商标反向混淆的侵权人没有以占用商标权人的商标商誉为意图,并且侵权人的市场地位也一般高于被侵权人。虽然反向混淆与正向混淆在特征上有所不同,但我国法律在认定反向混淆侵权及侵权后果上与正向混淆适用的具体法律相同,这样的统一适用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法院法律制度适用不统一,缺乏对原告商标正当性审查,认定商品类似时较为机械及侵权赔偿难以认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曹泽玲 《教育前沿(综合版)》2015,(2)
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是学界一直探讨的问题,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商标法存在的不足,试图从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区分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综合运用法定赔偿、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加倍)赔偿,并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四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4.
"关键词检索"是付费搜索的一种模式。"关键词检索"引发的商标侵权案件因广告主选定他人商标标识作为关键词而产生。针对中、美、欧近年来出现的"关键词检索"案件及相关判决,应坚持"商标性使用"在商标直接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前置性地位。同时,网络搜索服务提供者对广告主选定的关键词须负有一定的事前主动审核义务。这样不仅有助于完善网络时代的商标侵权责任理论,而且对于关键词检索中广告主及网络搜索服务提供者商标侵权责任的判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周俊强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9(3):299-303
作为商标侵权的一种抗辩事由,合理使用理论产生于美国1946年《兰哈姆法》的规定,成形于1992年"街边新仔"一案的判决。此后,在"海滩男孩"案的判决中,商标合理使用理论得到发展与完善。美国的立法与判例确立了两类商标合理使用,即"第一含义合理使用"与"第二含义合理使用",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构成的要件不一。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应当在我国《商标法》中予以确立,具体来说,首先要区分两类合理使用行为,然后再对其适用对象与构成要件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邱俊杰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2023,(10):148-152
电子游戏引用现实场景能够为玩家提供沉浸式体验,但同时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在我国法律背景下,电子游戏引用现实场景的争议主要焦点在于是否侵犯商标权。文章认为电子游戏引用现实场景不必然构成商标侵权,一是其不必然构成商标使用,不满足商标侵权的前提条件;二是即使其构成商标使用,也存在构成商标合理使用的情形。尽管电子游戏制作方可以从这两种路径反驳电子游戏引用现实场景侵犯商标权,但为了规避商标侵权风险,应当注意电子游戏对现实场景的使用方式以及引用现实场景对商标权人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徐丹丹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72-76+94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构建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民法典》虽对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独立客体地位予以明确,但地理标志多重保护模式仍未改变。以现行法秩序为基,梳理出地理标志侵权行为认定的逻辑层次,对已注册成商标的地理标志,应适用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但要同时考量地理标志商标的特殊性;对未注册成商标的地理标志,应优先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并辅之以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确定侵权行为的实施方式,而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地理标志侵权行为认定补充,构建地理标志民法保护体系同时,亦可为未来高位阶的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制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宋才发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1993,(4)
198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它标志着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商标管理开始法制化。到1992年底,全国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36万件,跃居世界前10名,成为商标大国之一。然而,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法之徒和少数生产经销单位无视《商标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据国家商标局披露:1991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案件16158起,比1990年增长21.5%;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出,1992年上半年全国假冒商标案件达1340起,比1991年全年案件又增加408起。因此,加强全民商标意识,打击和严惩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活动,对于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9.
商标侵权中的反向混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海英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
反向混淆是一种新型的商标侵权形式,它不仅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而且会损害在先商标人的信誉。必须根据反向混淆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侵权的救济方式,并适当引入权利衡平和权利通约理论解决争议商标的权利冲突。 相似文献
20.
《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16,(3)
网购给人们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也促成了商标侵权的泛滥,网购交易平台对商标侵权的注意义务界定不合理是导致商标侵权泛滥的根源。根据不同的网购交易平台的运营模式来认定不同的注意义务,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侵权责任法第36条和C2C平台"增值"服务的注意义务的含义,分析注意义务区别界定。通过实然方面的解读,注意义务的制度目的,利益衡平原则和效益最大化来解读注意义务的区别界定之合理性。扩大对"知道"的解释便是注意义务区别界定的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