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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今年是《专利法》实施20周年。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日前启动了首届“湖南省优秀专利发明人”和“湖南省专利奖”评选活动。凡在湖南省境内实施的有效中国专利,申报时无权属纠纷,且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开始实施并且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均可上报“湖南省专利奖”。凡在10项专利(其中5项以上是发明专利)中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且专利实施后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申报时不存在发明人或是设计人纠纷的可上报“湖南省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专利奖”…  相似文献   

2.
什么人有资格申请并取得专利权?下面,我们分作三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一、发明人与设计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  相似文献   

3.
众所周知,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是以申请日(优先权日)为准,凡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已经公开的发明创造,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不能再取得专利权,这是专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发明创造的其他所有人因某些正当原因在申请日前将其发明创造公开,或者第三人以合法或者不合法手段从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发明创造的其他所有人那里得知发明创造,不经其同意而在申请日前将其公开,如果一律按照上述原则认为已经丧失了新颖性,对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发明创造的其他所有人来说就是不公正的,对科技交流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基于此,我国专利法对新颖性的宽限期做了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4.
我国专利法根据申请人的身份,将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事业20多年的发展历史上,国内非职务专利申请一直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5.
为鼓励广大发明人、设计人积极从事职务发明创造,我国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的专利法第16条规定:“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者持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章对奖励项目和标准等又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就奖励标准而言,有如下规定: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0.5%—2%,或…  相似文献   

6.
在专利许可贸易中,因专利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和诉讼特别多。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当事人对专利权和专利质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认识误区。为此,有必要帮助当事人提高认识,以减少和避免类似纠纷和诉讼发生。一、专利技术不一定是可靠技术专利技术是否可靠,取决于专利的质量。专利的质量如何,一方面取决于发明人对其发明的创造和设计,另一方面取决于授权的审查制度。一般说来,除了有意欺诈外,发明人主观上都希望自己的发明能够有较高的质量,能够实施并产生积极效果。然而客观上由于发明人的水平和能力等原因,发明有时不能实现预期的实施效…  相似文献   

7.
国家财政资助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新修订通过的《科技进步法》和《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都增加了对国家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完成发明创造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的规定。为了加深对该规定的理解,本文探讨了主要利用国家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完成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发明创造归属于项目承担单位时国家应保留的权利、项目承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和参与项目第三方的权利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该规定的理解应当是,〈专利法〉允许对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职务发明的归属进行约定,即可以约定归单位所有、发明人所有或者二者共有。但对於执行木单位任务所完成职务发明的权利应属於单位所有,并不适用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约定。  相似文献   

9.
1.职务发明与相关专利报酬: 根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虽然与发明人的本职工作无关,但是属于在执行单位交付的其他任务时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主要依靠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相似文献   

10.
我国长期以来对专利权侵权诉讼时效一直存在争论.专利权因其权利的特殊性,与传统民法上的物权法律地位有些相同,因此,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的权属纠纷、发明创造发明人与设计人资格纠纷都是不应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相似文献   

11.
高校职务与非职务智力成果的区分与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简称智力成果,其职务与非职务法律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科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法律依据。高校中智力成果涉及职务与非职务之分的主要有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如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及其他科技作品、文艺作品等。职务与非职务智力成果的正确区分和管理,关系到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分享,关系到调动职务与非职务智力劳动两个积极性。更由于按现行分配政策,职务智力成果和非职务智力成果实施后,发明人、设计人或创造人的经济收益悬殊甚大,使得对…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的专利法规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2001年7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新专利法,对过去专利保护方面的缺陷和漏洞进行了修正。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司法实践将面临新的挑战。 一、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 新专利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对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定界限作了新的补充规定,允许当事人之间用合同的方式约定专利权的归属,即“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13.
发明创造是发明人知识和智慧的结晶,在没有专利法之前,发明人的成果往往无偿地被他人使用,体现不出对发明人的尊重,大大地挫伤了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专利法的实行体现了对技术创新的尊重.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人对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  相似文献   

14.
虽然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制度,但科研院所作为事业单位,其专利属于国有资产保护的范畴,这些规定如何在科研院所具体实施,仍有很多实际问题。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科研院所制定并实施内部发明人奖励和报酬制度的状况、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如何开发利用失效专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98年,随着中国失效专利光盘的诞生,国内掀起了一股开发利用失效专利的热潮,从而拉开了我国公众开发应用失效专利的序幕.大家知道,专利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中国领域规定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具有排他性,在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专利无形财产的产权,与有形财产产权相比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三大特征,这就决定了保护期届满以及届满前因法律规定的种种原因将导致专利失去效力,即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从而出现了所谓的"失效专利",这种"失效专利"进入公有领域,成为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地自由享用.  相似文献   

16.
所谓专利权属纠纷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被依法授予专利权后,当事人之间就谁应该是此项专利权的真正权利人而发生的一种民事法律纠纷。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1.职务与非职务专利权属纠纷。它包括:(1)职务发明创造被个人申请了非职务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2)非职务  相似文献   

17.
    高校专利运营是一个包括发明创造、价值增值和价值实现三个主要环节的复杂动态过程。以美国高校为样本,基于动态系统视角分析发明人专利收益分配比例对高校专利运营不同环节的影响,并针对发明人专利收入与科研经费支出对高校专利运营的影响差异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近70%的样本高校中发明人专利收入与发明披露量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而在发明人专利收入与发明披露量显著相关的高校中,发明人专利收益比例对高校专利运营的发明创造环节作用明显,对价值增值环节作用因样本而异,但对价值实现环节的影响微乎其微;同时,当专利收益分配基数与科研经费支出之间相差悬殊时,与通过提高发明人收益比例增加发明人专利收入相比,同比增加科研经费支出对专利运营各环节的影响更大。一刀切式地提高发明人收益比例对高校专利运营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据此提出,高校应细化发明人收益分配方案,并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方式,发挥政策协同作用。  相似文献   

18.
职务专利的归属立法关乎劳动者创造性的激励,对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单位是职务专利的权利人;虽然该法律同时规定单位应当支付给发明、设计人一定的奖励或报酬,但对奖励和报酬的数额规定过低,这显然不利于劳动者创造性的激发。应当改革现有职务专利归属制度,综合平衡发明人利益、单位需求和专利效益最大化,赋予发明人部分专利权的同时,规定单位有发明人服务期间的排他使用权和发明人离职时的强制赎买权;同时,为了防止单位滥用自己作为雇主的优势地位损害发明人正当利益,应该对单位和发明人之间的约定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9.
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及其在获奖中的异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的条件 科技成果奖是奖励在特定科技成果完成中做出创造性贡献、起主要作用的完成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主要完成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②在研制开发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做出重要贡献;③直接参与并解决在投产、应用、推广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难点.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即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不应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相似文献   

20.
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中权益保障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震 《科技管理研究》2007,27(5):243-245
职务发明人的权益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受到的损害日益严重,有必要赋予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的参与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参与技术转化的权利。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完成人基于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的其它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它构成了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持有权的限制和有益的补充,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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