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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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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物权法未对物权征收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出界定,而此界定事关征收各方的利益。界定公共利益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应由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作出界定,行政机关则依法遵循相应的程序对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出决定.最后由司法机关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对行政机关的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出终局裁决。  相似文献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公共利益、征收补偿主体、补偿标准、程序等多方面细化了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公民财产权利方面有了诸多实质性超越,但在公共利益及其界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等问题上存在立法不足,加之财税体制、"土地财政"等深层次问题的存在,条例的很多规定难以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包括地方税系及农村土地改革等诸多化解体制和机制弊端顶层设计的出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用的有关法律制度也将得以完善和落实。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与宪法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征收、征用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但由于公共利益内容的抽象性,其适用范围在立法上无法准确地界定,导致实践中将公共利益扩及于非公益用地方面,损害了被征收、征用者的切身利益。在分析不同学者对公共利益界定的基础上,思考出判断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是否基于公共利益而为,须从其土地使用者的目的进行考察。  相似文献   

4.
现行农地征收中存在"公共利益"界定不清、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补偿费分配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进而造成失地农民、用地单位和政府之间的多重矛盾,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对国外征收制度的研究借鉴,结合我国国情对征地制度进行优化:搁置"公共利益"界定的难题,从技术层面入手,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在补偿费分配方面充分考虑征收中相关利益方的损失;实行多元化的补偿方式,以达解决征地中存在问题之目的。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对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做出了规定,增强了对农民权利的保护,但是对征地问题的规定还有很多没有明确的地方,这都有赖于一系列后续制度的完善。本文首先就《物权法》对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论述,充分肯定了其进步性;并就《物权法》对土地征收制度的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有别于旧拆迁条例中公共利益的缺失,2011年1月份出台实施的新拆迁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征收的前提,并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六条具体的公共利益,但是条例并没有进一步划清公共利益的边界,其中涉及危旧房改造、机关用房等条款仍然值得商榷。解读《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公共利益,通过设立兜底性、排除性条款等方法寻求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以保证土地征收的科学合法。  相似文献   

7.
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来源,是对国家行政行为的基本约束.公共利益在土地征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针对公共利益概念内涵在理论上的不统一,造成土地征收权滥用的情况.本文在土地征收的特定语境下,从公共利益的概念、判定标准、特征及立法模式几个方面对公共利益概念进行辨析和研究,科学界定公共利益概念,以期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物权法》中被界定为用益物权,规定在用益物权的体系中。但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谓之用益物权,与罗马法物权体系中所谓之用益物权制度并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制度,虽然二者都成为用益物权。因此,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并不同于传统用益物权,需要重新进行界定和分析。  相似文献   

9.
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一个牵涉公权力与私权利如何平衡的重要社会问题,构建完善的土地征收制度应从界定公共利益、建立公平的征收补偿机制、健全和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被征地农民妥善的安置方式等方面予以发展和完善。实践中,正当的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前提。因此,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多层面对土地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要件进行界定,明确公共利益的判定标准,践行公共利益在土地征收中的法律化,对于保证土地征收制度的正当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维持对公共利益的抽象规定,是因为:在认识上,尚存否定公共利益的客观存在的观点;在性质上,公共利益在法律上难以界定;在立法例上,难以找到对公共利益的具象规定;在国情上,中国国情需要公共利益的抽象规定;公共利益的抽象规定既能够贯彻经济政策原则性与灵活性,又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博弈。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放弃公共利益的争论,从以下两个方面保证合法私产不受公权力不当侵害:一方面征收必须经过正当程序;另一方面必须给予被征收者以足额的补偿费用。  相似文献   

11.
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地征收规模膨胀,因征地性质模糊、"公共利益"范围泛化、补偿机制落后、被征地农民话语权缺失又缺乏权利救济机制等,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有激化趋势。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对策:严格界定"公共利益",探索非公益性用地制度;确认土地发展权,坚持完全补偿原则;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和程序,保障征地过程中的农民话语权;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长久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制定《土地征收法》,切实为征地提供从征收到救济的全套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是否应当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这在社会学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对此,笔者认为公共利益概念虽具有抽象性和不确定性,但完全概括式的界定并不适合于我国这样的成文法国家,应采取修正折中的立法模式对我国公共利益作出相对合理的界定,这是化解现实矛盾的需要,也是实现物权法的定纷止争之基本目的,以达到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和谐共处。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关于国家所有权取得方式的规定,在征收制度的可操作性、无人认领遗失物的归属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有土地收回等方面,均存在缺陷与不足。我们应当通过健全征收制度、确立拾得人有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制度以及妥善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有土地收回问题来完善《物权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最近发生的重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案出发,对其涉及的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三个焦点问题进行探讨。首先从应然层面、实然层面及《物权法》的角度对私有财产保护问题进行分析;然后,从起源和特征探讨“公共利益”的本质,进而判断本案性质;最后,提出完善“公共利益”界定的建议,并对是否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房屋拆迁提出了完善《物权法》第42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部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法律,《物权法》做了若干保障民生的制度创新。落实《物权法》,应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如《征收征用法》、《住宅法》等,明确和细化《物权法》的有关原则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大力推进,有关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出现。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就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法律上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其外延是不确定的或是开放的。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称《物权法》)在千呼万唤中出台了,这在中国立法上有着里程碑的意义。但欣喜之余却有些微遗憾,就是《物权法》没有规定居住权制度,更勿论对法定居住权进行规范。在物权社会化的世界趋势下,社会公共利益日显重要,而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世纪号角声中,弱势群体的保护应该奏出最强之音。因此,我国有必要在广义的物权立法框架中确定法定居住权制度,并使其定义、性质、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法律上有所反映,从而实现法律保护弱者利益的目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物权法体系。  相似文献   

18.
在征收中,应当明确政府职责和权限。在立法机关规定的原则范围内,应由人大代表而不是由行政长官来界定"公共利益";公民参与补偿,保证被征收者获得"公正补偿";中立评估及司法的制度保障,从程序等角度构建相应的公共利益认定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民众普遍希望物权法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或是进行详尽的类型列举。由于对公共利益的类型列举以及概念界定未能凝聚足够的共识,立法机关最终决定暂不就公共利益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进一步规定。但如何正确理解“公共利益”,却是物权法实施过程中事关民生的大问题,不可不察。[编者按]  相似文献   

20.
土地征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同的国家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有所不同。我国法律虽对“公共利益”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和其它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多缺陷。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如何去完善我国法律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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