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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鹏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1):50-51
意思自治原则是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重要法律选择原则。当事人依约定选择准据法的行为应于合同订立时以明示方式作出,并应符合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明确将当事人意思自治规定为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底公布的《〈法律适用法〉解释(一)》亦进一步明确了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当事人在订立涉外合同过程中应予遵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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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莹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4):63-65
契约自由赋予了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订立合同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无名合同大量存在,对无名合同的研究意义在于明确法律的适用。电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根据类推适用主义,电信合同是供用电合同、租赁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的混合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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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脐带血储存相关的契约以其储存目的为标准,称当事人以自存脐带血干细胞为目的所缔结的为"自存契约",而以他捐为目的者,称之为"捐赠契约"。基于脐带血干细胞所有权归属解释上的差异,比照法律行为之生效要件,检视我国现有的脐带血捐赠与自存契约的效力,并得出结论即宜以母亲为脐带血所有权人以及契约当事人的地位订立契约,借此契约的订立,能让母亲为子女预存脐带血的意志得以完整实现,脐带血干细胞的利用也会更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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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电子合同的概念目前尚无定论,有学者认为,广义的电子合同是指经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其他手段拟订的约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形式。实际上所谓电子合同,是指当事人利用网络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相似文献
7.
宋春雪 《商情·科学教育家》2013,(25)
可撤销的合同,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符合其真实意思,因此应该在尊重其真实意思的前提下,允许其提出主张,进行纠正,既可改变,也可撤销.但是,在其没有提出争议进行处理以前,这种合同事实上已经发生效力,只是这种法律效力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受害人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的要求,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就可以变更或撤销该合同.而合同一经被撤销,自合同订立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相似文献
8.
《高校后勤研究》1994,(2)
合同与契约:合同,通常也指契约,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确认某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合同的特征:①订立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②订立合同的行为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③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④订立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经济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经济合同法:是调整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发生的商品货币关系的法律规范。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订立经济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行为。订立经济合同时,必须遵守下列原则:①主体合格原则:1)经济合同当事人作为一个社会组织要有法人资格;2)企业法人订立经济合同 相似文献
9.
刘惠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46-49
预约合同本质就是一种契约,其目的是将来与特定的相对人订立本约合同。所有类型的合同均可订立预约合同。预约合同的内容决定了预约合同的效力。对于预约合同内容详尽的,其效力以"必须缔约说"较为合理。对于条款简单的预约合同,其效力以"必须磋商说"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10.
张重艳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20(2):88-94
契约是双方或多方依法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借贷、租赁、委托、承揽等事项的文书。契约规定了双方或多方的权利、义务。契约中人是最主要的组成要素。在不同的契约中,参与契约的人都有不同的称谓。元代契约双方当事人称为立文字人、立契人。契约的第三方包括见证人、牙人、保人、代书人。契约的当事人和第三方,签押都有一定的顺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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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贵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6(1):35-40
在如何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问题上,当今世界各国均将“意思自治”原则作为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即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在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原则确定了涉外合同的准据法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据以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连结点发生了变化,或者当事人双方事先共同选择的准据法本身发生了变化时,其涉外合同的准据法原则上也应该由当事人双方依据意思自治原则确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13.
婚姻财产制契约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但在我国则刚开始发展。对于婚姻,传统上人们将其当作一种家庭关系、社会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随着离婚率的升高,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订立婚前财产合同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在离婚时免受侵害。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契约性质的界定不甚明确,对其订立、内容、效力规定得比较简单,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缺乏应有的限制。这种规定对实现私法自治毫无帮助,反而使当事人的行为缺少法律的指引,不利于对弱势一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在古代契约法理论的指导下,法院不得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成为各国的司法信条,发生纠纷时就必须按照合同中的明示条款去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有时会违背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默示条款制度被法院用来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进行限制。现代契约法所应当追求的是法律的本质而不是法律的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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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及其生效条件的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是私法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应当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但这并不表示国家对合同的效力不作强制性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其目的和作用在于使现实生活中民事法律行为以及合同关系的有效、无效和效力待定能够正确判定和区分,保障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6.
王素娟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1(6):83-84
婚姻财产契约的效力是法律赋予契约当事人以及有关第三人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说是婚姻财产契约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以及契约义务不履行时法律的保障力。按照效力范围不同婚姻财产契约的效力包括主体效力、客体效力和时间效力。运用契约理论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婚姻财产契约的效力,以期在婚姻财产契约中充分体现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减少法律纠纷,给未来完善婚姻财产立法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7.
HU Xiu-juan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7)
意思自治在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表现出扩张和受限两种不同的趋势。晚近国际私法立法一方面对意思自治的方式、时间以及其适用范围规定得越来越宽松,另一方面,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能排除强制性规则,并将特殊合同与一般合同相分割,限制意思自治在特殊合同中的适用。意思自治在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的这种发展趋势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我国民法《草案》第9编扩大了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增加了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合同,还将意思自治延伸到国际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但是,参考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发展,借鉴国际立法经验,我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还存在缺陷,应当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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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马力群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8(4):35-37
合同的效力待定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以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果效力是不确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的行为,效力待定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即为合同的效力待定。在效力待定合同制度中,法律赋予相关第三人以承认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和撤回权。承认只能向合同的相对人行使。通过这些权利的行使使已成立合同的效力得以确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