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论共同遗嘱     
我国《继承法》没有对共同遗嘱作明规定,但实践中共同遗嘱却大量存在,表现为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与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两类,而只有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才具法律意义。学术界对共同遗嘱有着不同的态度,其根本原因在于这种遗嘱本身利弊兼存。从我国继承法律制度发展方向以及民间实际做法的角度看,应以承认共同遗嘱法律效力为宜。由于共同遗嘱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共同遗嘱的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
共同遗嘱是我国继承法上的立法空白,理论上与实践中均需要明确法律调整的态度与尺度。文章立足共同遗嘱调整中的关键问题,抓住共同遗嘱与遗嘱自由的关系这一核心,提出了共同遗嘱法律制度的框架、要点及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见。  相似文献   

3.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及新兴载体的出现,因遗嘱形式问题及不同遗嘱形式之间效力问题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生活的需要,难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有鉴于此,我国宜参照其他国家的立法例,考量我国的实际情形,完善我国有关遗嘱形式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4.
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继承方式作出了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但没有规定共同遗嘱,由此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存在争议,通过对共同遗嘱的研究和探讨,能够从学理上解惑,从法律上定位,并为实践操作提供导向。  相似文献   

5.
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继承法》由于立法之初的局限性,导致在遗嘱继承制度设计上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我们应当以《民法典》的制定为契机,从遗嘱的形式及其效力、遗嘱内容、遗嘱能力、特留份制度和遗嘱执行人制度等几个方面对现行遗嘱继承制度加以修订,完善遗嘱的形式要件和效力规则,增加关于遗嘱内容的原则性规定,明确遗嘱能力的界定标准,确认和建立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6.
本文主要阐述了遗嘱的法律依据、遗嘱的有效形式、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它是我国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所立的遗嘱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立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对遗嘱进行公证证明,出具法律文书,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遗嘱。遗嘱行为的直接法律依据为《继承法》第16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我国现行《继承法》是1985年4月10日颁布实施的,由于制定于计划经济时代,立法之初受到时代和立法技术的局限使得立法过于原则化,当时公民继承的遗产大多局限于消费资料,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的内容更趋丰富,社会实践也更加复杂,《继承法》和我国有关继承的法律制度已日显落后,导致《继承法》中所涉及到的遗嘱相关问题也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白。  相似文献   

7.
遗嘱继承制度与遗嘱信托制度由来已久,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两制度均以实现高效、自由、有益的财富传承为制度目标,以契合个性化遗产分配的时代需求为发展动力,并以维系家族纽带、维护社会和谐为宏观价值追求,但在遗嘱形式要求、法律行为构成要件、公开化程度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通过对这两种既相近又独立的制度进行分析比较,从理论层面上梳理其历史脉络并洞察相关设计原理,可以更清晰地揭示两种制度的优劣所在,对我国遗嘱制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遗嘱是规定死者财产法律继承程序和处分权利的法律文书。遗嘱在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创性文书,是死者对其拥有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愿体现,其内容对于死者的财产处置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受制于死者订立遗嘱的环境、死者的健康状态、文化程度等诸多原因,遗嘱经常出现意义不清或歧义,引发法律纠纷,因此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遗嘱订立的实际情况对遗嘱进行解释。但我国《继承法》中对于遗嘱解释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迫切需要我们对遗嘱解释的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9.
论合立遗嘱     
合立遗嘱源于西欧德、法等国,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同一份遗嘱,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共同愿望,与一般遗嘱不一样,继承法应当承认其遗嘱效力.  相似文献   

10.
受益人能否以遗嘱方式变更是人身保险理论及实践中一个典型的问题.本文运用民商法律原则及保险法相关原理对现行制度下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鉴于我国遗嘱继承不发达,财产所有人不善于运用遗嘱的形式去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我国继承法对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规定得比较简单,基本上未设立禁止性条款。这在继承法实施初期对促进遗嘱继承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遗嘱方式为人们熟识和运用,我国继承法在遗嘱方式立法上的不足日益在实践中暴露出来。为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力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遗嘱纠纷案件时的诸多不便。本文从规定遗嘱方式应遵循的几个准则,就我国继承法现行的五种遗嘱方式做出评价,并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2.
摘要:“中华遗嘱库”的成立及成功运行体现了遗嘱管理的制度化需求,同时反映了我国《继承法》增设密封遗嘱的需要。“中华遗嘱库”可以作为我国建立遗嘱管理制度的跳板,但在未来应当设立专门的同时具有遗嘱公证与遗嘱管理职能的机构,并对被保管遗嘱的订立、保管人的义务与责任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3.
用“卡夫卡式风格”这样的词语来概括卡夫卡本人的艺术特点,等于仟么都没说。本文通过对卡夫卡“遗嘱”(亦即他对自己文学作品的处理态度)的解读,将遗嘱执行者马克斯·勃罗德的“权威性解释”引入,从而暴露出遗嘱所具备的自相矛盾之处,使之形成自我缠绕的逻辑悖论——卡夫卡的小说既不是写给自己读的,也不是写给读者看的,它“拒绝阅读”。然而,联系他在写作时的矛盾心理,联系其他人类似的作品处理方式,则令人怀疑,他的遗嘱是否属于一种推销自己的后现代方式。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遗嘱从一个侧面证明,所谓卡夫卡式,是一种以后现代的思维方式对卡夫卡精神的概括和把握。  相似文献   

14.
遗嘱执行是为实现遗嘱内容所必要的行为和程序,这个过程关键要解决遗产权利的归属、遗产的顺利流转等问题,而其中不可或缺的就是遗嘱执行人这个角色。要研究遗嘱执行人制度首先离不开对遗嘱执行人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法律地位的探析。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有产者的增多,遗产方面的纠纷屡见不鲜.遗嘱执行人作为继承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已成为律师业务中的一个新兴领域,对于妥善地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平衡好各方利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继承法》中对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相关内容缺乏明确的规定,不利于实践中的具体操作.笔者旨在梳理遗嘱执行人产生方式的基础上,分析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律师行业规范之间的协调等问题,加强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中人役权的缺失,造成了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权利选择的不能,为遗嘱自由的客观不能。本文从人役权基本理论入手,着重分析了人役权体系与遗嘱自由客观不能的关系以及我国社会仍然存在遗嘱设定当中对权利多元化的需求。  相似文献   

17.
遗嘱信托作为一种现代财产管理制度,具有独特的功能,正逐渐引起我国的重视。在英美法系,遗嘱信托制度早于合同制度受到衡平法院的承认,它注重的是委托人意愿的反映,注重遗嘱信托财产的转移和确定的受益人,其核心始终围绕在为受益人的利益去管理遗嘱信托财产处理遗嘱信托事务。大陆法系在从英美法系引进遗嘱信托制度时,注重的是怎样从传统民法中解释遗嘱信托这一特殊制度,但始终因为遗嘱信托的异质性而无法实现理想的融合。明晰遗嘱信托制度的法律构造对于遗嘱信托关系的形成与遗嘱信托行为的成立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8.
遗嘱是用生命书写的语言,既包含对过去经验教训的反思,也有对未来的寄托。同时,遗嘱也是一种永不褪色的文化。改革开放前,北洋时期一直被视为一个黑暗的时代,北洋政要长期被视为祸国殃民的卖国贼,其遗嘱自然无人问津。然北洋政要的遗嘱既有对过往的忏悔,也有对家国天下的寄托。解读北洋政要遗嘱中对家国天下的独特情怀,对于重新认识北洋人物及北洋历史都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制度的规定已无法满足变化了的社会生活需求,其中遗嘱自由限制与遗嘱执行制度的主法缺陷尤为显著。因此,对这二者进行研究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立法构想,是完善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0.
我国法律不断健全,但保险法的法律条例存在的一些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促使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问题备受争议,使实际中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的一些问题不能很好解决,甚至与投保人最初购买保险的初衷相违背。因此,本文从加强保险立法,结合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明确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方式、法律效力等方面探讨,从而在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