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迁徙刑在汉代表现出形态的变化,其变化原因或可追溯至汉文帝刑罚系列改革中对缘坐法的废除。在秦及汉初,汉代迁徙刑的主要形态表现为"迁刑",其刑罚内容除本身作为正刑的"迁"之外,尚具有"包"作为其缘坐刑罚。而文帝废除连坐法,或将作为迁刑缘坐刑的"包"一并废除,此举即对迁刑的制度功能产生了重大影响,也使得此后的汉代迁徙刑呈现出以"徙刑"为主要内容的形态。而迁刑之所以会受影响,与迁刑本身的刑罚功能有着很大关系。  相似文献   

2.
"流放刑"是为了命题方便而使用的较为笼统的词语,其内容涵盖发遣、充军、流、迁、谪戍、放等刑罚。秦汉之后,流放刑(放除外)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这些刑罚一个共同的特征,把罪犯(有时也包括家人等)流放到边疆并强制服劳役等以示惩罚,流放地以西北、西南居多,然后是东北。在华夷之辨理念制度下,流放刑本身就蕴含有边疆与内地的不平等。所以对今日的边疆而言,完善平等自由的法律制度实为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3.
秦代的迁刑是一种广泛应用于秦代社会的处罚方式,它的政治属性在嬴政时期得以凸显,虽然秦代的迁刑为终身刑,但是"迁"刑是可以赎的,除了政治性的被迁的人不能赎迁外,一般的人都可以通过缴纳罚金或者是为政府服劳役来赎迁,即使被迁之人,一旦到达目的地,也会恢复庶人的身份。  相似文献   

4.
纵观中国皇权专制时期各朝法律中的存留养亲制度,清朝是运用存留养亲制度较为成熟、完善的。存留养亲制度是指在我国古代被判处死刑、徒刑和流刑的犯人,因为长辈亲属年老,膝下无人照料生活,可以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犯人的刑罚暂时不予以执行,允许其在家侍奉长辈亲属,等到长辈亲属离世后再执行原来的刑罚的一项法律制度。存留养亲制度不仅有利于维系家庭和谐,还能够维持社会稳定,巩固国家政权。本文通过分析存留养亲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从整体上对存留养亲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且通过对中西法律观念的对比,指出存留养亲制度最终废除的成因,从而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5.
元代的流刑与传统流刑虽有形似之处,却是来源于不同文化传统的新的流刑,它脱胎于蒙古法的流远、出军等惩治方式,而披上了传统流刑的外衣。仁宗、英宗以后,流远、出军、迁徙等被整合到新流刑之内,反映了在日益汉化的历史背景下,流刑在一定程度上向传统流刑的靠拢或回归。与传统流刑相比,元代新流刑具有适用范围广,惩治力度大,且渗透利用民族差别进行统治的精神等特点。  相似文献   

6.
《大连大学学报》2019,(2):103-105
大连外来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举家迁徙。总体来看,他们的城市想象与生活实况存在很大差异,自身学历和素质相对较低,又缺少返乡和迁往其他城市的能力。因此,他们既难以获得理想的城市生活,又无法离开城市,最终沦为城市底层。这种尴尬处境可以通过《我们在大连——大连市外来人口生活质量调查问卷》的数据得以呈现。  相似文献   

7.
唐宋是我国封建刑罚的完善和发展时期,封建制“五刑”经数百年演变终于确立。作为五刑之一的流刑在确立其重刑地位的同时,因其固有的缺陷,唐中期后内容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至宋初演变为一种新的刑罚——“配流”。配流刑的出现是封建统治者“明德慎罚”传统思想的反映,体现了唐宋之际社会的重大变革。宋代的“配流”在实施中不断完善,虽因时期不同效果各异,在实施上比传统流刑残酷,但它弥补了“折杖法”实行后刑罚体系的缺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促进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改革开放以后,以“民工潮”为代表的流动人口的剧增,为我国公民是否享有迁徒自由权和现行户籍制度是否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出了疑问。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流动必然趋势,而目前人户分离的情况下,一边管不着、一边又不管的户籍管理模式显然不符合客观形势的需求,其根源则在于我国宪法对公民的迁徒自由权不予承认。因此,在宪法中恢复公民迁徒自由的条款,并尽快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被征迁以扩大城镇化的建设规模,然而农村房屋征迁制度的不完善及补偿标准的缺陷,是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富于生机的迁谪文学,它的终极动因是什么?在迁谪文学中所表现出什么样的主要矛盾、又有哪些次要矛盾,这些矛盾对于迁谪者的心理与迁谪文学的产生起着什么样的制约和制导作用?本文试图逐一分析并解答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1.
十六国时期建立后赵政权的羯族原居于西域一带,约在公元前176年匈奴征服西域后,役属于匈奴人及其政权而散居各地。自西汉武宣二帝时开始陆续内迁,主要分散在边外各郡,迁徙规模还不是很大。但到东汉至曹魏时期,内迁速度加快,迁徙规模巨大,深入内地较广。至西晋初期,还有零星的内徙。进入中原汉地的羯族,分布范围极广,在今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内蒙等各省区都有其活动的踪迹。  相似文献   

12.
流刑渊源于上古时期的流放制度,经过行政处分到刑罚制度的嬗变,其惩治力度不足的问题一直很突出。宋代在司法实践中,通过流刑主刑及附加刑的实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流刑惩治力度不足的问题,确保了流刑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明初,明政府为了恢复被战乱破坏的社会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迁民就是其中的一项。明政府在洪武永乐时期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迁民,并对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概括起来,明初的迁民可分为三大类型,即一般的民人迁徙、富民迁徙和罪囚迁徙,而不同类型的迁民的分布、安置与管理都不相同,本文试图对上述几个问题进行初步的讨论。  相似文献   

14.
由于文献记载歧异,学术界对商王盘庚所迁都城历来说法不一,其中主要有"迁殷"、"治亳"两种观点。本文从不同文献记载的对勘分析入手,考证"迁殷"、"治亳"二说的源流,并通过文献的整合与互证,提出盘庚一世二迁之说,即盘庚在位期间曾先后有"迁殷"、"治亳"两次都城迁徙。如此,则相关文献记载的分歧与矛盾可以涣然冰释。  相似文献   

15.
论北朝的流刑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刑是中国封建统治者所采用的主要刑罚手段之一 ,是封建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重刑。本文从流刑制度的源流出发着重探析了北朝流刑制度的成因和特点 ,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  相似文献   

16.
在元代,怯薛入仕较其它途径入仕官员在许多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表现在任职迁转上,他们不遵循元政府的普通规定,往往被皇帝直接提升而不经过中书省,其根本原因在于怯薛入仕后依然与皇帝保持着怯薛关系。  相似文献   

17.
在元代,怯薛入仕较其它途径人仕官员在许多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表现在任职迁转上,他们不遵循元政府的普通规定,往往被皇帝直接提升而不经过中书省,其根本原因在于怯薛入仕后依然与皇帝保持着怯薛关系。  相似文献   

18.
秦汉四百余年,是我国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所以重要,一是在地主封建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二是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秦汉进入了我国封建社会第一个繁荣期,同时也逐渐暴露了封建制的基本矛盾。所以,秦汉历史的特点对封建社会历史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下面就这段历史谈几个问题,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宋初“折杖法”的施行,使封建五刑中的笞、杖、流刑设而不用,只剩下死刑、杖刑(包括脊杖和臀杖)和徒刑,徒刑的适用面也极窄,刑罚体系因此轻重失衡。宋朝政府将前代的配刑加以规范后广泛地适用,配刑遂成为宋代最主要的刑种。配刑在起源、性质、内容等方面均不同于流刑,也比流刑残酷。但由于配刑弥补了“折杖法”施行后刑罚体系等级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并能满足国家不断增长的工、杂役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赋役负担,故配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迁界是清初中央王朝在东南沿海地区推行的重要政策,朝廷对于内迁里数有明确规定,但在地方推行时却受各因素影响而未被完全遵循。在福建漳州、泉州地区,宗族势力及其与官府之关系是影响族人内迁与否及迁界线画定的重要因素。部分在地方上威望大、族人拥有较高科举功名并适时地与清廷合作的强宗大族,如漳浦乌石林氏、石狮铺锦黄氏等得以"托处边界"、无需内迁;而同样位于沿边的弱小宗族,如霞课张氏等在内迁中惨遭蹂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