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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主体——客体向度。作业的主体即教师与学生,客体即作业,包括作业的内容、目标、形式和评价等。在作业中,教师与作业之间是认识与被认识、设计与被设计的主体——客体的对象性关系,教师通过认识、分析进而把握作业过程,为自己的教学服务;对学生而言,作业是工作对象和操作客体,通过它把教师设计在其中的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财富,建构和丰富自己的生命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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