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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寿兵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12,(4):100-103
基于生命的无价性,在死亡损害赔偿中,损益相抵原则的适用总体上呈现出一种在严格限制适用前提下的零散的或者碎片化的适用状态。所以,要对其适用现状进行深入了解,就必须详细地考察它的具体适用规划,对赔偿权利人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金额的确定和赔偿权利人所获得的利益的种类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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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在罗马法特定的法律环境下产生的。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对其的继承,更多的是一种对传统的沿袭而非理性的逻辑建构。买卖契约法律结构的改变、善意取得制度及物权公示原则的确立,造成了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近现代买卖法体系中的尴尬地位。权利瑕疵担保制度在现代买卖法体系中已经丧失了独立性,我国合同法并没有确立也不宜引进权利瑕疵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3.
巩寿兵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6):55-58
死亡赔偿金的法律属性如何定位决定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则,相较于继承利益丧失说下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继承人之可继承利益所遭受损害之赔偿,继承说将之定性为遗产更有其合理性。根据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规定确定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的范围和顺位,并在确立扶养费优先分配原则的前提下,依照遗产分配的规则解决赔偿权利人间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是当下一个较为可欲的选择。 相似文献
4.
巩寿兵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1,(2):46-49
物权公示原则与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内在的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物权公示原则内在的有一种突破物权法定原则束缚的要求和可能性。这一紧张关系随着公示方式的多元化发展,现代公示技术的进步及由此导致的公示制度效能的大幅度提高而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就成为了一个问题。物权公示原则是意思自治理念在物权法领域的贯彻和保障,也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方面,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实现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功能替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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