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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规章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负效应及其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哲文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6,(5)
论行政规章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负效应及其法律对策熊哲文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行政规章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弥补法律、法规在实施中不具体、难操作之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法归根结底都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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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中几层重要关系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熊哲文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40(4):60-64
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基层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离不开国家立法。目前农村基层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冲突表明,农村基层民主缺乏法治的底蕴。本尝试从法律的视角对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所要涉及的三层重要关系-乡镇政府管理、乡镇人大权力的行使、乡镇党委(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方式与村民自治的关系进行辨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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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哲文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4):75-80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深圳成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和深化改革的先行区。目前,制约改革的非经济因素日益突出,政治体制改革相对迟缓,突显改革的紧迫性。深圳如何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纲要》确定的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基本原则框架下,在建设“一区四市”的进程中,以非凡的胆识突破制约政治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深圳经济特区成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典范,将成为深圳落实《纲要》精神的突破口。本文全面总结了深圳改革开放三十年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深入分析了深圳在扩大民主与依法治市等方面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今后深圳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创新的制度设计,即改革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升深圳基层民主的制度化水平、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的配套立法和积极稳妥地推进深圳司法体制改革等具有建设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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