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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属于政治概念范畴,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基础上的现实的权利。生育权具有双向性特点。保障男女双方的生育权,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具体表现,也是现代法治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陈静忠 《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55-58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民事法律制度,理论上对其性质的界定包括三种观点:用益物权论、担保物权论和特种物权论.典权作为融资手段,虽然兼容物的用益与担保的功能,但典权的目的和利益取向,突出了对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使其具有独特的双向用益功效.典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使之区别于其它物权,体现了典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陈静忠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0-42,49
道德以其自律性要求维持社会的稳定,但其局限性极大。在商品经济社会,法律已成为调节人们之间各种利益关系,处理社会冲突,营造和巩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决定性力量。民法基本原则在坚持法律的他律性的同时,吸收了道德的自律性规范,通过在平等主体之间构筑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社会基础,夯实社会的稳定秩序,实现其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和社会价值,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追求和谐的社会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4.
陈静忠 《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40-42
道德以其自律性要求维持社会的稳定,但其局限性极大.在商品经济社会,法律已成为调节人们之间各种利益关系,处理社会冲突,营造和巩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决定性力量.民法基本原则在坚持法律的他律性的同时,吸收了道德的自律性规范,通过在平等主体之间构筑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社会基础,夯实社会的稳定秩序,实现其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和社会价值,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追求和谐的社会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5.
陈静忠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7,9(3):16-19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物权制度,与相关法律关系比较,典权制度在内容和功能方面具有其特殊性,其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典权人对不动产使用、收益内容的充分程度,体现了典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和存在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陈静忠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55-58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民事法律制度,理论上对其性质的界定包括三种观点:用益物权论、担保物权论和特种物权论。典权作为融资手段,虽然兼容物的用益与担保的功能,但典权的目的和利益取向,突出了对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使其具有独特的双向用益功效。典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使之区别于其它物权,体现了典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7.
陈静忠 《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29-32
经济的发展决定作权制度的产生,市场机制的发展制约着作权制度的完善程度。中国作权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自然经济到计划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作权制度的前进步伐。 相似文献
8.
陈静忠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
经济的发展决定著作权制度的产生 ,市场机制的发展制约着著作权制度的完善程度。中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自然经济到计划经济 ,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进程 ,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著作权制度的前进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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