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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末年,清政府为整饬各地分散铸币而引起的币制混乱,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制定《整顿圜法酌定章程》,裁并各省造币厂,设立天津造币总厂,统一铸币。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继而颁布《币制则例》,除明定铸币权统一归中央外,还详细制定了铸币的样式、单位、分量和成色。次年,天津造币总厂根据《则例》规定,正式铸造定为国币的整套系列大清银币和大清铜币。“长须龙”银币即为其中成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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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字当十”铜元,正面中央铸六瓣花星,外环“光绪元宝”四字,上缘铸纪地“浙江省造”,下缘铸纪值“当十”,左右两侧铸满文“宝浙”;背面为“圆珠龙”图。此币文字与其他浙江当十铜元比较,殊显不同,不仅书体刚劲,且面文“江”字形体特大。故旧时取此特征而名之为“浙江大字当十”铜元。此币根据材质不同,可分为“含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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