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避免新闻侵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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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白蔷.浅谈如何避免新闻侵权行为[J].新闻传播,2014(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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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白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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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武汉广播电视台经济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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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年来,由新闻侵权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公民法制意识和人格意识不断增强,新闻自由权和个人名誉权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两种公权和私权,法律在这两者之间维持着某种动态的平衡,新闻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既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又要尽量规避侵权的诉讼风险。一、从思想上重视隐私权和名誉权新闻侵权行为是在新闻采集和传播中侵害他人(自然人、法人)人格权的行为。每个公民都有独立的人格权,人格权包括姓名、肖像、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方面的权利。新闻媒体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真实但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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