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犯罪的分类和犯罪的预防——以行为人为中心的犯罪预防体系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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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健百.浅论犯罪的分类和犯罪的预防——以行为人为中心的犯罪预防体系思考[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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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健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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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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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近代学派分别以犯罪行为与犯罪人为重心,系统地进行犯罪分类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犯罪预防措施。刑法学与犯罪学与之相呼应,也分别建构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前者主要以行为性质展开,关注的是行为的法益侵害属性,竭力表述不同性质的行为在具体犯罪构成上的区别,而犯罪学主要展示犯罪原因与犯罪预防个别特征的犯罪人的类型。因此,有必要以犯罪学为基础,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探讨犯罪分类,提出微观预防与宏观预防相结合的犯罪预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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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 犯罪分类 犯罪人 犯罪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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