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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和解
引用本文:宋新宇.论公司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和解[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4,16(6):122-125.
作者姓名:宋新宇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6
摘    要:公司股东派生诉讼和解有利于减少诉讼成本、维持公司法律关系稳定。但股东派生诉讼作为特殊的代位诉讼,原告股东和被告及公司自身在诉讼中的处分权、和解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股东派生诉讼的和解要通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反对意见。原告股东与被告的和解协议经过法院批准生效后,具有终止诉讼的作用,但公司与被告间的和解协议不影响派生诉讼的进行。

关 键 词:股东派生诉讼  和解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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