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和“记人”的提法不评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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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福仁.“记事”和“记人”的提法不评学[J].语文教学与研究,19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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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福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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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商城县教育局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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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认为对记叙文的各种不同情况,作“记人为主”、“记事为主”这样的概括和描述不科学。大凡记叙文都要写人和事,但无论如何不能把记叙文中“人”和“事”分割开来,说“这是记事的”,这是记人的”或说“谁主”、“谁次”。因为记叙文中的“人”靠“事”来表现;“事”以表现“人”为目的。记叙文中的“人”和“事”相辅相存,血肉相连,辩证统一。在社会生活中没有哪件事没有人参加的,也没有哪个先进或落后的人物没有事实表现的。写“事”目的在表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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