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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化学教学语言的要求
引用本文:施雪娟.浅谈化学教学语言的要求[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1998(3).
作者姓名:施雪娟
摘    要:课堂教学中,语言是最基本的信息载体,它是实现知识与技能教学、师生思想、情感交流的工具.化学因其固有的学科特征,教学语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遵守教学语言的科学性.化学是一门以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变化规律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因此,在教学中对化学概念、物质性质、实验现象等的描述要准确精炼,字斟句酌,符合科学性.在讲授化学概念时,要力求准确、严格,避免片面性和绝对化.例如,讲解溶解度的概念时,必须向学生指出,有四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一是,“在一定温度下”;二是,溶剂的量必须是100克;三是,溶液必须为饱和状态;四是,溶质也是以克为单位.还必须认真抓关键词字的教学.如酚的概念要强调“羟基与苯环直接相连”的其中“直接”两字,否则不为酚.又如催化剂的概念要强调“能改变化学反应的速率”中的“改变”两字,包括加快和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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