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语境下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的建构——以江苏案管模式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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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玲.论和谐语境下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的建构——以江苏案管模式为视角[J].大观周刊,2012(25):50-5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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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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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江苏兴化22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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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作为一项新型的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检察机关经历由下而上的摸索总结后逐步发展起来了.设立专门的案管机构来作为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内部监督部门.已成为案管工作发展的趋势和共识。应当说.通过设立专门的案管部门对检察环节各业务部门的办案质量和执法办案行为开展监督管理.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基于案管职能特点和检察机关队伍管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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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管理机制 案件 检察机关 管模 江苏 语境 和谐 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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