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职称改革总的方向是向业绩和能力倾斜。与往年相比,今年高校、中专职称政策没有大的变化,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中小学。向业绩能力倾斜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广泛调查、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03年出台的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向一线教师倾斜,向业绩、能力倾斜。规定从2008年开始,城市中小学教师(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和幼儿园教师除外)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其任教或支教期间的工作年限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连续计算,工作业绩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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