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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不”到“二不”:《大公报》的变与常
引用本文:刘宪阁.从“四不”到“二不”:《大公报》的变与常[J].青年记者,2017(1).
作者姓名:刘宪阁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基于多年的对社会政治的观察,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在新闻圈里摸爬滚打多年的经验,张季鸾等在新记《大公报》接办之初,即提出著名的“不党、不卖、不私、不盲”.此“四不”原则曾被视为新记公司的立报之本和成功之因,乃至被奉为现代中国新闻传统的重要典范.不过,十多年后,也就是在全面抗战进行到第六个年头的特定情境下,相关表述又有所调整.1943年9月,回顾接办《大公报》以来的十七年,特别是当年发刊辞标举的那四条,胡政之提出:“归纳起来,即是不私不盲而已.”随后在解释社训和同人公约时,他又说:“我们的社训,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就是‘不私不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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