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式民主、协商式民主与人民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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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爱军,杨晓丹.选举式民主、协商式民主与人民政协[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9(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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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爱军 杨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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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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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选举式民主与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的协商式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特色。选举式民主与协商式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的结合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协商政治发展的主体,是选举式民主的重要补充,是协商式民主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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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协 选举式民主 协商式民主 |
Election Democrac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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