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毛泽东法制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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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永.试论毛泽东法制思想[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6(4):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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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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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直属机关党校,湖南,长沙,4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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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毛泽东在政治、经济、哲学、军事、教育、文学艺术等方面对马克思主义都有创造性发展,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法学方面却论述很少,缺乏系统,因而有人断言毛泽东没有“法制思想”,“只讲政策不讲法律”,“只讲人治不讲法制”等等。这些看法是片面的。实际上,毛泽东法制思想是很全面、很丰富、很深刻的,是毛泽东思想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为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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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毛泽东 法制思想 理论体系 人民民主专政 世界观 方法论 |
文章编号: | 1673-2219(2005)04-0031-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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