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三大抗辩事由对中国新闻侵权诉讼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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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祥辉,白明琴.国际三大抗辩事由对中国新闻侵权诉讼的启示[J].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3(4):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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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祥辉 白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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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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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抗辩事由即在民事侵权诉讼中被告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实和理由。在新闻侵权诉讼中,真实抗辩原则、公正评论原则及特许权传播是最为主要的抗辩事由。这三项基于新闻本质特性的抗辩事由已成为国际共识。尽管在中国的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中,国际三大抗辩事由也有运用和体现,但还远未制度化,新闻媒体无法得到授权性法律的有效保护。司法对新闻侵权抗辩事由的规定及法律适用也缺乏清晰的标准,这需要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新闻侵权诉讼中的国际三大抗辩事由不仅给我们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了参考,也给我们的媒体工作者提供了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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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侵权 抗辩事由 司法 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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